平頂山市地方稅務局

1994年11月成立平頂山市地方稅務局培訓中心(正科級)、發票管理所(副科級)。 1996年3月成立平頂山市地方稅務局政策法規科、微機信息中心、發票管理所、高新技術開發區地方稅務局,以上機構規格均為正科級。 1997年4月成立縣(市)地方稅務局徵收管理分局,機構規格為副科級。

簡介

平頂山市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9月,實行河南省地方稅務局和平頂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河南省地方稅務局為主的管理體制。市局機關內設10個科(室),3個事業單位;下轄1個直屬稽查局、1個發票管理局、2個直屬稅務分局和10個縣(市)、區地方稅務局。全系統65個基層稅務所(含9個稽查分局、6個城關分局),幹部職工990餘人,所轄納稅戶38000餘戶。重點稅源主要集中在煤炭行業以及與煤炭相關的鋼鐵、電力,機械,煤化工以及紡織等行業。連年超額完成稅收收入任務,1994年至2008年累計組織稅收收入208.23億元。2005年、2009年兩次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國文明單位”稱號,先後被國家稅務總局授予“全國稅務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典型單位”、“征管改革先進單位”和“全國稅務系統紀檢監察先進集體”稱號;被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授予“依法治省先進集體”和“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單位”稱號;連年分別被河南省地方稅務局和平頂山市人民政府評為“目標管理優秀單位”,多次受到中共平頂山市委、平頂山市人民政府通報嘉獎或表彰。

歷史沿革

平頂山市地稅局受河南省地方稅務局和平頂山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河南省地方稅務局領導為主。
1994年8月,根據河南省國家稅務局、河南省地方稅務局關於組建平頂山市兩套稅務機構實施意見的批覆,成立平頂山市地方稅務局,機構規格為正處級。
1994年9月,根據上級組建兩套稅務機構的有關精神,經平頂山市地方稅務局研究,成立:平頂山市地方稅務局直屬分局(1997年4月更名為直屬局)、平頂山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大隊(1994年10月更名為平頂山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分局、1997年更名為平頂山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平頂山市地方稅務局新華區地方稅務局、平頂山市地方稅務局衛東區地方稅務局、平頂山市地方稅務局湛河區地方稅務局、平頂山市地方稅務局西區地方稅務局(1998年2月更名為石龍區地方稅務局)、河南省汝州市地方稅務局、河南省舞鋼市地方稅務局、河南省葉縣地方稅務局、河南省襄城縣地方稅務局、河南省郟縣地方稅務局、河南省魯山縣地方稅務局、河南省寶豐縣地方稅務局,以上機構規格均為正科級。
1994年10月,根據河南省地方稅務局關於市、地以下地方稅務局內部機構設定的通知精神,經平頂山市地方稅務局研究,成立:辦公室、徵收管理科、稅政一科、稅政二科、稅政三科、計畫財務科、人事科、宣傳教育科、監察科(1995年11月更名為監察室)、平頂山市地方稅務局工會、平頂山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分局(1997年4月更名為平頂山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平頂山市地方稅務局機關支部委員會、平頂山市地方稅務局服務中心、平頂山神鳧電腦中心(1996年6月撤銷),以上機構規格均為正科級。
1994年11月成立平頂山市地方稅務局培訓中心(正科級)、發票管理所(副科級)。
1995年1月成立平頂山市地方稅務局機關工會。
1996年3月成立平頂山市地方稅務局政策法規科、微機信息中心、發票管理所、高新技術開發區地方稅務局,以上機構規格均為正科級。
1996年5月,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經市局研究決定,縣(市)地方稅務局下設稽查分局,機構規格為副科級。
1996年7月成立平頂山市地方稅務局涉外稅收管理科(對外稱涉外稅收管理分局)。
1997年4月成立平頂山市地方稅務局直屬局稽查分局、新華區地方稅務局稽查分局、衛東區地方稅務局稽查分局、湛河區地方稅務局稽查分局、湛河區地方稅務局稽查分局,以上機構規格均為副科級。
1997年4月成立縣(市)地方稅務局徵收管理分局,機構規格為副科級。
1997年6月襄城縣地方稅務局劃歸許昌市地方稅務局管轄。
2001年10月,根據省編委、省地方稅務局《關於平頂山市地稅系統機構設定、職能配置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豫編辦[2001]77號)精神,經平頂山市地方稅務局研究,撤銷平頂山市地稅局直屬局稽查分局、平頂山市地方稅務局綜合服務中心、平頂山市地方稅務局工會、平頂山市地方稅務局機關工會、涉外稅收管理科(對外稱涉外稅收管理分局),稅政一科與稅政三科合併為流轉財產行為稅科,稅政二科更名為所得稅科,監察室更名為監察審計室,發票所更名為發票管理局,微機信息中心更名為信息中心,新增設一個平頂山市地方稅務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平頂山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機構規格升為副處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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