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舒城縣文化局是縣政府主管文化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文物事業的工作部門。主要職能為: 1、貫徹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研究制訂全縣文化事業的政策、規章並監督實施。 2、研究制定全縣文化事業發展目標,編制並監督實施文化事業的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執行計畫。 3、綜合管理全縣文化藝術事業。研究指導文化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植劇團和地方藝術品種,歸口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活動和對外文化交流活動,指導街道、社、校園區、企業、單位以及基層鄉鎮文化藝術事業的開展。 4、綜合管理全縣圖書館事業。 5、綜合管理全縣電影放映事業。 6、主管全縣文物事業,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文物法規、研究制訂全縣文物事業的政策、規劃,制訂有關規章和管理辦法。 7、主管全縣新聞出版(著作權)事業。 8、歸口管理全縣文化市場,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文化市場的法律法規,負責文化市場稽查工作。 9、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
內設股室
(一):辦公室(人事股) (二):計畫財務股 (三):文化藝術股 (三):文化市場管理股 |
下屬單位
1、舒城縣文物管理所
2、舒城縣圖書館
3、舒城縣文化館
4、舒城縣廬劇團(劇院)
5、舒城縣電影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