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機電產品進口

符合下列五個條件之一者為舊機電產品:1.已經使用,仍具備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價值的機電產品;2.未經使用但存放時間過長,超過質量保證期的機電產品;3.未經使用但存放時間過長,部件產生明顯有形損耗的機電產品;4.新舊部件混裝的機電產品;5.大型二手成套設備。

產品定義

許多朋友提到舊機電產品就會認為是使用過的二手設備就叫舊機電,其實很片面單大部分多是這樣的;中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對舊機電的定義是這樣的

1、已經使用仍具有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價值的機電產品

2、未經使用但存放時間過長,超過質量保質期的機電產品

3、未經使用但存放時間過長,部件存在明顯有形損耗的機電產品

4、新舊部件混裝的機電產品

5、二手舊成套生產線(包括某些就的組成部分)

產品程式

符合以上定義的機電產品都是舊機電產品,舊機電產品進口的程式一般包含以下幾個方面:

產品備案

進口舊機電產品備案是指擬進口舊機電產品的企業在進口舊機電產品前要在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辦理舊機電備案;備案需先在網上填寫備案資料,然後去廣州遞交書面材料,等待審批。審批通過後由檢驗檢疫局出具官方證書-《進口舊機電產品裝運前檢驗檢疫證書》或《進口舊機電產品免裝運前檢驗檢疫證》。

備案所需提交資料:

1、《進口舊機電產品備案申請書》

2、《進口舊機電產品清單》

3、申請人營業執照複印件

4、收貨人營業執照複印件

5、發貨人營業執照複印件

6、外貿契約複印件

以上資料均需加蓋紅色公章;必要時還需提供以下資料

1、舊機電產品狀況說明(製造年份證明材料、反映備案產品特徵的彩色照片)

2、涉及印刷的還有印刷經營許可證等

3、實行3c管理,用於租賃、銷售的還要ccc認證等證明檔案

進口舊機電裝運前檢驗

裝運檢驗

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有限公司(英文名稱:China Certification & Inspection(Group)Co.,Ltd.,英文縮寫CCIC)是在原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總公司基礎上改制重組、經中國國務院批准成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的跨國檢驗認證機構。 在境外設立的分支機構主要有北美、荷蘭、德國、法國、英國、紐西蘭、菲律賓、日本、中國香港等;進口舊機電產品需在境外檢驗通過後方可進口。

辦理裝運前檢驗時需要提供:

1、《裝運前檢驗檢疫備案證書》複印件

2、申請人營業執照複印件

3、海外聯繫人、聯繫電話等相關資料

報檢報關

進口舊設備通過裝運前檢驗後可通知發貨人安排發貨,同時收貨人或代理人也可以進行進口報檢,報關 手續。

操作時間

1. 提前備案,所需時間省辦15天商務辦25天。

2. 安排中檢,3天。

3. 中檢通過後辦理O證(省辦7天,商務辦15天)

4. 駁船,2—3個天。

5. 申報,在單證和審價沒有問題的情況下,約3天。

6. 上海清關後內陸陸運或駁配送至廠家。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