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邊富民行動

興邊富民行動,是1999年由國家民委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部門倡議發起的一項邊境建設工程。宗旨就是振興邊境、富裕邊民。通過強化政府組織領導,廣泛動員全社會參與,加大對邊境地區的投入和對廣大邊民的幫扶,使邊境地區儘快發展起來,邊民儘早富裕起來,在發展中進一步增強愛國主義感情和加強各民族大團結,最終達到富民、興邊、強國、睦鄰的目的。

內容

由於歷史、地理、自然等方面的原因,我國邊境民族地區的自然條件比較惡劣,經濟文化發展還比較落後,交通、通信、能源、水利等基礎設施比較薄弱,貧困人口比例和脫貧難度都比較大,與內地特別是沿海發達地區有很大差距。因此邊境地區的民族工作十分重要,關係到社會穩定、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邊防鞏固。

實施範圍

全國135個邊境縣(旗、市、市轄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56個邊境團場,有民族自治地方107個;190多萬平方公里的國土面積,在2100萬的邊境總人口中,少數民族人口占48%。為幫助邊境民族地區儘快擺脫貧困落後狀況,使之逐步縮小與發達地區之間的差距,

具體任務

興邊富民行動的任務是:

1.要切實把邊境地區基礎設施建設搞上去;

2.要著力培育縣域經濟成長機制和增強自我發展能力;

3.要下大力氣提高人民民眾的生活水平。

重點要做好七個方面工作:

1.以解決溫飽為中心的扶貧攻堅,

2.以水、電、路、通信等為主的基礎設施建設,

3.以培育新增長點和形成特色經濟為目的的產業結構調整,

4.以加快周邊區域經濟合作和發展邊境貿易為重點的對外開放,

5.以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和推廣先進適用科技為主的社會進步,

6.以繁榮少數民族文化為宗旨的文化設施建設,

7.以退耕還林還草為重點的生態環境保護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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