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石推官第二書

《與石推官第二書》是宋代文學家歐陽修創作的一篇文章。

作者簡介

與石推官第二書

修頓首白公操足下:前同年徐君行,因得寓書論足下書之怪。時仆有妹居襄城,喪其夫,匍匐將往視之,故不能盡其所以雲者,而略陳焉。足下雖不以仆為狂愚而絕之,復之以書,然果未能諭仆之意。非足下之不諭,由仆聽之不審而論之之略之過也。

仆見足下書久矣,不即有雲,而今乃雲者何邪?始見之,疑乎不能書,又疑乎忽而不學。夫書,一藝爾,人或不能,與忽不學時,不必論,是以默默然。及來京師,見二像石本,及聞說者雲足下不欲同俗而力為之,如前所陳者,是誠可諍矣,然後一進其說。及得足下書,自謂不能,與前所聞者異,然後知所聽之不審也。

然足下於仆之言,亦似未審者。足下謂世之善書者,能鍾、王、虞、柳,不過一藝,己之所學乃堯、舜、周、孔之道,不必善書,又雲因仆之言欲勉學之者。此皆非也。夫所謂鍾、王、虞、柳之書者,非獨足下薄之,仆固亦薄之矣。世之有好學其書而悅之者,與嗜飲茗、閱畫圖無異,但其性之一僻爾,豈君子之所務乎?然至於書,則不可無法。

古之始有文字也,務乎記事,而因物取類為其象。故《周禮》六藝有六書之學,其點畫曲直皆有其說。揚子曰“斷木為棋,杭革為鞠,亦皆有法焉”,而況書乎?今雖隸字已變於古,而變古為隸者非聖人,不足師法,然其點畫曲直猶有準則,如母毋、彳,亻之相近,易之則亂而不可讀矣。今足下以其直者為斜,以其方者為圓,而曰我第行堯、舜、周、孔之道,此甚不可也。譬如設饌於案,加帽於首、正襟而坐然後食者,此世人常爾。若其納足於帽,反衣而衣,坐乎案上,以飯實酒卮而食,曰我行堯、舜、周、孔之道者,以此之於世可乎?不可也。則書雖末事,而當從常法,不可以為怪,亦猶是矣。然足下了不省仆之意。凡仆之所陳者,非論書之善不,但患乎近怪自異以惑後生也。若果不能,又何必學,仆豈區區勸足下以學書者乎!

足下又雲“我實有獨異於世者,以疾釋、老,斥文章之雕刻者”,此又大不可也。夫釋、老,惑者之所為;雕刻文章,薄者之所為。足下安知世無明誠質厚君子之不為乎?足下自以為異,是待天下無君子之與己同也。仲尼曰:“後生可畏,安知來者之不如今也。”是則仲尼一言,不敢遺天下之後生;足下一言,待天下以無君子。此故所謂大不可也。夫士之不為釋、老與不雕刻文章者,譬如為吏而不受貨財,蓋道當爾,不足恃以為賢也。

屬久苦小疾,無意思。不宣。某頓首。

作者簡介

歐陽修(1007-1072),北宋文學家、史學家。字永叔,號醉翁,晚號六一居士。廬陵(今江西吉安)人。天聖八年(1030年)進士。累擢知制誥、翰林學士,歷樞密副使、參知政事。宋神宗朝,遷兵部尚書,以太子少師致仕。卒諡文忠。政治上曾支持過范仲淹等的革新主張,文學上主張明道、致用,對宋初以來靡麗、險怪的文風表示不滿,並積極培養後進,是北宋古文運動的領袖。散文說理暢達,抒情委婉,為“唐宋八大家”之一;詩風與其散文近似,語言流暢自然。其詞婉麗,承襲南唐餘風。曾與宋祁合修《新唐書》,並獨撰《新五代史》。又喜收集金石文字,編為《集古錄》,對宋代金石學頗有影響。有《歐陽文忠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