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特色
1、年金給付到終身 六十歲起雙倍領交費期滿後,60周歲前,每年給付基本保險金額5%的年金,60周歲起,每年給付基本保險金額10%的年金,直至終身,累計領取上不封頂。
2、靈活領取隨心意 資產分配輕鬆定
年金可在生存賬戶中複利累積,由您靈活安排支取,並可自由指定受益人,實現資產輕鬆分配。
3、保值增值享紅利 複利累積漲不停
年年參加紅利分配,聚沙成塔,穩健增值。紅利賬戶可每年複利累積生息,也可在需要時領取使用。
4、一生呵護添安心 航空保障伴您行
終身享有105%所交保費與現金價值取大值的身故保障,並享有基本保險金額3倍的航空意外額外身故保障。
投保說明
1、投保年齡:
本保險接受的被保險人投保年齡範圍為0周歲—55周歲。
2、保險費及交費方式:
每份年交保費1000元,可選擇躉交、3年限期年交、5年限期年交、10年限期年交或20年限期年交。
3、保險期間:
被保險人終身。
4、投保流程:
攜帶身份證件到銀行、郵政網點即可投保。
保障責任
在契約有效期內,本保險提供以下保險保障:
1、年金
自交費期間屆滿後的首個契約生效日對應日起(交費方式為躉交方式的,自首個契約生效日對應日起,下同),若被保險人生存,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險金額的一定比例(詳見下表)給付一次年金,直至被保險人身故。首期年金於交費期間屆滿後的首個契約生效日對應日給付,以後每年於契約生效日對應日給付。
被保險人60周歲後的首個契約生效日對應日以前被保險人60周歲後的首個契約生效日對應日及以後
5%10%
2、身故保險金、航空意外額外身故保險金
若被保險人身故,本公司按以下兩項中金額較大者給付“身故保險金”,契約終止:
(1)被保險人身故時投保人根據契約約定已支付的保險費總額的105%;
(2)被保險人身故時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若被保險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業運營的民航班機,自通過機場安全檢查時起至抵達目的地走出民航班機的艙門止,因遭受意外傷害導致身故,本公司除按上述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外,再按基本保險金額的3倍給付“航空意外額外身故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