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概括地說,自由主義女性主義的基本觀點是:理性,公正,機會均等和選擇的自由。
首先,自由主義女性主義早期的代表思想是提倡理性,向傳統的權威質疑,其背景是法國大革命和西歐的啟蒙運動。自由主義女性主義的思想脈絡發源於十六、十七世紀的社會契約理論。這一理論依據人們具有同等的理性潛能這一假設,主張人人生而平等。在自由主義的思想傳統中,平等主要被解釋為機會均等。早期的自由主義女性主義代表人物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泰勒和穆勒都屬於這一思想脈絡。
自由主義女性主義的理論基礎是啟蒙理性。從自然狀態開始,霍布斯視生命是危險的、醜惡的、不道德的、獸性的、無人性的和短暫的。因此人需要理性。洛克比霍布斯的觀點樂觀一些,他認為,如果人是理性的,那么他們就應當是自由的、平等的和獨立的。理性的作用是最重要的。應當由國家來保衛人的自由,因此他要求以法治國。自由主義女性主義的思維是在這一思路的延長線上的。它反對改變社會的極端態度,認為制度需要修正而不是推翻。因此,它的鬥爭形式注重向政府遊說,注重對決策者施加影響。
其次,自由主義女性主義十分看重公正和機會均等,認為女性的地位受到習俗法的局限,限制了女性對社會的參與。女性受壓迫的根源在於個人和群體缺乏公平競爭機會與受教育的機會。解決途徑是通過教育和經濟制度的改善,爭取到平等機會。在自由主義女性主義看來,所謂機會均等是指,人生而有不同資質、資源,只有極大的不平等發生時,才可人為干涉。它反對對女性的照顧性政策,認為此類政策雖然短期看可以使女性獲益,但是長久看對女性不利。自由主義女性主義的目標是要建立能人統治(meritoracy)的社會,以人的能力素質來建構社會,爭取與男性的“同等機會”。
因此,自由主義女性主義的基本立場可以被表述為一種社會正義的觀點:在一個公平的社會裡,每一個成員都應該得到發揮自己潛力的機會,男女兩性應當擁有同等的競爭機會。換言之,在關於平等(equality)和公正(equity)的爭論當中,自由主義站在公正一邊,主張公平競爭(公正),反對照顧弱者或弱勢群體(平等)。她們假定,如果女人得到了與男人同等的競爭機會,她們將會成功。她們不太看重對結構因素所做的系統分析,而認為社會障礙可以被個人的努力和政府的干預所克服。自由主義女性主義認為,一旦在現存體制內部爭取到男女的平等法律權利,使男女享有平等的機會之後,剩下的事就靠每位女性個人的努力了。
自由主義女性主義關注的是那些拒絕了女性個人利益和選擇的不公正的法律與教育體制,主張糾正這些不公正。他們特彆強調女性受教育的權利。她們認為,女性之所以顯得智力低下,是因為她們沒有得到與男性相同的受教育機會。女性一旦爭取到與男性同等的機會,一切問題就迎刃而解了。
第三,自由主義女性主義反對關於女性的傳統哲學思想,即女性與男性相比在理性上是低劣的。它認為,是教育方面的機會不均等造成了兩性之間在理性上的差異。在未來,雖然兩性在生理上的差異會依然存在,但是性別心理的差異將會因男女之間教育機會的均等而消失。自由主義女性主義反對強調性別的差異,而非常強調男女兩性的相似性。例如,它認為,女性在攻擊性、抱負、力量和理性等方面擁有同男性相同的能力。自由主義女性主義者同馬克思主義女性主義的區別主要在於二者對人性的不同看法上。自由主義女性主義訴諸人的本質和理性;而馬克思主義女性主義認為,沒有什麼抽象的人的本質,人的特質都是社會的產物,人的本質就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
影響
美國的自由主義女性主義者消除男女不平等的主要戰略是:為女性爭取受教育的權利、同工同酬的權利並爭取相應的法律改革。她們認為,美國基本上是遵循對所有人一律給予公平和自由的原則的,只是這種公平和自由還應當進一步擴展到女性身上。由於婦女解放運動的推動,1963年,美國國會通過了“同工同酬法案”;60年代末,又對民權法案作了修改,把僱傭中禁止性別歧視的內容列入了法案。
進入70年代後,美國自由主義女性主義的代表全國女性組織(NOW)掀起了通過“平等權利修正案”的運動。這一修正案要求以憲法修正案的形式規定“合眾國或任何州不得以性別為由,剝奪或限制法律所規定的女性的平等權利”。迄今為止,美國憲法修正案共有26條,所以“平等權利修正案”又被稱為憲法第27條修正案。早在1971年和1972年,美國眾參兩院分別通過了這項修正案。但是根據規定,憲法修正案還必須得到美國50個州中四分之三的州即38個州的批准,才能最終成為憲法的一部分。但是到1978年為止,這項修正案只得到35個州的批准,為此,國會不得不將批准的限期從原來的1979年延長到1982年,但到1982年6月30日為止,支持此修正案的州仍然只有35個,因此這項修正案只得被廢棄。儘管如此,美國女性爭取平等權利的運動從未止息。在美國總統競選期間,兩黨的候選人都曾對此項修正案發表看法。雖然通過“平等權利修正案”阻力很大,女界還會繼續鬥爭下去。
自由主義女性主義所關注的焦點問題還有:將性別定義為一個基本問題;精英管理與女性的理性能力;平等教育權;同等經濟權;平等公民權和政治權;生育權;墮胎;社會服務:危機諮詢,庇護所,亂倫救助,強姦諮詢等。
代表思想
早期自由主義女性主義的主要代表人物是沃爾斯通克拉夫特(Mary Wollstonecraft)和穆勒(John Stuart Mill)。
沃斯通克拉夫特是早期自由主義女性主義最主要的代表人物。她的代表作是《女權辯護》。在這部名著中,她批判了盧梭的女性觀。盧梭的女性觀認為:男女兩性的特質和能力是不同的,這種生理上的差別決定了兩性在社會中扮演不同的角色——男人成為公民;女人成為妻子和母親。盧梭曾武斷地說,女孩不喜歡學習讀書和寫字,但卻喜歡學習縫紉,所以應當訓練男孩有理性的公民意識,同時訓練女孩如何取悅男性,為他們生兒育女。沃斯通克拉夫特激烈地批判了這種性別觀念,她的主要觀點是:首先,否認女性在理性和理智方面的能力低於男性;其次,提倡男女兩性受同等的理性教育;再次,她認為,男女兩性的道德水準是相同的,都可以對品德做出自由的理性的選擇;最後,她明確提出,兩性的價值平等必然會導致兩性的權利平等。她認為,理性是公民資格的基礎,理性包含著克服或控制愛情與熱情的能力。雖然她承認女性的性存在,但卻堅決認為,同愛情一樣,女性的性慾也必須服從於理性,因此,女性的結婚和生育必須建立在理性的選擇之上。
自由主義女性主義的另一位代表人物是約翰·穆勒。穆勒在其名著《女性的屈從地位》中全面地闡述了自由主義女性主義的觀點。在19世紀中葉,穆勒是唯一一位討論過自由主義女性主義原則的主要政治哲學家。他的名著《女性的屈從地位》在1869年出版時,曾引起許多人的敵意和嘲笑,他的出版商為此蒙受了巨大損失,但是這部著作還是產生了世界性的影響。他在這部著作中闡述了這樣一個觀點:應當將啟蒙主義用於女性,這種啟蒙主義認為,一種體制唯一的存在理由在於符合理性。女性的屈從地位是早期歷史野蠻時代的產物,是一群人強迫另一群人的結果,遠非一種自然的秩序,只是因為人們對此早已習以為常,它才被當作了自然的秩序。他當時提出的一個著名論斷是,“一個性別從屬於另一性別是錯誤的。”(轉引自Kourany, 261)她認為,女性的能力看上去確實低於男性,但這是長期的社會壓迫和錯誤教育的結果,是壓抑一方激勵另一方的結果。
當代的女性主義者對穆勒的功績不能忘懷,但對他的一些觀點也並非全盤接受。比如他有一個相當本質主義的觀點,認為女人的思維模式更傾向於直覺,更現實,而男人的思維模式則更寬闊宏大。儘管他說女人的直覺現實的思維模式對男性會有助益,他這種概括本身還是受到了抨擊。此外,穆勒雖然主張男女兩性在政治、教育和就業上的平等,當仍堅持認為男女在社會上應有不同的角色,這種社會角色的區分與公私兩大領域劃分的觀點十分接近。批評穆勒的人一方面認為他沒有遵循自由主義原則,在所有的問題上得到符合這一原則的邏輯結論;另一方面,他們認為自由主義原則本身也有局限性。
早期自由主義女性主義在美國的代表人物是伊莉莎白·凱迪·斯坦頓(Cady Stanton),她當時提出的主要要求是,將自由共和主義的原則適用於女性。她有意模仿獨立宣言的“人生而平等”的句式指出,所有的男人和女人都是生而平等的,反對在道德上的男女雙重標準。但是,她忽視階級與種族問題,甚至發表過“白種女人比前奴隸更有選舉資格”這樣的言論。斯坦頓還流露過女性比男性優越的思想,但她的觀點基本上還保留在自由主義女性主義的範疇之內。
自由主義女性主義在女性運動第二波中的代表是西蒙娜·德·波伏娃。波伏瓦在《第二性》中指出:男性將他自己定義為“自我”,將女性定義為“他者”。女性不僅與男人不同,而且低於男性。雖然壓迫是結構性的(如經濟歧視),但是反抗是個人性的。女性無法逃避“女人性”以及在男權社會中女性的地位。波伏瓦提出了“三步策略”:第一步:一定要工作,即使在資本主義社會中工作是受剝削受壓迫;第二步:一定要有知識,包括思想,觀察和定義;第三步:爭取社會的社會主義變革,這一變革將對主體與客體、自我與他者的衝突有所幫助。
1963年,貝蒂·弗里丹在其代表作《女性的神話》中提出那個“無名的問題”,即中產階級女性在家庭主婦的“幸福”生活中所共同感受到的那個煩惱的問題。她是美國全國女性組織的創建人和主要領導人,該組織的主要成員都是中產階級女性。她們的觀點大都屬於自由主義女性主義流派。
多年之後,在《非常女人》一書中,弗里丹又提出“第二階段”的問題。她提出這一問題的出發點在於:女性在走出家庭之後雖然社會地位提高了,有事業可做了,但是她們又面臨新的問題:在選擇是否要孩子時,在追求事業的成功時,她們感覺到衝突、恐懼和無奈,以及與此有關的具體問題。(弗里丹,2000年,第29頁)
弗里丹提出的兩階段論是指:第一階段:走出家庭;第二階段:在男女真正平等的基礎上重塑我們的制度,以使我們能夠生活在對生活和愛的新的肯定之中,能夠選擇要孩子。(弗里丹,2000年,第37頁)
弗里丹認為,問題的根源在於女性運動不願意著手處理家庭問題。美國早期女性主義者大多是反對婚姻和家庭的單身女性,有的雖然結了婚,卻沒有要孩子。現代女性主義者的大眾化形象,要么是一個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地攻擊男人的事業型“女強人”,要么是一個年輕的“解放女士”,反對婚姻,反對生孩子做母親,反對家庭,反對男女私誼,抨擊過去女人取悅男人、吸引男人的所有特性。她們推崇反對男人的亞馬遜女戰士形象,例如一個題名為“摧毀男人協會”的女性組織公然宣稱“所有的已婚女性都是妓女”。她們宣稱,除非徹底消除家庭,除非女性拋棄為母之道,不與男人性交,否則女性永遠不能得到解放。讓嬰兒在試管中孕育,把男人與女人間的所有關係以及男人與國家的軍事和經濟掠奪間的關係,簡丹地概括為“強姦”二字。弗里丹認為,“個人問題就是政治問題”這一口號指的是:不要刮你的腿毛和腋毛,拒不上美容院或用化妝品,不讓男人為你付餐館的帳單或為你開門,不給他做早餐或晚餐,不洗他的襪子。弗里丹是不贊成這樣過激的主張的,她明確地說:“反對男人、反對家庭、焚燒胸罩的‘女性解放論者’……可那不是我的意思,根本不是。”(弗里丹,2000年,第38-44頁)
弗里丹批評激進女性主義者在女人反對男人的情緒中犯了一個錯誤:過於生搬硬套階級鬥爭、種族壓迫那一套。把早期針對“白鬼”或“老闆工賊”的怨恨轉向針對男人,用馬克思主義的術語發起一場新的革命事業,搗毀作為所有壓迫的根源的“男權制的核心家庭”。(弗里丹,2000年,第47頁)
在選美問題上,弗里丹一開始是反對選美的,現 在,在她所宣稱已經到來的“第二階段”,她的觀點已經改變。她說,女性運動開始時宣布反對美國小姐選美賽,是因為它象徵著一種對女性普遍意義上的蔑視,把她們不當作人看,仿佛她們只不過是三圍的尺寸——36-24-36(英寸)。但現 在,既然女性已經能夠覺得自己是個人,並能像人一樣進入社會,被當作人來看待和對待,那么她們就可以選擇喜歡變得更加美麗。(弗里丹,2000年,第61頁)
總之,自由主義女性主義在許多問題上屬於穩健派,遠不如激進女性主義那么激烈。
爭議
對自由主義女性主義的批評集中在這樣幾個方面:
第一,自由主義女性主義不承認非性別形式的其它種類的壓迫,尤其不承認階級壓迫的存在。因此有人批評沃斯通克拉夫特的女性主義的基本要求是爭得與資產階級男性的平等權利,雖然她也批評過等級制度和導致貧困的財產繼承制度。此外,自由主義女性主義的平等理論忽略了黑人、少數民族和其他邊緣的無權群體的狀況。
第二,自由主義女性主義未能在工作和政治領域爭得兩性平等,甚至在法律方面的平等也沒有完全爭得。
第三,自由主義女性主義只是一般自由主義原則的簡單擴張,沒有對它做什麼修正;而自由主義原則本身就有問題,對女性主義是不適用的。自由主義原則的最根本錯誤在於它對國家作用的理解是錯誤的,以為所謂多元政治真是所有利益集團都有同等機會接近政治權力的一種機制,其實不然。
第四,自由主義女性主義的兩性平等要求忽略了性別社會角色的差異,忽略了兩性的生理區別。例如在子女撫養權方面就不能僅僅要求與男性平等,還要考慮到兒童的需要與女性的福利。
第五,自由主義女性主義堅持忽視性別式的(sex blind)立法,而這種立法忽視了男女兩性的生理差別,對這個性別社會的社會現實視而不見。
第六,自由主義女性主義的人性觀視個人基本上是理性的、獨立的、競爭的和自治的存在,忽視了人類社會的撫育、合作和相互支持的性質。而如果對人性的理解不完整,就不能理解人們的動機和行為,就不可能有恰當可行的政治策略。
第七,自由主義女性主義仍舊以男性的規範為標準,要求女人變得和男人一樣,忽略了女性品質所特有的價值。雖然女人可以通過其他的角色來實現自我,但是不可以忽視生殖與家內需要的重要性。自由主義女性主義沒有解答公領域與私領域兩分的問題。
第八,自由主義女性主義認為女性解放要靠每個人的個人努力,忽略了女性群體所處的不利地位,忽略了集體行動的必要性。
第九,自由主義女性主義向權力的分工挑戰,但未向權力的性別概念挑戰;客觀上維護了既存的權力機制。
第十,自由主義女性主義的理性觀念仍然是男性觀念,所謂客觀性和普遍性只是有限的男性實踐的結果。而由於這種理性觀念和客觀性觀念忽略了人類中另一半人的實踐,知識就是不完整的。理性的觀念絕不是一個性別中立的觀念,因為理性的定義就是克服了自然情感和特殊性之後所得到的判斷,而自然情感和特殊性一向被定義為女性的特徵。按照這一邏輯,所謂理性判斷就是克服了女性的偏差之後所得到的判斷,這是女性主義絕對不能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