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綜合開發利用

自然資源綜合開發利用指對自然資源多目標的開發利用。

是充分、合理地利用自然資源的重要方式。通過綜合利用不僅可提高資源的利用程度,擴大原材料來源,還可降低產品生產成本,保護環境(如“三廢”資源的綜合利用),並有利於促進工業部門內部和部門間生產聯繫的發展,最終取得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的統一。按其綜合開發利用的特點和形式分為兩類:①資源直接開發過程中的綜合利用。如河流開發涉及灌溉、防洪、發電、航運、供水和水產業等;海洋資源綜合利用包括海洋捕撈、海水養殖、海洋化工、海洋石油、海洋運輸及海洋旅遊等。②資源加工過程中的綜合利用。如煤炭綜合利用後,可產出焦炭、煤氣、氨、硫銨、苯、酚、汽油、輕柴油、重油等300多種產品;許多有色金屬礦選、冶過程中可回收大量稀有金屬、貴金屬、非金屬、二氧化硫等。自然資源綜合開發利用程度同生產力發展水平和生產技術條件密切相關。通常,經濟發達、生產技術水平較高的國家,自然資源綜合開發利用程度也較高。隨著新技術、新設備和新工藝的大量採用,自然資源綜合利用程度也將不斷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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