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指自然生態系統中生物與環境之間,生物與生物之間相互作用而建立起來的動態平衡聯繫。又稱“生態平衡 ”。在自然界中,不論是森林、草原、湖泊------都是由動物、植物、微生物等生物成份和光、水、土壤、空氣、溫度等非生物成份所組成。每一個成分都並非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聯繫、相互制約的統一綜合體。它們之間通過相互作用達到一個相對穩定的平衡狀態,稱為自然平衡。
實際上也就是在生態系統中生產、消費、分解之間地保持穩定。如果其中某一成分過於劇烈地發生改變,都可能出現一系列的連鎖反應,使生態平衡遭到破壞。如果某種化學物質或某種化學元素過多地超過了自然狀態下的正常含量,也會影響生態平衡。生態平衡是生物維持正常生長發育、生殖繁衍的根本條件,也是人類生存的基本條件!
相關資料
自然平衡又稱“生態平衡”。在自然界中,無論是森林、草原、湖泊------都是由動物、植物、微生物等生物成份和光、水、土壤、空氣、溫度等非生物成份所組成。每一個成分都並非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聯繫、相互制約的統一綜合體。它們之間通過相互作用達到一個相對穩定的平衡狀態,稱為生態平衡。實際上也就是在生態系統中生產、消費、分解之間地保持穩定。如果其中某一成分過於劇烈地發生改變,如大量繁殖,都可能出現一系列的連鎖反應,使生態平衡遭到破壞。如果某種化學物質或某種化學元素過多地超過了自然狀態下的正常含量,也會影響生態平衡。生態平衡是生物維持正常生長發育、生殖繁衍的根本條件,也是人類生存的基本條件。生態平衡遭到破壞,會使各類生物接滅絕。
保持與破壞
自然生態平衡的保持
自然生態系統具有維持自身相對平衡的能力。這種自動調節能力的大小與生態系統的成分、結構有關。例如,北極凍原生態系統中的苔蘚和地衣如果受到重大損傷,整個生態系統就有可能崩潰。因為那裡的生態系統結構簡單,其他生物都是直接或間接地依靠苔蘚和地衣來維持生活的。相反,在熱帶雨林生態系統中,因為生物種類繁多,食物鏈也多,如果其中的某種草食動物大量減少甚至滅絕,還可以由其他食物鏈中的草食動物來代替,依然可以維持這個生態系統的生態平衡。不過,一個生態系統的自動調節能力無論怎樣強,也總有一定的限度,如果外來的干擾超過了這個限度,生態平衡就會遭到破壞。
自然生態平衡的破壞
破壞自然生態平衡的因素,有自然因素和人為因素兩類。
自然因素自然因素主要指自然界發生的異常變化,或自然界本來就存在的對於人類和生物有害的因素,例如火山爆發、山崩海嘯、水旱災害、地震、颱風和流行病等。
人為因素人為因素主要指由於人類的活動,造成環境污染和自然環境被破壞。人類為了生產和生活的需要,不斷地從環境中索取大量的自然資源,常常達到掠奪的程度;同時,又向環境中排出大量的廢氣和某些物質污染環境。戰爭也破壞生態平衡,例如1991年海灣戰爭中,大量排放石油到海洋和燃燒石油,使周圍海域和一部分地區,受到災難性的石油污染和空氣污染,造成生態平衡不同程度的破壞,給生物和人類帶來災難。
重要意義
能否保持自然生態系統的平衡,不僅關係到某些生物的生存和發展,也直接影響到人類的生活與生存。因此,人們要弄清自然環境中各類生態系統和生態系統中各成分之間的相互關係,掌握它們的發展規律,因勢利導地使它們朝著有利於人類的方向發展。
我們在改造自然和進行工農業生產過程中,要注意遵循生態平衡的規律,採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和切實有效的措施,以實現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使有限的自然資源,在有計畫的更新過程中,能持續地發揮它的作用。
植樹造林,園林綠化,是保持生態平衡的一項重要措施,應當發動民眾,齊抓共管。要逐年綠化荒山空地,制止破壞森林、破壞綠化的違法行為。只有這樣,才能逐步營造風調雨順、國泰民安的優良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