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滄市臨翔區環境保護局

根據《中共臨滄市委辦公室 臨滄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臨辦發〔2010〕138號)精神,設立臨滄市臨翔區環境保護局,為臨滄市臨翔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介紹

職責調整:取消已由臨滄市臨翔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臨滄市臨翔區環境保護局主要職責:

(一)臨滄市臨翔區環境保護局負責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基本制度。擬定環境保護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擬定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城鄉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擬定全區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計畫,參與審核各類專業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

(二)臨滄市臨翔區環境保護局承擔落實減排目標的責任。監督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負責督查、督辦、核查區域內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組織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總量減排考核工作。

(三)臨滄市臨翔區環境保護局負責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參與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協調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協調解決轄區內的環境污染糾紛。

(四)臨滄市臨翔區環境保護局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與破壞的責任。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涉及環境保護的地方性法規草案、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提出有關意見,組織對區級有關專項規劃環境影響評價進行審查,按照規定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

(五)臨滄市臨翔區環境保護局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依法監督管理大氣、水體、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有毒化學品、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機動車尾氣等污染防治工作。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執法檢查,對城鎮生活污水和垃圾、醫療廢物和全區工業污染源等各類污染治理(處置)設施的營運管理情況實施監督。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鎮和農村的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六)臨滄市臨翔區環境保護局負責核安全、輻射安全、放射性廢物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劃、標準;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放射源安全和電磁輻射、核技術套用、伴生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七)臨滄市臨翔區環境保護局指導、協調、監督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參與擬定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提出區級及以上自然保護區新建和調整的審批建議,指導、協調、監督各類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石漠化防治工作。協調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生物物種資源保護工作。

(八)臨滄市臨翔區環境保護局負責提出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的建議,以及區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安排計畫,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監督工作。參與有關部門編制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計畫,配合做好重點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

(九)臨滄市臨翔區環境保護局負責環境統計、監測和信息發布。組織實施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建設和管理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對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組織編制環境質量報告書,統一發布環境綜合報告和重大環境信息,定期發布重點城市和流域環境質量狀況。

(十)臨滄市臨翔區環境保護局組織環境保護科技發展、環境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推動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和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十一)臨滄市臨翔區環境保護局負責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方案,開展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指導綠色創建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臨滄市臨翔區環境保護局內設6個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編制、審核、評估全區環境保護規劃和環境功能區劃;承擔政府環保目標責任制落實情況的檢查督促考核具體工作;負責機關工作制度、工作計畫、總結、報告等綜合性檔案的草擬;負責機關日常文電、會務、檔案、文秘、安全、保密、督查、接待等工作;組織辦理全區人大議案、政協提案;承擔機關和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具體工作;負責全區排污費管理及財務報表編制,組織財政專項資金的申報並提出安排意見,參與管理省、市補助臨翔區的環保項目並組織開展項目資金績效評估;組織實施本部門基本建設項目;承擔機關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和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組織實施政府採購管理工作;參與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參與環境統計專業季報、年報的編制和審核工作,參與信訪、信息、政務公開等工作;參與審核以區環保局名義對外發布的環境統計信息報告、環境質量狀況公報;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政策法規股

組織起草環境保護地方規範性檔案;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及上報備案工作,對傳送區環保局徵求意見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草案等提出意見;組織開展環境保護重大問題和綜合性環境保護政策調研;監督全區環境保護行政執法,指導和參與全區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負責區級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負責全區環境保護行政執法人員的證件管理工作;承擔臨翔區環境保護局的新聞審核和發布工作;參與環境污染事故、糾紛、信訪的調查處理;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三)環境影響評價管理股

負責組織實施環境影響評價和環保“三同時”制度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協調對全區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和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組織對區級審批的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檔案進行審查;負責審批區級許可權範圍內除核與輻射以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負責監督管理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四)污染控制股(臨翔區減排工作辦公室)

監督管理大氣、水體、土壤、光、惡臭、噪聲、固體廢物、化學廢物、有毒化學品、持久性有機污染物以及機動車尾氣等污染防治;擬定有關污染防治規劃、計畫;組織編制全區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和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計畫,以及主要城鎮大氣污染防治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全區水環境治理和保護;監督管理全區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全區重點工業污染源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城鎮環境綜合整治及其定量考核工作;負責環境保護系統科技成果管理;負責重點企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參與指導和推動全區清潔生產、循環經濟與環保產業發展;承擔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污染治理先進技術工程示範及推廣工作。統一協調管理全區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定並組織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年度減排計畫;組織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環境綜合統計相關政策和制度;負責審核涉及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新上項目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組織實施排污許可證制度;負責環境統計和污染源普查工作,組織編制並發布環境統計年報和統計報告;負責監督上級污染減排專項資金補助項目的執行。承擔臨翔區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減排工作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五)自然生態保護股

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全區生態保護工作;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及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和農村土壤污染防治規劃,並監督實施;協調並監督相關部門開展生態保護工作;組織開展全區生態狀況評估;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石漠化防治工作;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各類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國家公園等的環境保護工作;協調監督生物多樣性保護、生物物種資源和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協調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生態示範創建與生態農業建設工作,協調和監督有機食品發展及生物技術環境安全;承擔生態文明建設中涉及環境保護的有關具體工作;承擔臨翔區生物多樣性保護聯席會議環保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六)核安全與輻射環境管理股

負責核與輻射環境安全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監督管理放射源安全、放射性廢物和電磁輻射、核技術套用、伴生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負責輻射安全許可及放射性同位素使用、轉讓、轉移、運輸、貯存和廢棄處置的審查報批;監督管理全區放射性(伴生放射性)廢物處理、處置的安全;負責全區核與電磁輻射項目環評、環保“三同時”和竣工環保驗收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管理及技術人員的培訓與資格管理工作;負責輻射環境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人員編制

臨滄市臨翔區環境保護局人員編制9名(行政編制3名,暫定人員6名),其中,局長1名(正科級),副局長2名(副科級);股室負責人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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