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永春

自1995年從事人民調解工作以來,他先後調解各種矛盾糾紛580餘起,疑難糾紛28起,群體性事件5起,調解率達到100%,調解成功率達到98%。 他了解情況後,聯合審計、監察等部門對集貿市場的賬目進行了審計,與村調委會成員一起對民眾進行耐心調解,使問題得到了解決,避免了一次群體大規模的上訪事件。 他還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排查、糾紛調解、檔案管理、責任追究等工作制度,下發到各調委會,並對辦事處所有調解員進行集中培訓,使參訓人員熟練掌握調解程式和技巧,為搞好調解工作奠定了基礎。

臧永春,男,漢族,1962年出生,中共黨員,現任章丘市司法局明水司法所長、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全國模範人民調解員、省級優秀人民調解員。
自1995年從事人民調解工作以來,他先後調解各種矛盾糾紛580餘起,疑難糾紛28起,群體性事件5起,調解率達到100%,調解成功率達到98%。在工作中,他堅持半月一排查,一月一總結,每周指導村委會排查一次矛盾糾紛;在辦事處建設標準調解室一處,選任專職調解員4人,在全處47個村(居)及5家廠礦企業建立了調委會,選舉產生了專職人民調解員143名,矛盾糾紛排查聯絡信息員47名,加強了矛盾的預防和調處。某村因集貿市場管理費問題,民眾與管理人員發生了矛盾。他了解情況後,聯合審計、監察等部門對集貿市場的賬目進行了審計,與村調委會成員一起對民眾進行耐心調解,使問題得到了解決,避免了一次群體大規模的上訪事件。他還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排查、糾紛調解、檔案管理、責任追究等工作制度,下發到各調委會,並對辦事處所有調解員進行集中培訓,使參訓人員熟練掌握調解程式和技巧,為搞好調解工作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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