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
名詞
臣妾,作為名詞,古來稱地位低賤者,《尚書傳》說:“役人賤者,男曰臣女曰妾。”《周禮注》也說:“臣妾,男女貧賤之稱。”《戰國策·秦四》:“百姓不聊生,族類離散,流亡為臣妾。”注云“男為人臣,女為妾”。所以也以“臣妾”指臣服者、被統治者。劉長卿、薛逢、殷文圭等唐代詩人頌聖之作皆有“萬方臣妾”的說法,宋代大詩人陸游詩有“萬邦盡臣妾”句。除對皇上外,對皇后也可用“臣妾”一詞,如《晉書·后妃列傳》載,元楊皇后崩,左貴嬪之誄曰:“臣妾哀號,同此斷絕。”“臣妾”是一種統稱,指作為臣民的眾男女。
動詞
“臣妾”又可作動詞用,也往往是對許多人而言,如東漢蔡邕《上始加元服與群臣上壽章》說:“臣妾萬國。”唐代李嶠《大周降禪碑》說:“臣妾四極。”
出處
“臣”在甲骨文中是一個豎著的眼睛,郭沫若在《甲骨文研究》中說:“人首俯則目豎,所以像屈服之形者。”《說文解字》曰:“臣,像屈服之形。”《禮記·少儀》:“臣則左之。”鄭玄注說:“臣謂囚俘。”意思就是說,“臣”是被抓獲的戰俘。這就是“臣”的本義,抓獲的戰俘如果不殺,就成為勝者的奴隸,所以“臣”就專指男性奴隸。
《說文解字》還說:“臣,事君者。”“臣”的最後一種用法就是男人的自稱了,《左傳·僖公五年》:“臣聞之,鬼神非人實親,唯德是依。”這是宮之奇對虞公說的一段話,宮之奇在虞公面前就自稱為“臣”。值得說明的是,清朝的典章制度中規定,滿族官員在上奏章時,可以自稱“奴才”,漢臣上奏章時只能稱“臣”,不得自稱“奴才”,否則就是“冒稱”,要受到懲罰。在清朝皇帝的眼中,“臣”連“奴才”都不如,可見“臣”的地位之低下。
甲骨文的“妾”字,下面是個“女”字,上面是個“辛”字,“辛”就是一把“平頭鏟刀”。郭沫若在《甲骨文研究》中說:“‘辛’是給有罪者或異族俘虜行黥刑時所用的刀、鑿一類的刑具,黥刑無法表現在簡單的字形之中,所以就借用施刑的工具來表現。”《說文解字》曰:“妾,有罪女子。”在古代,“有罪”就可以收為奴隸,因此“妾”的本義就是“女奴”。有時也用來表示“男子在妻子以外另娶的女子”。當然,用得最多的還是“女子的謙稱”。
西周、春秋時對奴隸的稱謂。男奴叫臣,女奴叫妾。《書·費誓》:“逾垣牆,竊馬牛,誘臣妾,汝則有常刑。”亦作為所屬臣下的稱謂。《左傳·僖公十七年》:“男為人臣,女為人妾。”
(1).古時對奴隸的稱謂。男曰臣,女曰妾,後亦泛指統治者所役使的民眾和藩屬。《易·遯》:“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漢書·食貨志上》:“王莽因漢承平之業,匈奴稱藩,百蠻賓服,舟車所通,盡為臣妾。”宋·王禹偁《送筇杖與劉湛然道士》詩:“明明聖天子,德教如四維。蠻貊盡臣妾,縣道皆覊縻。”嚴復《辟韓》:“而中國之尊王者曰:‘天子富有四海,臣妾億兆。’臣妾者,其文之故訓猶奴虜也。”
(2).使之為奴;統治,管轄。《商君書·錯法》:“同列而相臣妾者,貧富之謂也。”唐元稹《授裴向左散騎常侍制》:“朕以將壯之年,臣妾天下,司其忿速,其在於持重溫良之士以鑒之乎?”宋蘇洵《上皇帝書》:“臣聞古有諸侯,臣妾其境內,而卿大夫之家亦各有臣。”
(3).古時仕宦之女對人的謙稱。清李漁《玉搔頭·謬獻》:“臣父接臣妾上任,在中途遇了亂兵。與這個乳娘,一齊逃難。”
記載
“皇后初即位章德殿,太尉使持節奉璽綬,天子臨軒,百官陪位。皇后北面,太尉住蓋下,東向,宗正、大長秋西向。宗正讀策文畢,皇后拜,稱臣妾,畢,住位。”《後漢書·志第五·禮儀中》(南朝劉昭抄自蔡質所記立“宋皇后儀”。)
“古者立後無冊命禮。至漢靈帝立宋美人為皇后,始御殿,命太尉持節,奉璽綬,讀冊。皇后北面稱臣妾,跪受。其後沿為定製,而儀文代各不同。明儀注大抵參唐、宋之制而用之,太祖初,定製。”《明史·志第三十·禮八(嘉禮二)》
“居二年,(阿沙不花祖母)聞國(康里國)中已定,謁帝(元太宗)欲歸。帝曰:‘汝昔何為而來,今何為而去?’且問其所欲。對曰:‘臣妾昔以國亂無主,遠歸陛下,今賴陛下威德,聞國已定,欲歸守墳墓耳。妾惟二子,雖愚無知,願留事陛下。’”《元史·列傳第二十三·阿沙不花》
“其妻張氏伏闕上書,言:‘臣夫繼盛誤聞市井之言,尚狃書生之見,遂發狂論。聖明不即加戮,俾從吏議。兩經奏讞,俱荷寬恩。今忽闌入張經疏尾,奉旨處決。臣仰惟聖德,昆蟲草木皆欲得所,豈惜一回宸顧,下垂覆盆?倘以罪重,必不可赦,願即斬臣妾首,以代夫誅。夫雖遠御魑魅,必能為疆場效死,以報君父。’”《明史·列傳九十七·楊繼盛》
“紹聖元年,詔:‘奉太皇太后旨,皇太妃特與立宮殿名,坐六龍輿,張傘,出入由宣德正門。’有司請應宮中並依稱臣妾,外命婦入內準此;百官拜箋稱賀,稱殿下。”《宋史·禮志十三·嘉禮一》
“同列而相臣妾者,貧富之謂也;同實而相併兼者,強弱之謂也;有地而君,或強或弱者,亂治之謂也。”《商君書·錯法》
“男曰人臣,女曰人妾。臣妾對君上之稱,男女之別也。今婦人奏狀,則曰臣妾某氏,是以婦人兼男子之稱也。男曰奴,女曰婢,故耕當問奴,織當問婢。今則奴為婦人之美稱。貴近之家,其女其婦,則又自稱曰奴。自漢以前,婦人皆稱妾。如“妾得無從,坐奈何”,“妾薄命”之類,是也。兼臣妾而言,不知起何代。”《猗覺寮雜記》
文獻
1、宋代文獻中出現的“臣妾”:
《宋史》卷四十五本紀第四十五
“甲寅,皇太子擇配,帝詔其母族全昭孫之女擇日入見。寶佑中,昭孫沒於王事,全氏見上,上曰:‘爾父死可念。’對曰:‘臣妾父固可念,淮、湖百姓尤可念。’”
《宋史》卷一一○志第六三
禮志十三·嘉禮一·上皇太后皇太妃冊寶儀條
有司請應宮中並依稱臣妾,外命婦入內準此。
《四朝聞見錄》之“憲聖不妒忌之行”
(這是宋高宗趙構與他的吳皇后的對話選句,當時吳氏為德妃,趙構告訴她等韋太后回來即讓其選她為後,吳氏如是答)憲聖再拜,對曰:“大姐姐遠處北方,臣妾缺於定省……臣妾誠夢不到此。”
2、明代文獻中出現的“臣妾”:
《明史》卷五四志第三○禮志八·嘉禮二·冊皇后儀冊妃嬪儀附條
“古者立後無冊命禮。至漢靈帝立宋美人為皇后,始御殿,命太尉持節,奉璽綬,讀冊。皇后北面稱臣妾,跪受。其後沿為定製,而儀文代各不同。明儀注大抵參唐、宋之制而用之,太祖初,定製。”
爭議
許多影視劇中,尤其是近年來充斥螢屏的帝王劇,還有一些文學作品中,如二月河的清帝系列歷史小說,皇帝的嬪妃同皇上說話時每每自稱為“臣妾”。但皇后、嬪妃對於皇上,可自稱“妾”或“賤妾”、“小妾”等,而不應稱“臣妾”。
其實,只要讀一讀《後漢書》、《晉書》、新舊《唐書》、《宋史》、《明史》中任何一書的后妃傳,便可以知道后妃們同皇上談話時是如何自稱的。如果讀一讀《金史》、《元史》或《清史稿》中任何一書的后妃傳,還會看到,作為嬪妃的少數民族婦女,也知道自稱“妾”而不稱“臣妾”。
清朝皇帝讓滿族官員自稱“奴才”,讓漢族官員自稱“臣”。人也分三五九等,“臣”連“奴才”這個詞都不如,從而看出“臣”一詞的卑賤。
甲骨文的“妾”字,下面是個“女”字,上面是個“辛”字,“辛”就是一把“平頭鏟刀”。郭沫若在《甲骨文研究》中說:“‘辛’是給有罪者或異族俘虜行黥刑時所用的刀、鑿一類的刑具,黥刑無法表現在簡單的字形之中,所以就借用施刑的工具來表現。”《說文解字》曰:“妾,有罪女子。”在古代,“有罪”就可以收為奴隸,因此“妾”的本義就是“女奴”。有時也用來表示“男子在妻子以外另娶的女子”。
“臣”和“妾”兩字只能分別作為謙稱,混用或亂用在一起用是不正確的。“臣”一般指朝廷之臣,“妾”則為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