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湯姆被賣到河的下游去
小說開始於肯塔基州農場主亞瑟·謝爾比正面臨著將因欠債而失去其田地的困境。儘管他與她的妻子(埃米莉·謝爾比)對待他們的奴隸十分友善,但謝爾比還是決定將幾名奴隸賣給奴隸販子來籌集他急需的資金。被賣掉的奴隸有兩名:其一為湯姆叔叔,一位有著妻子兒女的中年男子;其二為哈里,是埃米莉的女僕伊麗莎的兒子。埃米莉並不喜歡這個主意,因為她曾經對其女僕許諾說,她的兒子絕對不會被賣掉;而埃米莉的兒子喬治·謝爾比也不願意讓湯姆離開,因為他把湯姆視為自己的良師益友。
當伊麗莎無意中聽到謝爾比夫婦打算將湯姆與哈里賣掉的對話後,伊麗莎決定帶著她的兒子逃跑。小說中描寫到,伊麗莎作出這一決定並非是因為受到身體上的虐待,而是出於害怕失去她唯一倖存的孩子(她曾因流產而失掉了兩個孩子)。伊麗莎在深夜裡動身出發,並給她的女主人留下了一張致歉的紙條。
當這一切發生時,湯姆叔叔被賣掉了,並被裝載上了一艘河船(英語:riverboat),沿著密西西比河順流而下。在船上時,湯姆認識並照顧了一位年幼的白人女孩伊娃。當伊娃落到河裡後,是湯姆救了她。伊娃為了感謝他,伊娃的父親奧古斯丁·聖克萊爾將湯姆從奴隸販子的手裡買來,並將湯姆帶到了他在紐奧良的家中。在這段時期里,湯姆與伊娃變得親密無間,因為他們都深信著基督教。
追捕伊麗莎家庭
在伊麗莎逃亡途中,她偶然遇見了比她先一步逃走的丈夫喬治·哈里斯,他們決定前往加拿大。然而,他們卻被一個名叫湯姆·洛克的奴隸獵人盯上了。最後,洛克與他的同夥誘捕了伊麗莎與她的家人,這導致喬治被迫向洛克開槍。擔心洛剋死掉的伊麗莎,說服了喬治,將這名奴隸獵人送到了附近的貴格會定居點以接受治療。
回到紐奧良後,聖克萊爾與他的北方堂姐奧菲利亞因對奴隸制的不同見解而發生了爭吵。奧菲利亞反對奴隸制度,但卻對黑人持有偏見;然而,聖克萊爾則卻認為自己沒有這些偏見,即使他自己是一位奴隸主。為了向他的堂姐說明她對於黑人的觀點是錯誤的,聖克萊爾買了一名黑人女孩托普西,並請奧菲利亞去教育托普西。
在湯姆與聖克萊爾一同生活了兩年後,伊娃得上了重病。在她死之前,她在一場夢境中夢見了天堂,她把這場夢告訴了她身邊的人。由於伊娃的死與她的夢境,其他的人決定改變自己的生活:奧菲利亞決定拋棄自己從前對黑人的偏見,托普西則說她將努力完善自己,而聖克萊爾則承諾將給予湯姆以自由。
湯姆被賣賽門·勒格里
在聖克萊爾履行他的諾言之前,他卻因為介入一場爭鬥而被獵刀刺死。聖克萊爾的妻子拒絕履行其丈夫生前的承諾,在一場拍賣會中將湯姆賣給了一名兇惡的農場主賽門·勒格里。勒格里(他並不是當地出生的南方人,而是從北方來的移民)將湯姆帶到了路易斯安那州的鄉下。湯姆在這裡認識了勒格里的其他奴隸,其中包括埃米琳(勒格里在同一場拍賣會裡買到了她)。當湯姆拒絕服從勒格里的命令去鞭打他的奴隸同伴時,勒格里開始對他心生厭惡。湯姆遭受到了殘忍的鞭笞,勒格里決意要壓垮湯姆對上帝的信仰。但湯姆拒絕停止對《聖經》的閱讀,並盡全力安慰其他奴隸。在種植園期間,湯姆認識了勒格里的另一名奴隸凱茜。凱茜先前在被拍賣的時候,曾被迫與她的子女分離;由於不堪忍受另一個孩子被出賣的痛苦,她殺死了自己的第三個孩子。
在這個時候,湯姆·洛克回到了故事中。在被貴格會教徒治癒後,洛克發生了改變。喬治、伊麗莎與湯姆在進入加拿大後獲得了自由。而在路易斯安那州,當湯姆叔叔對上帝的信仰就快被在種植園中遭受的折磨所擊垮時,他經歷了兩次夢境——一次是耶穌,而另一次則是伊娃——這使得他決意保留自己對基督的信仰直至死亡。他鼓勵凱茜逃跑,並讓她帶上埃米琳。當湯姆拒絕告訴勒格里凱茜與埃米琳逃往何方時,勒格里命令他的監工殺死湯姆。在他垂死時,湯姆寬恕了兩位監工野蠻毆打他的行為:受其品格的感召,這兩人都皈依了基督。在湯姆臨死前,喬治·謝爾比(亞瑟·謝爾比的兒子)出現了,他要買回湯姆的自由,但卻發現這已經太遲了。
最後的片段
在乘船通往自由的路上,凱茜與埃米琳遇見了喬治·哈里斯的姐姐,並與她一同前往加拿大。曾經有一次,凱茜發現伊麗莎便是她失散已久的女兒。而現在他們終於重逢了,他們前往了法國,並最終抵達了賴比瑞亞——一個容納前美國黑奴生活的非洲國家。在那裡,他們又見到了凱茜失散已久的兒子。喬治·謝爾比回到了肯塔基州的農場,釋放了他全部的奴隸,並告訴他們,要銘記湯姆的犧牲以及他對基督真義的信仰。
作品目錄
原序 | 第二十四章 徵兆 |
第一章 本章向讀者介紹一位講人道的人 | 第二十五章 小福音傳道者 |
第二章 母親 | 第二十六章 死亡 |
第三章 丈夫和父親 | 第二十七章 “這是世界的末日” |
第四章 湯姆叔叔小屋裡的一個夜晚 | 第二十八章 團聚 |
第五章 展現“活財產”易主時的情感 | 第二十九章 失去保障的人們 |
第六章 發現 | 第三十章 奴隸貨棧 |
第七章 母親的抗爭 | 第三十一章 途中 |
第八章 一丘之貉 | 第三十二章 黑暗之處 |
第九章 從本章看來,參議員也只是個普通人 | 第三十三章 凱茜 |
第十章 “財產”啟運了 | 第三十四章 一個夸德隆女人的遭遇 |
第十一章 在本章中,“活財產”浮想聯翩 | 第三十五章 紀念物 |
第十二章 合法買賣的範例 | 第三十六章 愛米琳和凱茜 |
第十三章 貴格會教友村 | 第三十七章 自由 |
第十四章 伊凡傑琳 | 第三十八章 得勝 |
第十五章 湯姆的新主人及其他諸事 | 第三十九章 計策 |
第十六章 湯姆的女主人及其看法 | 第四十章 殉道者 |
第十七章 自由人的反抗 | 第四十一章 小主人 |
第十八章 奧菲莉婭小姐的經歷及其看法 | 第四十二章 一個證據確鑿的鬼故事 |
第十九章 奧菲莉婭小姐的經歷及其看法(續) | 第四十三章 結局 |
第二十章 托普西 | 第四十四章 解放者 |
第二十一章 肯塔基 | 第四十五章 結束語 |
第二十二章 “草必枯乾——花必凋謝” | |
第二十三章 亨利克 |
創作背景
出生於康乃狄克州的斯托夫人,是哈特福德女子學院(Hartford Female Academy)的一名教師,也是一名積極的廢奴主義者。1850年,美國通過了第二部《逃亡奴隸法》,將協助奴隸逃亡定為非法行為予以懲處,並限縮逃亡者與自由黑人所擁有的權利;為了回應這部法律,斯托夫人寫成了這部小說。小說的絕大部分都是在緬因州的不倫瑞克鎮(英語:Brunswick, Maine)完成的;斯托夫人的丈夫卡爾文·斯托(Calvin Stowe)在當地的鮑登大學(也是他的母校)任教。
《湯姆叔叔的小屋》的一部分創作靈感來自喬賽亞·亨森(英語:Josiah Henson)的自傳。亨森是一位黑人男性,他曾是奴隸主艾薩克·賴利(Isaac Riley)所擁有的一名奴隸,生活並勞作於馬里蘭州北貝塞斯達地區(英語:North Bethesda, Maryland)的3,700英畝(15平方公里)菸草種植園中。1830年,亨森逃到了上加拿大省(即今安大略省),並擺脫了奴隸身份;此後,他協助了一些逃亡奴隸抵達該地,自己也過上了自給自足的生活,並寫出了他的回憶錄。斯托夫人自己也曾明確地承認,是亨森的作品啟發了她,從而讓她寫出了《湯姆叔叔的小屋》。當斯托夫人的書聞名於世後,亨森以《湯姆叔叔的回憶錄》( The Memoirs of Uncle Tom)為名再度發表了他的自傳,並在美國與歐洲得到了廣泛的傳播。斯托夫人在她的小說中借用了亨森家的名稱。亨森的家在1940年代成為了一座博物館,即今日安大略省德勒斯登(英語:Dresden, Ontario)附近的湯姆叔叔的小屋歷史遺蹟。而亨森在奴隸時期所居住的那間小屋,至今還遺存在馬里蘭州的蒙哥馬利縣境內。
西奧多·德懷特·韋爾德(英語:Theodore Dwight Weld)與格里姆克·西斯特斯(英語:Grimké sisters)合著的《美國的奴隸制度:千人目擊證詞》( American Slavery As It Is: Testimony of a Thousand Witnesses)一書,亦被確認為小說的部分材料來源。斯托夫人也表示說,當她居住在與蓄奴的肯塔基州一河相隔的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市時,她曾採訪過大量逃亡至該地的奴隸,而此中獲得的材料後來亦成為了其小說的基礎。在辛辛那提市,有著一些地下鐵路秘密網路的廢奴主義支持者,他們積極於幫助那些從南方逃亡的奴隸。
在1853年發表的《湯姆叔叔小屋題解(英語:A Key to Uncle Tom's Cabin)》一書中,斯托夫人提到了寫作這部小說的大量靈感與材料來源。斯托夫人發表《題解》這部寫實作品的原因,是為了支持她對奴隸制度惡行的主張。不過,後來的研究也指出,在出版《湯姆叔叔的小屋》之前,斯托夫人實際上並未閱讀過《題解》中提到的不少作品。
人物介紹
主要人物
湯姆叔叔
與標題同名的人物湯姆叔叔(Uncle Tom),在小說發表初期被視為一名堅忍的基督徒奴隸。但在最近的一些年間,他的名字已變成了那些被指責投靠白人的非裔美國人的綽號(有關的更多信息請參見刻板印象的產生與普及一節)。然而,斯托夫人的本意,是將湯姆塑造成一位“高貴的英雄”以及值得稱頌的人物。在整部作品中,湯姆不僅忍受著剝削帶來的痛苦,還始終堅持著自己的信仰,到了最後連他的敵人也不得不敬重他。
伊麗莎
伊麗莎(Eliza)是一名奴隸(謝爾比夫人的女僕)。在得知自己5歲的兒子哈里將被賣給奴隸販子黑利後,她帶著哈里逃向了北方。在俄亥俄州時,她與丈夫喬治·哈里斯重逢。他們一家人移居到了加拿大,然後再到了法國,最終定居於賴比瑞亞。
伊麗莎這一角色的靈感,來自於約翰·蘭金(英語:John Rankin (abolitionist))在辛辛那提的雷恩神學院(英語:Lane Theological Seminary)交給斯托夫人丈夫的一份記錄。根據蘭金的描述,在1838年2月時,有一名年輕的女奴懷抱著她的孩子越過了冰封的俄亥俄河,逃到了俄亥俄州的里普利鎮(英語:Ripley, Ohio)上,在她逃往北方之前,她曾在他的家中暫住了一段時間。
喬治
喬治聰明機智,但被他的主人所嫉妒,所以他的主人無休止地折磨他。於是,他出逃了。他是一個渴望自由的人。
伊娃
伊娃(Eva)的全名為伊凡吉琳·聖克萊爾(Evangeline Sinclair)。當湯姆叔叔被輪船運送到紐奧良的途中,伊娃進入了故事的敘述中。當這名5、6歲的小女孩落水後,湯姆叔叔將她救了起來。伊娃懇求她的父親買下了湯姆,在跟隨聖克萊爾家來到紐奧良後,湯姆成為了聖克萊爾莊園的一名馬車夫。不過,湯姆在這裡的大部分時間都是與天使般的伊娃一起度過的。
伊娃經常會談論一些愛與寬恕的話題,她甚至說服了固執的奴隸女孩托普西,傳播愛的福音,讓她相信她也應該得到愛。伊娃也曾試圖去感觸她那壞脾氣阿姨奧菲利亞的心。有一部分人認為,伊娃這個人物的是瑪麗蘇的一個角色原型。
賽門·勒格里
賽門·勒格里(Simon Legree)是一名出生於北方的殘暴(英語:villain)的奴隸主。他的名字後來成為了貪婪與殘暴的代名詞。他的目標是擊垮湯姆並破壞他的宗教信仰。但湯姆並沒有屈服,最終死在了勒格里的亂棍之下。
托普西
托普西(Topsy)是一名不知來自何方的“衣衫襤褸”的奴隸女孩。古靈精怪,天真活潑。當被問到是誰造了她時,她既不認為是上帝,也不認為是她的母親,“我想我是自己長出來的,我不相信有誰造了我”。在後來,她被小伊娃的友愛純真感動了,開始學習好的一切。托普西通常被視作是黑小孩(英語:pickaninny)原型的起源。
短語“growed like Topsy”(後又演變為“grew like Topsy”;在現今已略為過時)後來進入了英語當中。起初,這個短語只被用於比喻一種自生自長、放任自流的生存方式;但在後來的某些時候,它還被用於形容高速的成長或發展。
其他人物
在《湯姆叔叔的小屋》中,還有著許許多多的次要角色。以下列出一些較為知名的配角:
亞瑟·謝爾比(Arthur Shelby),湯姆在肯塔基州時的主人。謝爾比被塑造成了一位“仁慈”的奴隸主與傳統的南方紳士。後來因為債務不得不賣掉湯姆和哈里。
埃米莉·謝爾比(Emily Shelby),亞瑟·謝爾比的妻子。她是一位深信宗教的婦女,並努力用她的仁慈與道德來影響她的奴隸們。當她的丈夫將把奴隸賣給奴隸主時,她為之感到震驚難過。作為一名女性,她並沒有合法的地位去阻止這件事的發生,因為所有的財產都屬於她的丈夫。
喬治·謝爾比(George Shelby),亞瑟與埃米莉的兒子。正直善良。他將湯姆視作自己的良師益友,也是一位虔誠的基督徒。
奧古斯丁·聖克萊爾(Augustine St. Clare),湯姆的第二位主人,小女孩伊娃的父親;是小說裡面最具同情心的奴隸主。聖克萊爾已然意識到了奴隸制度的罪惡,但卻還未能為割捨它所帶來的財富作好準備。在他的女兒死後,他變得更加地信奉宗教,並開始閱讀《聖經》給湯姆聽。但是,他的好意卻由於他的意外身亡而終成泡影。
作品鑑賞
作品主題
《湯姆叔叔的小屋》的全書都被同一個主題所主宰:奴隸制度的罪惡與不道德。當斯托夫人在她的文字里寫入次要的主題時——譬如母親的道德權威以及由基督教提供拯救的可能性——她都會強調這些主題與奴隸制的恐怖之間的聯繫。幾乎在小說的每一頁里,斯托夫人都在積極推動著“奴隸制度不道德”這一主題,有些時候她甚至會改變故事敘述的口吻,以向人們“布道”奴隸制的破壞天性(譬如,在載著湯姆前往南方州的輪船上,有一名白人女性這樣說道:“奴隸制的最可怕之處就在於對感情和親情的踐踏——比如拆散人家的骨肉。”)通過對黑奴制度拆散他人家庭的刻畫,斯托夫人用文字展現出了奴隸制度的罪惡。
因為斯托夫人認為母性是“所有美國人生活中的道德與倫理模範,”並相信,只有女性才擁有將美國從奴隸制的惡魔手中拯救出來的道德權威;這便是《湯姆叔叔的小屋》中表達出的另一個主題:女性的道德力量與聖潔。在書中,這種角色的例子有伊麗莎——一位帶著小兒子逃亡的黑奴(並最終與其全家團聚),或者小伊娃——她被視為一名“理想的基督徒”;正是通過這樣的角色,斯托夫人表明了這一觀點:女性能夠拯救她們身邊的人,哪怕是最不道義的人。但後來的評論也提到,斯托夫人筆下的女性角色一般都以家庭主婦的老套形象出現,而不是現實中的女性。此外,斯托夫人的小說“重申了女性所發揮的影響的重要性”,並為隨後幾十年里女權主義運動(英語:women's rights movement)道路的鋪平作出了貢獻。
斯托夫人的清教徒宗教信仰顯露於小說的結尾,並延及所有的主題;她對基督教的本性進行了探索,並認為基督教神學與奴隸制度有著無法調和的矛盾。當伊娃死後,湯姆懇求摯愛她的聖克萊爾“回望耶穌”時;當湯姆死後,喬治·謝爾比用“做一個基督徒多好啊”來稱頌他時;這一主題都得到了最明確不過的彰顯。因為在《湯姆叔叔的小屋》中,基督教的主題占有很大的分量,並由於斯托夫人在小說中直接且頻繁地發出宗教信仰上的感慨,這本小說還常被認為帶有“布道書的形式”。
作品風格
《湯姆叔叔的小屋》具有19世紀感傷小說(英語:sentimental novel)與家庭小說(亦稱做女性小說)中常見的感性與戲劇性(英語:Melodrama)的風格。在斯托夫人的時代,這一類型的小說是最為流行的小說:它們趨向於去描述女性主角,其寫作風格常能喚起讀者的同情與感動。儘管如此,《湯姆叔叔的小屋》與其他的感傷小說所不同的是,前者將其中心焦點集中於奴隸制這種大型話題,並以一名男性作為故事的主角;不過,斯托夫人亦試圖去引出讀者的某種強烈情感(譬如讓讀者為小伊娃的死而哭泣)。這一寫作類型的力量可通過同時代讀者的反應顯現出來。斯托夫人的一位朋友喬治亞娜·梅(Georgiana May)曾經寫信給她談到:“我昨晚子夜醒來,耗盡終夜讀完了這本書。此後,我再也不能望著小孩子垂死而無動於衷。”據描述,另一名讀者完全地著迷於這本小說,他甚至考慮把自己的女兒改名為伊娃。顯而易見的是,小伊娃的死對當時的許多讀者造成了影響:單在1852年,波士頓便有300名女嬰被取名為伊娃。
作品影響
《湯姆叔叔的小屋》所發揮的作用“在歷史上只有少數其他的小說能夠企及”。隨著小說的出版,《湯姆叔叔的小屋》中的廢奴主義觀點曾引發了一場奴隸制度擁護者們(他們創作了大量的作品來反駁這部小說)的抗議狂潮。此外,作為一部暢銷書,《湯姆叔叔的小屋》還對後來的抗議文學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例如厄普頓·辛克萊的《叢林王子(英語:The Jungle)》)。
作為在美國的第一部被廣泛傳閱的政治小說,《湯姆叔叔的小屋》不僅對美國文學的發展產生了巨大的影響,還廣泛地影響了抗議文學的發展。後來厄普頓·辛克萊的《叢林王子(英語:The Jungle)》與雷切爾·卡森的《寂靜的春天》都是受《湯姆叔叔的小屋》影響至深的作品。
同時代與世界性的反應
《湯姆叔叔的小屋》出版伊始,美國南方的人們便被這部小說激怒了。而奴隸制度的支持者們也對它進行了嚴厲的批判。
著名的南方小說家威廉·吉爾摩·西姆斯(英語:William Gilmore Simms)聲稱,《湯姆叔叔的小屋》是一部完全錯誤的作品,而其他人則稱這部小說在犯罪和造謠。在這場大範圍的反應中,阿拉巴馬州莫比爾市的一名書商因銷售這本書而被迫離開了城市,而斯托夫人本人也收到了不少威脅她的信件(甚至有一包裝著一名奴隸的耳朵的郵件)。不久之後,許多像西姆斯這樣的南方作家便紛紛發表了他們反對斯托夫人小說的作品(參見後文反湯姆一節)。
一部分評論家強調,斯托夫人缺少在南方生活的閱歷,從而(在他們看來)導致她對這一地區進行了不準確的描述。他們舉例說,斯托夫人從未涉足過南方的種植園。然而,斯托夫人也解釋道,她書中的角色,是基於她在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市居住時,從逃亡奴隸那裡聽來的故事。據稱:“她親身觀察到的幾次事件激勵了她去寫作[這本]著名的反奴隸制小說。她曾俄亥俄河上目睹這些場景,包括親眼看到一對夫婦被奴隸主活生生地拆散。此外,報紙與雜誌上的記錄與報導,也為當時還在構築中的情節提供了素材。”。
為了回應這些批評,斯托夫人於1853年發表了《湯姆叔叔的小屋題解(英語:A Key to Uncle Tom's Cabin)》一書,以圖證明小說對奴隸制度描述的真實性。在這本書中,斯托詳述了《湯姆叔叔的小屋》中的每一位主角,提到了他們在“現實生活中的原型”,並同時對南方的奴隸制度進行了“比小說中更為凌厲的攻擊”。與小說一樣,《湯姆叔叔的小屋題解》也成為了一本暢銷書。需要提到的一點是,雖然斯托夫人聲稱《湯姆叔叔的小屋題解》中記錄了她先前所使用的參考來源,而在實際上,有不少作品都是在她發表小說之後才讀到的。
儘管斯托夫人的研究中帶有猜測與缺陷,儘管奴隸制的擁護者進行了尖刻的攻擊,但這本小說依然吸引了許多美國人的想像力。根據斯托夫人的兒子描述,當美國總統亞伯拉罕·林肯於1862年與斯托見面時,林肯曾評論道:“你就是那位引發了一場大戰的小婦人。”歷史學家們並不能確認林肯是否真的說過這句話;而在與林肯見面的幾個小時後斯托夫人寫給她丈夫的信中,也未曾提及該評論。自此以後,許多作家都稱讚了這本小說,稱其集中表達了北方對不公正的奴隸制度與《逃亡奴隸法(英語:Fugitive Slave Law)》的憤怒,贊其為廢奴主義運動注入了前進的動力。聯邦(英語:Union (American Civil War))一方的一名將軍及政治家詹姆斯·貝爾德·韋弗(英語:James Baird Weaver)曾說過,正是這本書讓他開始積極地投身到廢奴主義運動當中的。
《湯姆叔叔的小屋》在英格蘭也引起了公眾的巨大興趣。倫敦第一版出版於1852年5月,總計賣出了二十萬冊副本。英國人對美國的反感也是其大受歡迎的部分原因。有一位著名的作者曾寫道:“‘湯姆叔叔’在英國的大肆流行並不是出於[對奴隸制度的]憎惡與報復,而是出於國家層面上的嫉妒與虛榮。我們被美國的狂妄所刺痛已經很久了——我們疲於聽到她那所謂全世界最自由與最文明國家的自誇。我們的神職人員討厭她的自發政府體制——我們的保守分子討厭她的民主主義——我們的輝格黨討厭她的暴發戶——我們的激進分子討厭她的好辯、討厭她的傲慢、還討厭她的野心。所有的黨派都為斯托夫人的背叛而歡呼雀躍。”。美國內戰時期的駐英公使老查理斯·弗朗西斯·亞當斯(英語:Charles Francis Adams, Sr.)後來曾談到:“1852年出版的《湯姆叔叔的小屋:卑賤者的生活》,在當時偶然的環境幫助下,對全世界造成了直接、可觀與印象深刻的影響,而這些影響比此前任何一本書所造成的影響更為巨大。”。
世界上幾乎每種語言,都有此作品的翻譯,包括中文(林紓的文言文譯本,是第一部有漢譯的美國小說)與阿姆哈拉語(譯成於1930年,以支持衣索比亞結束該國黑人苦難的努力)。1904年,魯迅在日本留學時讀完友人寄來的《黑奴籲天錄》後,他給蔣抑卮的信中稱:“曼思故國,來日方長,載悲黑奴,前車如是,彌益感喟。”這本書傳閱的範圍相當廣泛,以致著名的精神病學家西格蒙德·弗洛伊德曾報告說,他認為有許多患者表現出的施虐與受虐傾向,是受《湯姆叔叔的小屋》中鞭打奴隸情節的影響。
刻板印象的產生與普及
在最近的幾十年里,學者和讀者們批評說,這本書使用了一種居高臨下的種族主義語氣來描述其中的黑人角色;這特別體現在角色的出現、說話和習性上,譬如湯姆叔叔對其被動命運的接受。由於《湯姆叔叔的小屋》是19世紀全世界最暢銷的小說,所以小說中使用和創造的那些非裔美國人的刻板印象,在現實中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力。因此,在將此等經典印象根深蒂固地植入美國精神的過程中,這本書(及其附帶的插圖和相關的戲劇作品)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在《湯姆叔叔的小屋》中出現的黑人刻板印象(英語:Stereotypes of black people):
“快樂的黑鬼”(“happy darky”,如慵懶、無憂無慮的山姆);
被當成性工具的淺膚黑白混血兒(“mulatto”,這樣的角色有:伊麗莎、凱茜與埃米琳);
慈愛的黑人保姆(英語:mammy archetype)(“mammy”,譬如聖克萊爾種植園中的廚師瑪咪);
黑人小孩的刻板印象(英語:Pickaninny)(“Pickaninny”,如托普西);
湯姆叔叔(英語:Uncle Tom),或熱切於取悅白人的非裔美國人(如湯姆叔叔)。需要注意的是,斯托夫人的本意是將湯姆塑造成一位“高貴的英雄”。而“恭從於白人的諂媚傻瓜”這一刻板印象顯然是由後來相關的舞台作品(英語:Tom Shows)造成的,而這已不在斯托夫人的掌控之中。
最近幾十年來,《湯姆叔叔的小屋》中的這些消極成分,已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這本書作為“重要的反奴隸制工具”的歷史作用。對小說解讀的變化源於詹姆斯·鮑德溫(英語:James Baldwin (writer))的一篇名為《每個人的抗議小說》(Everybody’s Protest Novel)的文章。在文中,鮑德溫將《湯姆叔叔的小屋》稱為一部“非常糟糕的小說”,稱其描寫種族的手法非常遲鈍,在審美上看來也十分粗劣。
在1960年代與70年代,黑人權力(英語:Black Power)與黑人藝術運動(英語:Black Arts Movement)者對這本小說進行了批評。認為湯姆叔叔這樣的角色是“種族的背叛者”,(在部分觀點裡)甚至認為湯姆要比最惡毒的奴隸主還要壞。在這段時期里,對書中出現的其他刻板印象的批評也日漸增長。
在最近幾年來,小亨利·路易斯·蓋茨(英語:Henry Louis Gates Jr.)等學者重新對《湯姆叔叔的小屋》進行了解讀,並認為這本書是“美國種族關係的核心文獻,以及對這些關係特徵進行的一次意義重大的道德與政治探索。”
反湯姆文學
為了反擊《湯姆叔叔的小屋》,美國南方的作家們發表數量眾多的作品以反駁斯托夫人的小說。所謂的反湯姆文學,一般都站在維護奴隸制度的立場上,認為斯托夫人筆下描述的奴隸制度是誇張不實的。這一類的作品大都展現了家長式的白人奴隸主與其純潔的妻子,他們都十分樂善好施,在其家庭式的種植園裡照顧著那些孩子般的奴隸們。在這些小說中,非裔美國人都被含蓄或直接地描述為孩子般的人,離開白人的監護就無法獨立生活。
最著名的幾本反湯姆作品有威廉·吉爾摩·西姆斯(英語:William Gilmore Simms)的《劍與梭(英語:The Sword and the Distaff)》、瑪麗·亨德森·伊斯門(英語:Mary Henderson Eastman)的《菲莉絲阿姨的小屋(英語:Aunt Phillis's Cabin)》以及卡羅琳·李·亨茨的《種植園主的北方新娘(英語:The Planter's Northern Bride)》,其中最後一位作者在辛辛那提時曾與斯托夫人有過一段親密的朋友關係。西姆斯的書出版於斯托夫人小說發表的幾個月後,其中的許多章節與議論都圍繞著辯駁斯托夫人的書及其觀點而展開。亨茨的小說出版於1854年,在當時曾廣受傳閱,但現在基本上已被遺忘了;這本小說通過描述一位嫁給南方奴隸主的北方婦女——一名廢奴主義者的女兒——的所見所聞,為奴隸制度進行了辯護。
在《湯姆叔叔的小屋》出版到南北戰爭爆發前的近十年間,總共有20到30部反湯姆作品面世。其中有兩本書的書名為《這才是湯姆叔叔的小屋》( Uncle Tom's Cabin As It Is,其一為W·L·史密斯所作,另一為C·H·威利作),此外,還有一本是約翰·彭德爾頓·甘迺迪(英語:John Pendleton Kennedy)的作品。有超過一半的反湯姆作品都由白人女性寫成,西姆斯曾為此諷刺說:“讓一位南方女性去反駁北方女性(指斯托夫人)看起來是善惡應得的報應。”
戲劇改編
儘管《湯姆叔叔的小屋》是19世紀最暢銷的小說,但更多的美國人是通過舞台劇和音樂劇來了解到整個故事的,而不是通過原書。埃里克·洛特(Eric Lott)在他的《托米圖德斯叔叔:種族話劇與作品模式》( Uncle Tomitudes: Racial Melodrama and Modes of Production)中估計,至少有三百萬人曾觀看過這類演出,其數目是小說發表頭一年裡發售量的十倍之多。
由於當時並不嚴格的著作權法律,基於《湯姆叔叔的小屋》的舞台作品在小說還在連載時便已經出現了。斯托夫人拒絕親自將小說改編為戲劇,因為她對戲劇有著清教徒式的不信任(儘管她在後來去看過喬治·艾肯(英語:George Aiken (playwright))改編的版本,而據弗朗西斯·安德伍德(Francis Underwood)描述,她對卡羅琳·霍華德(Caroline Howard)飾演的托普西感到十分“欣喜”)。斯托夫人的這一拒絕,讓舞台作品的領域得以被眾多改編作品占據,部分改編作品的目的是為了實現(各種各樣的)政治原因,但其餘的只不過是為了進行商業投機。
情節劇(英語:melodrama)與黑臉(英語:blackface)雜秀(英語:minstrel show)是這些舞台作品的共有元素。這些作品的政見有著巨大的差異——有一部分如實地反映了斯托夫人傷感的反奴隸制度的政見,另一部分則比較中性,甚至還有一些維護奴隸制度政見的作品。許多作品都蓄意地對黑人進行了種族諷刺;還有不少作品採用了史蒂芬·福斯特創作的歌曲(其中有“我的肯塔基故鄉(英語:My Old Kentucky Home)”、“故鄉的親人(英語:Old Folks at Home)”與“Massa's in the Cold Ground”)。最著名的一出舞台作品是由喬治·艾肯(英語:George Aiken (playwright))與H·J·康韋(H.J. Conway)合編的。
在19世紀,《湯姆叔叔的小屋》的許多舞台改編作品“在好幾年裡……支配了北方的流行文化”,到了20世紀早期,有一部分劇作依然還在演出中。
電影改編
《湯姆叔叔的小屋》有著許多的電影版本。大部分的這些影片都攝製於默片時代(在當時,《湯姆叔叔的小屋》是被拍成電影次數最多的故事)。由於小說與舞台作品持續地受到歡迎,許多觀眾都已經十分熟悉劇情中的角色,因此他們在觀看不帶對話的默片時並不會感到十分困難。
《湯姆叔叔的小屋》的第一個電影版本是最早的“全長”電影之一(在當時,“全長”意味著電影的長度大約在10到14分鐘之間)。這部1903年的電影由埃德溫·斯坦頓·波特(英語:Edwin Stanton Porter)導演,由白人演員扮裝黑人主角,而黑人演員則只充當臨時演員。這一版本與先前的許多舞台作品都十分類似;此外,這部電影還描繪出了許多黑人的刻板印象(譬如在幾乎每個場合都由黑奴在跳舞,包括一場黑奴拍賣會上)。
1910年,美國維塔格拉夫製片廠製作了由J·斯圖爾特·布萊克頓(英語:J. Stuart Blackton)導演並由尤金·馬林(Eugene Mullin)改編的三卷長電影。據《戲劇之鏡》( The Dramatic Mirror)上的描述,這部電影是電影史上的“一次明顯的革新”,也是“第一次一家美國公司”發布三盤膠捲的戲劇電影。在當時,一部一盤膠捲的“全長”影片長約15分鐘。這部電影由弗洛倫斯·圖爾納(英語:Florence Turner)、瑪麗·富勒(英語:Mary Fuller)、埃德溫·R·菲利普斯(Edwin R. Phillips)、弗洛拉·芬奇(英語:Flora Finch)、熱納維耶芙·托賓(英語:Genevieve Tobin)與小卡萊爾·布萊克韋爾(英語:Carlyle Blackwell)主演。
在其後20年裡,至少有4部以上的電影改作問世。最後的一部默片版本發行於1927年,由哈里·A·波拉德(英語:Harry A. Pollard)(他曾在1913年版的《湯姆叔叔的小屋》中飾演湯姆叔叔)導演。這部2小時長的電影花費了一年多的時間進行製作,也是默片時代預算花費第三多的電影(計180萬美元)。在這部電影中,黑人演員查爾斯·悉尼·吉爾平(英語:Charles Sidney Gilpin)本是原定的湯姆叔叔飾演者,但卻由於他的“表演過於叛逆”而被製片廠取消了表演資格,並為詹姆斯·B·洛(英語:James B. Lowe)所取代。這部電影與小說的一個不同的情節是,當湯姆叔叔死後,他變成了一個復仇的幽靈,並最終導致了賽門·勒格里的死亡。當時的黑人電台曾盛讚這部電影,但懼怕引起南方與白人電影觀眾激烈反應的製片廠,最終剪掉了爭議性的情景,包括影片開始時的黑奴拍賣會(其中,一位母親被迫與自己的幼子生生分離)。這部電影的劇本由波拉德、哈維·F·休(Harvey F. Thew)與A·P·揚格(英語:A. P. Younger)改編,字幕由沃爾特·安東尼(英語:Walter Anthony)撰寫;主要演員有:詹姆斯·B·洛、維吉尼亞·格雷(英語:Virginia Grey)、喬治·西格曼(英語:George Siegmann)、瑪加麗塔·菲舍爾(英語:Margarita Fischer)、莫娜·雷(英語:Mona Ray)與蘇泰文女士(英語:Madame Sul-Te-Wan)。
在默片時代結束後的幾十年間,這部小說中的主題因被認為太過敏感而未被繼續拍成電影。1946年,米高梅曾決定將這部小說再次搬上銀幕,但卻由於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英語: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Colored People)領導的抗議而無疾而終。
1965年,出現了一部由格察·馮·勞德瓦尼(Géza von Radványi)導演的德語版本,後來被剝削電影導演克羅格·巴布(英語:Kroger Babb)引入了美國。最後的一個電影版本是1987年在電視上播映的版本。該版本由斯坦·萊森(英語:Stan Lathan)導演,約翰·蓋伊(John Gay)改編,出演主要演員的角色有埃弗里·布魯克斯(英語:Avery Brooks)、菲麗西亞·拉沙德(英語:Phylicia Rashad)、愛德華·伍德沃德(英語:Edward Woodward)、珍妮·劉易斯(Jenny Lewis)、塞繆爾·L·傑克遜與金尼(Endyia Kinney)。
除了真人電影對《湯姆叔叔的小屋》的改編外,還有許許多多的動畫卡通(英語:Animated cartoon)的改編版本。這樣的動畫有:華特迪士尼的《米奇的情節劇(英語:Mickey's Mellerdrammer)》(1933年),其中迪士尼的經典角色被塗上了誇張的黑臉與橙紅的嘴唇;兔八哥卡通《南方油炸兔(英語:Southern Fried Rabbit)》(1953年),其中兔八哥把自己裝扮成了湯姆叔叔,並唱著“我的肯塔基故鄉(英語:My Old Kentucky Home)”企圖越過梅森-狄克遜線(英語:Mason-Dixon line);《湯姆叔叔的平房(英語:Uncle Tom's Bungalow)》(1937),一部由特克斯·埃弗里(英語:Tex Avery)監製的華納兄弟卡通;《冰上的伊麗莎》( Eliza on Ice,1944年),由保羅·特里(英語:Paul Terry (cartoonist))製作的《太空飛鼠》卡通最早的幾集之一;以及《湯姆叔叔的小屋》( Uncle Tom's Cabaña,1947年),由特克斯·埃弗里(英語:Tex Avery)導演的一部8分鐘長的卡通。
《湯姆叔叔的小屋》還曾對大量的電影產生過影響,包括1915年的電影《一個國家的誕生》。這部頗具爭議性的電影故意地將一個類似於湯姆叔叔家的小屋引入到了劇情的高潮:在小屋中,南方白人與他們從前的敵人(北方軍)聯合了起來,去一同捍衛“雅利安人的天賦權利”。學者認為,對類似小屋的重用,會讓當時的觀眾理解其涵義並同電影產生共鳴。
其他受《湯姆叔叔的小屋》影響的電影,還包括有:《漣漪(英語:Dimples (film))》( Dimples,1936年秀蘭·鄧波兒主演的電影)、“湯姆叔叔的叔叔”(“Uncle Tom's Uncle”,系列電影《我們這一夥(英語:Our Gang)》在1926年的一集)、羅傑斯和哈默施泰因(英語:Rodgers and Hammerstein)的音樂劇《國王與我》(其中有一場以傳統暹羅風格表演的芭蕾舞“托馬斯叔叔的小房子”,“Small House of Uncle Thomas”)以及《紐約黑幫》。其中,萊昂納多·迪卡普里奧與丹尼爾·戴-劉易斯飾演的角色加入了一場改編自《湯姆叔叔的小屋》的假想戰爭。
作品評論
喬治·惠徹的《美國文學史》:“斯托夫人或她的手作都不是這部小說大受歡迎的原因;其作者的才略與一名周日學校小說的編者相比並無二樣。她最多不過就是有著大量現成的情節、幽默與悲情,然後把這些流行的元素湊成一本書罷了。”
埃德蒙·威爾遜(Edmund Wilson):“把自己完全地置身於湯姆叔叔的小屋中……會證明那些令人震驚的經歷。”
簡·湯普金斯:這本小說是美國文學中的經典之一,並懷疑當時如此之多的針對該小說的批評完全是因為它太受歡迎了。
作品爭議
儘管在讀者中得到了肯定,但在其發表後的幾十年里,文藝評論家(英語:Literary criticism)們都否定了《湯姆叔叔的小屋》以及其他感傷小說中展現出的這種風格,因為這類小說是由女性寫成,並過於突出地描寫了“女性多愁善感的情感”。一位文藝評論家認為,如果這部小說與奴隸制沒有關聯,“它不過就是一部普通的感傷小說”。另外一名評論家則將這本書描述為“基本上就是一堆苦力勞作出的毫無意義的碎片”。喬治·惠徹(George Whicher)在他的《美國文學史》( Literary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中對這本書嗤之以鼻,將之斥為“周日學校小說”,並充滿著“露骨描述的情節、幽默與悲傷”。
然而,在1985年時,簡·湯普金斯(Jane Tompkins)在她劃時代的《傑出的設計:美國小說的文化成果》( In Sensational Designs: The Cultural Work of American Fiction)一書中改變了這一觀點。湯普金斯盛讚了其他評論家拒絕承認的感傷風格,並提出,感傷小說展現了女性的情感擁有改善世界的力量。她還認為,包括《湯姆叔叔的小屋》在內的,流行於19世紀的家庭小說,有著“理智的複雜性、雄心與機智”;而《湯姆叔叔的小屋》“對美國社會的批判要比霍桑與梅爾維爾這些更知名小說家的批評更具毀滅性。”
儘管後來有關《湯姆叔叔的小屋》風格的觀點已有所改變,但由於這部小說的寫法與絕大多數現代小說大相逕庭,今日的讀者往往會覺得這部作品的內容晦澀、做作、“甚至老掉牙了”。
出版信息
《湯姆叔叔的小屋》最初發表在廢奴主義者雜誌《國家時代》( National Era)中。從1851年6月5日起,總共連載40周。由於小說的故事大受歡迎,出版商約翰·朱伊特(John Jewett)找到了斯托夫人,建議她將連載集結成書出版。雖然斯托夫人起初懷疑是否有人願意以書本的形式來閱讀《湯姆叔叔的小屋》,但她最後還是同意了這一建議。
因為深信這本書將會名聞於世,朱伊特(在當時)作出了一項不同尋常的決定——將哈馬特·比林斯(英語:Hammatt Billings)雕制的6張全頁插圖印入第一版中。1852年3月20日,這部小說開始以書本的形式出版,其第一版很快便被搶購一空。不久後,又印刷出版了多個版本(其中包括1853年出版的豪華版,帶有比林斯繪製的117張插圖)。
在發表的頭一年裡,《湯姆叔叔的小屋》在美國本土便銷售出了三十萬冊副本,並最終成為了19世紀全世界最暢銷的小說(以及第二暢銷的書,僅次於最暢銷的書《聖經》)。幾乎每種主要的語言都有其譯本面世。在許多早期版本中,都帶有詹姆斯·謝爾曼牧師(英語:James Sherman (minister))撰寫的序言。謝爾曼是倫敦的一位公理會牧師,以其廢奴主義觀點而聞名。
《湯姆叔叔的小屋》在英格蘭的銷售也同樣十分順利。1852年5月,當倫敦第一版發行後,便銷售出了二十萬冊。在隨後的幾年間,有超過150萬冊的副本在英格蘭傳播,儘管其中的絕大部分都屬於盜版(在美國也有同樣的情況發生)。
作者簡介
哈里耶特·比徹·斯托夫人(斯托夫人)(1811-1896)出生於美國一個牧師家庭,曾做過教師,她在辛辛那提市住了18年,在這裡她經受了一段逃亡生活,這為她創作這部小說奠定了基礎。這部小說首先於1852年在《民族時代》刊物上連載,連載以後,立刻引起強烈的反響,受到人們的廣泛認可。同時,這部小說寫於19世紀50年代的美國,正是浪漫主義興盛時期,它的發表對美國文學向現實主義文學過渡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