脈衝雷射

脈衝雷射

基本物理概念名稱。

雷射

雷射的最國中文名叫做“鐳射”、“萊塞”,是它的英文名稱LASER的音譯,是取自英文Light Amplification by Stimulated Emission of Radiation的各單詞的頭一個字母組成的縮寫詞。意思是“受激輻射

脈衝雷射脈衝雷射
的光放大”。雷射的英文全名已完全表達了製造雷射的主要過程。1964年按照我國著名科學家錢學森建議將“光受激發射”改稱“雷射”。

雷射是20世紀以來,繼原子能計算機、半導體之後,人類的又一重大發明。它的原理早在 1916 年已被著名的物理學家愛因斯坦發現,但要直到 1958 年雷射才被首次成功製造。雷射是在有理論準備和生產實踐 迫切需要的背景下應運而生的,它一問世,就獲得了異乎尋常的飛快發展,雷射的發展不僅使古老的光學科學和光學技術獲得了新生,而且導致整個一門新興產業的 出現。雷射可使人們有效地利用前所未有的先進方法和手段,去獲得空前的效益和成果,從而促進了生產力的發展。

脈衝雷射器

脈衝工作方式是指每間隔一定時間才工作一次的方式。以脈衝工作方式工作的雷射器就是脈衝雷射器。脈衝雷射器具有較大輸出功率,適合於雷射打標、切割、測距等。 常見的脈衝雷射器:固體雷射器中的釔鋁石榴石(YAG)雷射器、紅寶石雷射器、釹玻璃雷射器等。 還有氮分子雷射器、準分子雷射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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