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生於 康熙 二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生母定嬪( 雍正 時奉為皇考 定妃 )萬琉哈氏。
康熙四十八年三月,二十五歲胤裪與胤禟同封固山貝子,十月二十一日正式頒冊文。
康熙五十年後,常隨駕巡幸。
康熙五十一年十一月,得賜銀4000兩。
康熙五十六年十一月十三日,仁憲皇太后薨世,胤裪被任命署理內務府總管事。
康熙五十七年三月初三日,皇太后過世出百日,喪事告畢,康熙諭:“今大事畢,十二阿哥著停止署理內務府總管事。”期間,因“辦事妥協”帝十分滿意,曾“深嘉之”。
康熙五十七年十月,諭令正白旗事務,“其滿洲蒙古漢軍三旗之事著十二阿哥辦理。”
康熙五十九年九月,和碩裕親王保泰之母(福全福晉、康熙嫂子)薨。特派胤裪率侍衛內大臣公鄂倫岱負責經理喪事。
康熙六十年正月十三日,特派雍親王、貝子胤裪、世子弘晟往盛京祭三陵。
康熙六十年五月夏至、八月秋分祭胤裪代父皇往行禮;
康熙六十一年正月太廟,五月夏至、八月秋分祀月,胤裪代父皇往行禮。
康熙六十一年十二月十一日,因“曾經理三衙門事務井井有條”和“辦理梓宮事務甚為效力”,雍正帝諭:“允裪著封為郡王。”冊為多羅履郡王。
雍正二年,宗人府彈劾胤裪“治事不能敬謹,請奪爵”,從多羅郡王降至固山貝子。
又因“將聖祖仁皇帝配亨儀注及封妃金冊遺漏舛錯”於雍正二年六月二十六日被奪貝子爵,“授奉恩鎮國公”。《雍正二年六月上諭十七道》:初五日宗人府奏,管理禮部事務貝子允裪誤寫妃姓(胤裪把乾隆老媽鈕祜祿氏寫成了錢氏),將允祹革去貝子降為護國公照例留三佐領,其餘佐領俱行歸公。
雍正八年五月二十八日,恢復胤裪多羅履郡王爵。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胤裪奉命先回宮,負責辦理大行雍正帝喪儀。八月二十四日,又特命胤裪暫管理禮部事務。
雍正十三年十月初五日,正式任命胤裪管理禮部事務。
雍正十三年十月十七日,乾隆諭:“……其宗人府一切事務既有履郡王管理,果親王亦停其監管……”履郡王管理禮部和宗人府事務。
十月十九日,“履郡王允裪在朕諸叔中年齡最長,具實心辦事,朕意欲晉封親王。”不久,胤裪晉和碩履親王。
十二月初七日,宗人府遵乾隆旨議敘,因辦理喪儀有功,特獎勵胤裪“郡王記錄一次”。
乾隆元年二月初五日,在“管人疏縱案”中履親王胤裪從輕處罰,按照尚書從一品罰俸。
乾隆二年三月初二日,奉雍正帝梓宮入清西陵,孝敬皇后烏喇那拉氏與其隨葬。事宜均由胤裪辦理。
得“記錄二次”的嘉獎。
乾隆二年九月,胤裪被派泰陵至祭。
乾隆三年正月二十二日,給內閣諭旨中“履親王自管理禮部以來,恪慎周詳,實心任事。三年之內,備極勤勞,今大禮已成,禮部事務,該堂官自循照辦理,履親王不必監管。”此後,胤裪專門管理宗人府事務。
乾隆三年十月,胤裪奉旨辦理端慧皇太子永璉安葬典禮事宜。最終於乾隆七年確定永璉墳冢於薊州朱華山。
乾隆四年後,每年祭天、亨太廟、朝日、祀月、祭社稷、祭先農,具由胤裪恭代帝往行禮。
乾隆六年後,乾隆帝出巡出京,留胤裪在京總理事務。
乾隆十三年三月,胤裪奉命總理皇后富察氏喪儀。
乾隆十四年五月十七日,65歲的胤裪奉命任“會典館”總裁。負責《清會典》總第三次編纂(第三次編纂時間上限雍正六年,下限至乾隆二十三年)。
乾隆十五年正月初七日,乾隆諭:“……除履親王同輩王等及余王公年老者,仍令乘轎外,余惟年節列儀仗,乘轎上朝,常期俱著乘馬。”66歲的履親王被乾隆列入可乘轎上朝者之首。
乾隆十五年三月二十日,胤裪獨子12歲的弘昆夭折。乾隆勸慰其“以禮節哀,承侍太妃,勉副朕意”。將永珹過繼胤裪。
乾隆十六年七月十七日,因多日連雨米價上漲,胤裪上遠在中關行宮的乾隆快馬奏摺:“……米價日長(漲)……請早放數日,俾官兵不與民間爭購。……亦得源源接濟。”乾隆帝批覆:甚好。獲準提早開倉放糧,平穩米價。
乾隆十七年八月鄉試,“蔡曹收受關節串通囑託弊案”著胤裪等覆議。胤裪上疏建議“照律治罪”對蔡時田,曹詠祖二人“俱著即處斬”。
乾隆十八年正月,胤裪、胤祿、弘晝被任命軍機處議政大臣上行走。
乾隆十九年三月初一,乾隆親臨王府探望病中的胤裪母定太妃萬琉哈氏。
乾隆二十一年六月二十四日,免去已72歲的履親王其宗人府事務;
十一月初四日,乾隆再臨府邸探視定太妃。
乾隆二十二年四月初七日,97歲的康熙定太妃萬琉哈氏薨世。乾隆諭中勸慰胤裪。
乾隆二十八年七月二十一日,胤裪薨世。
乾隆贈諡號“懿”。
命嗣孫永珹著孝送終,令其持服百日。
命和親王弘晝、皇五子永琪穿孝。
喪葬禮儀則成弘晝、弘晊、英廉盡心經理。
葬於京師東直門外茄各莊(後稱“十二陵”)。
家庭成員
妻妾
嫡福晉富察氏(太保、大學士、伯爵馬齊之女),其堂妹為孝賢純皇后
側福晉:方佳氏(四品典衛方文彬之女);側福晉管佳氏(管有倉之女)
庶福晉:王佳氏(王德政之女);李佳氏(輕車都尉車爾特之女);邁氏(員外郎九格之女);陳氏(陳大麻之女)
妾:李氏(李大之女);姚氏(管領瑪色之女)
子女
第一子,未有名,康熙四十二年癸未二月初八日卯時生,母為媵妾姚氏;出生月十四日戌時卒。
第一女郡主,康熙四十二年癸未十月二十二日巳時生,母為庶福晉李佳氏車爾特之女;康熙六十年辛丑五月,嫁科爾沁博爾濟吉特氏台吉達爾瑪達都;乾隆三十二年丁亥二月二十日未時卒,年六十五歲。
第二子,未有名,康熙四十五年丙戌六月二十六日寅時生,母嫡福晉富察氏;康熙四十六年丁亥四月十四日戌時卒,年二歲。
第三子弘是,康熙四十六年丁亥七月初五日午時生,母嫡福晉富察氏;康熙四十九年庚寅八月二十日酉時卒,年四歲。
第二女,未有名,雍正元年癸卯六月七日未時生,母為媵妾李氏;出生月卒。
第三女,未有名,雍正六年戊申正月十三日寅時生,母為側福晉管氏;出生時卒。
第四子,未有名,雍正六年戊申十二月二十二日生,母側福晉方佳氏;雍正九年辛亥三月二十四日辰時卒,年四歲。
第四女郡主,乾隆元年丙辰七月十五日申時生,母為側福晉方佳氏;乾隆十八年癸酉正月,嫁富察氏明亮;道光五年乙酉四月初一日未時卒,年九十歲。
第五子,世子品級弘昆,乾隆四年己未九月二十五日卯時生,母側福晉方佳氏;乾隆十五年庚午三月二十日寅時卒,年十二歲,照世子例殯葬。
第五女鄉君,乾隆五年庚申正月二十一日亥時生,母為庶福晉王佳氏;乾隆二十一年丙子二月,嫁博爾濟吉特氏袞齊拉喜;嘉慶二年丁巳二月初十日卒,年五十七歲。
第六女,未有名,乾隆六年辛酉六月十四日卯時生,母為側福晉方佳氏,乾隆八年癸亥十二月三日亥時卒,年三歲。
第六子,未有名,乾隆七年壬戌四月二十九日未時生,母側福晉方佳氏,出生月三十日丑時卒。
合計子女數:共12人(子6女6)。
家族世系
第一代—愛新覺羅·胤祹,履懿親王。
第二代
第二代—愛新覺羅·弘昆:愛新覺羅·胤祹第五子,乾隆十五年(公元1750年)卒,照世子例殯葬。
第二代—愛新覺羅·永珹:清高宗乾隆帝第四子,愛新覺羅·胤祹嗣子,乾隆二十八年(公元1763年)襲履郡王,乾隆四十二年(公元1777年)薨,謚曰端,嘉慶四年(公元1799年)追封履親王。
第三代
第三代—愛新覺羅·綿惠:愛新覺羅·永珹第一子,乾隆四十二年(公元1777年)襲封多羅貝勒,嘉慶元年(公元1796年)薨,嘉慶六年(公元1801年)追封多羅履郡王。
第四代
第四代—愛新覺羅·奕綸:愛新覺羅·綿懃子,愛新覺羅·綿惠嗣子,嘉慶元年(公元1796年)襲固山貝子,嘉慶十四年(公元1809年)晉多羅貝勒,道光十五年(公元1835年)因事降固山貝子,道光十六年(公元1836年)卒,追封多羅貝勒。
第五代
第五代—愛新覺羅·載鋙:愛新覺羅·奕綸第六子,道光十八年(公元1838年)封一等輔國將軍,道光二十七年(公元1847年)卒。
第五代—愛新覺羅·載鈖:愛新覺羅·奕綸第十子,道光十六年(公元1836年)襲固山貝子,鹹豐三年(公元1853年)卒。
第五代—愛新覺羅·載華:愛新覺羅·奕綸第十一子,道光二十二年(公元1842年)襲愛新覺羅·奕綺之固山貝子,同治四年(公元1865年)因事革退,歸宗。
第五代—愛新覺羅·載鶴:愛新覺羅·奕綸第十二子,鹹豐六年(公元1856年)封奉恩將軍,光緒十年(公元1884年)卒。
第五代—愛新覺羅·載藹:愛新覺羅·奕綸第十三子,鹹豐六年(公元1856年)封奉恩將軍,光緒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卒。
第六代
第六代—愛新覺羅·溥森:愛新覺羅·載鋙子,道光二十七年(公元1847年)襲奉國將軍,光緒七年(公元1881年)卒。
第六代—愛新覺羅·溥楙:愛新覺羅·載鋼第三子,愛新覺羅·載鈖嗣子,鹹豐四年(公元1854年)襲奉恩鎮國公,光緒八年(公元1882年)卒。
第六代—愛新覺羅·溥植:愛新覺羅·載鶴子,光緒十一年(公元1885年)襲愛新覺羅·毓昌之鎮國公,後事不詳。
第六代—愛新覺羅·溥泉:愛新覺羅·載藹第一子,光緒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襲奉恩將軍,後事不詳。
第七代
第七代—愛新覺羅·毓存:愛新覺羅·溥森第四子,光緒七年(公元1881年)襲奉恩將軍,同年卒,無子嗣。
第七代—愛新覺羅·毓昌:愛新覺羅·溥楙子,光緒八年(公元1882年)襲鎮國公,光緒十年(公元1884年)卒。
清史稿傳
履懿親王允祹,聖祖第十二子。康熙四十八年十月,封貝子。自是有巡幸,輒從。五十六年,孝惠章皇后崩,署內務府總管事務,大事將畢,乃罷。五十七年,辦理正白旗滿洲、蒙古、漢軍三旗事。六十年,上以御極六十年,遣允祹祭盛京三陵。六十一年,授鑲黃旗滿洲都統。世宗即位,進封履郡王。雍正二年,宗人府劾允祹治事不能敬謹,請奪爵,命在固山貝子上行走。二月,因聖祖配享儀注及封妃金冊遺漏舛錯,降鎮國公。八年五月,復封郡王。高宗即位,進封履親王。乾隆二十八年七月,薨,謚曰“懿”。
子弘昆,先卒,用世子例殯葬,餘子皆未封。高宗命以皇四子永珹為允祹後,襲郡王。四十二年,薨,謚曰端。嘉慶四年,追封親王。子綿惠,襲多羅貝勒。
嘉慶元年,薨,追封郡王。以成郡王綿懃子奕綸為後,襲貝子,進貝勒。子孫循例遞降,以鎮國公世襲。乾隆四十二年,高宗南巡,還蹕次涿州,有僧攜童子迎駕,自言永珹子,為側室福晉王氏所棄,僧育以長。上問永<革嫡>福晉伊爾根覺羅氏,言永珹以痘殤。乃令入都,命軍機大臣詰之。童子端坐名諸大臣,諸大臣不敢決。軍機章京保成直前批其頰,叱之,童子乃自承劉氏子,僧教為妄語。斬僧,戍童子伊犁,仍自稱皇孫,所為多不法。上命改戍黑龍江,道庫倫,庫倫辦事大臣松筠責其不法,縛出,絞殺之,高宗嘉其明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