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本恆烈士

1930年,任霍山縣蘇維埃政府委員。 1931年春,至白區聯絡工作不幸被捕,押至六安。 1932年10月,在英山麒麟灣被捕,病死於獄中。

從小進私塾。1927年冬參加農民協會,工作積極負責,曾為完成革命任務,妻子臨產路過家門而不入。1929年任桃園鄉游擊隊長。1930年,任霍山縣蘇維埃政府委員。後因霍山失守,縣蘇維埃政府被迫轉移,遂攜帶全家七口人隨軍轉移到流波居住,以開荒自給。同年冬,曾與大化坪饒會龍赴上海學習,嗣因白色恐怖,學校被迫轉移,他未結業就回到蘇家埠進行地下工作。1931年春,至白區聯絡工作不幸被捕,押至六安。敵人用盡酷刑,他守口如瓶,視死如歸,英勇就義。其妻吳可青曾在流波婦女協會擔任宣傳工作。1932年10月,在英山麒麟灣被捕,病死於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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