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憲[原江西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

胡憲[原江西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

胡憲,男,漢族,1954年6月生,江西高安人,1978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3年11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哲學學士。曾任江西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胡憲胡憲
1973年11月——1978年03月,江西省永修縣虬津公社插隊知青,民辦教師;

1978年03月——1982年01月,江西大學哲學系學生;

1982年01月——1986年12月,江西省政府辦公廳綜合處、第二秘書處秘書;

1986年12月——1990年06月,江西省政府辦公廳工交處副處長;

1990年06月——1993年08月,江西省政府辦公廳工交處處長;

1993年08月——1995年05月,江西省政府辦公廳副主任;

1995年05月——1998年02月,江西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副主任;

1998年02月——1999年09月,江西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副主任、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主任;

1999年09月——2001年12月,江西省政府副秘書長(正廳級)、辦公廳副主任(其間,2001年03月——2001年07月參加中央黨校進修二班學習);

2001年12月——2002年01月,江西省鷹潭市委副書記、市政府代市長;

2002年01月——2006年11月,江西省鷹潭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

2006年11月——2006年12月,江西省南昌市委副書記、市政府代市長;

2006年12月——2010年03月,江西省南昌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

2010年03月——2013年01月,江西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書記、廳長;

2013年01月——2013年04月,江西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書記、廳長,江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

2013年04月——2017年09月,江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

任免信息

江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定:接受胡憲辭去江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江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並報下一次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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