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丘陵

胡丘陵

胡丘陵,男,漢族,1963年10月出生,湖南衡南人,1982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畢業。 現任湖南省常德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80.09——1982.07,衡陽供銷學校財會專業學生

1982.07——1984.11,衡南縣望江公社民政助理員、鄉財稅所副所長

1984.11——1987.03,衡南縣政府辦公室綜合組幹事、副組長、組長

1987.03——1993.03,衡南縣政府辦公室副科級幹事(其中:1990.9-1993.7華中師範大學行政管理專業函授本科學習)

1993.03——1994.02,衡南縣委辦公室副主任

1994.02——1994.10,衡南縣委政研室主任

1994.10——1995.05,衡南縣委辦公室副主任

1995.05——1995.07,衡南縣三塘鎮黨工委書記

1995.07——1995.11,衡陽市委組織部辦公室副主任

1995.11——1998.02,衡陽市委組織部辦公室主任、市乾教培訓中心主任

1998.02——2000.12,衡陽市委組織部副處級組織員、辦公室主任、市乾教培訓中心主任

1998年畢業於湖南大學科技哲學研究生班。

2000.12——2006.05,常寧市委副書記、常寧市委黨校第一校長

2006.05——2006.10,常寧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

2006.10——2008.05,常寧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8.05——2012.10,常寧市委書記

2012.10——2012.12,常德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黨委書記

2012.12——2016.09,常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2016.09——2016.12,常德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2016.12—— ,常德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任免信息

2016年9月30日,中國共產黨常德市第七屆委員會在柳葉湖管委會會議室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胡丘陵當選為市委常委。

2016年12月6日,常德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決定免去:胡丘陵同志的常德市公安局局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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