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肝移植後妊娠,1963年美國Starzl等首次進行同種原位肝移植。此後隨著肝移植病人的1年與5年生存率逐漸提高,使一些肝移植後的婦女對生育存有一定期望。1978年Walcott報導了第1例肝移植後妊娠成功,嗣後國外報導逐漸增多。
時機
國外文獻報導,肝移植後為了保證患者肝功能穩定,妊娠後能較好耐受免疫抑制劑(如環孢素A等)的劑量和有利於對條件致病菌感染的及時預防和治療,最好在移植術12~28個月後懷孕為宜。但1995年義大利Padua大學報導1例原發性肝硬化性膽管炎婦女肝移植後7個月妊娠成功。
對母兒的影響
肝移植後妊娠對母兒均可造成較嚴重的影響。
1.對母親的影響 發生肝功能嚴重損害者約15.78%,妊高征15.78%~30%,重度膽淤10.5%。還可致母親貧血,病毒和細菌感染,高膽紅素髮生及剖宮產率增加。
2.對圍生兒的影響 因胎膜早破、早產、胎兒生長遲緩、低出生體重兒、胎兒窘迫增多,加之母親妊高征、重度膽汁淤積、感染、貧血、肝功損害等均可使圍生兒死亡率明顯增高。
儘管肝移植後妊娠母兒併發症較多,但肝移植並非是妊娠禁忌證。在妊娠過程中只要嚴密監測母兒安危,肝移植婦女不但可以經歷妊娠,且有分娩成功的機會。1993年Ville等報導19例肝移植後妊娠,結果11例分娩活產健康兒,妊娠成功率57.84%。
孕產期監測
肝移植後妊娠屬高危妊娠應常規檢測B型肝炎表面抗原、巨細胞病毒、弓形體。定期測定肝功能、血清尿酸、肌肝、白蛋白。定期行B超及胎兒監護,並觀察移植肝臟有無排斥反應。
分娩方式
肝移植後妊娠本身雖不是剖宮產絕對指征,但因其胎兒珍貴,分娩方式應採取剖宮產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