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市鼎湖區地方志辦公室

簡介

根據《關於對我區有關部門機構設定進行調整的通知》 (肇鼎機編[2003]07號)精神,區地方志辦公室從區檔案局分離出來,獨立設定。區黨史辦公室與區地方志辦公室合署辦公,為正局級事業單位,直屬區政府辦公室管理。區地方志辦公室是區人民政府賦予史志管理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史志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訂全區史志工作的具體規劃、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要求和標準等;對全區史志實行綜合管理。
(二)負責全區史志資料的徵集、整理、研究和編纂;編寫本區的地方志、黨史、鼎湖年鑑和重要人物的傳記及編輯、審核重要黨史等刊物;
(三)負責本區史志編修工作的實施組織、指導和協調,並具體檢查、督促;開展中國共產黨在本區重大事件、重要活動的紀念工作。
(四)負責做好建立本區地情、人文景況等基礎資料信息庫,參與區委、區政府信息中心工作,為區領導和區直部門、單位提供信息服務。
(五)負責收集、整理、彙編當地歷代海內外專家、學者及名人、重要人物的專著資料;做好文獻的徵集整理和綜合開發利用工作,為本區進行兩個文明建設服務。
(六)完成上級業務部門和區委、區政府交給的其他工作。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的工作職責,區地方志辦公室設定1個業務股。
其主要職責是:協助本辦領導協調聯繫日常業務和事務工作;負責報刊、各級檔案的收發、保密和保管工作,並對檔案、書籍、資料進行分類、歸檔;負責本辦的黨務、紀檢監察、思想政治、財務、醫療衛生、保衛安全等後勤工作;按照上級有關業務部門關於修史志的原則,負責制訂本區的地方史志工作具體規劃,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負責本區史志的撰寫編修工作;對本區的地方史志編修工作實行實施組織、指導和協調,並具體檢查、督促;負責年鑑、方誌、黨史及本區地情、人文景況等各種信息資料收集、處理、入庫;負責編寫志書、年鑑和地情資料的編纂出版工作;負責編寫本區黨史重要人物傳記和各時期本區黨史的大事記,撰寫黨史專題、論文、宣傳資料;負責開展黨的歷史和黨的優良傳統作風的宣傳教育工作,進行黨史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的紀念活動;綜合利用史志資料和研究成果;負責本辦年度計畫和總結及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人員編制
區地方志辦公室事業編制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股長(副股長)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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