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能
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負責促進就業和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貫徹落實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區實施辦法,編制本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貫徹落實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
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政策。
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指導人才管理和開發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承擔博士後管理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按許可權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綜合管理,組織實施公務員法,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區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貫徹落實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承辦區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年度工作計畫、總結的擬訂工作;負責政務公開、新聞宣傳、信息和入口網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會務、財務、機要、安全、保密、信息系統建設、精神文明、基層建設、後勤保障和接待等工作;負責機關黨群工作;承擔局黨支部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單位檔案工作、計畫生育、黨務公開、工青婦、離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協助局領導對政務、業務等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督促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