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破格評審條件
(一)破格評審範圍
對不達規定學歷要求或不滿相應的任現職年限,若業績、貢獻特別突出者,可根據相應的破格條件破格申報評審。不允許學歷和任現職年限雙重破格。破任現職年限晉升者,只準比正常晉升規定的相應年限最多提前兩年。破學歷晉升者,須滿足下列相應專業工齡要求。
(1)大專學歷,破格晉升副高,從事本專業工齡滿20年以上,破格晉升正高,從事本專業工齡滿25年以上。(2)中專學歷,破格晉升副高,從事本專業工齡滿25年以上;破格晉升正高,從事本專業工齡滿30年以上。
(二)基本條件
符合正常晉升中除學歷或任現職年限以外的其它基本條件。
(三)任職以來科研、學術方面的業績與成果量化條件
破格評審條件
1、破格晉升正高職務任職資格須同時具備下列四條中的三條:
(1)主持完成(排名第一或第二)兩項國家級科研項目(課題),解決關鍵性技術問題,其成果經有關部門組織鑑定,達到國內先進水平。或獲省科學技術傑出貢獻獎。
(2)獲國家自然科學獎、發明獎、科技進步獎三等及以上獎一項(為額定獲獎人員,並有一級證書)或相關榮譽獎獲獎人;或獲得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二等獎及以上一項(為額定獲獎人員,並有一級證書)或相關榮譽獎獲獎人。
(3)在國家級醫學雜誌公開發表研究方向一致的學術論文三篇以上;或經國家專業出版社出版本專業有學術價值的衛生醫學專著或譯著,本人撰寫部分不少於20萬字(其中一部著作中本人撰寫部分不少於10萬字),並提交國家級醫學雜誌公開發表研究方向一致的學術論文一篇。
(4)參加本學科國家普通高等學校統編教材編寫工作,並完成規定編寫任務(須附國家教材編寫委員會下達的編寫任務書)。
2、破格晉升副高職務任職資格:須滿足下列四條中任一條,符合其中(1)、(2)或(4)條破格者須同時在省級以上醫學學術刊物公開發表研究方向一致的專業學術論文一篇以上。
(1)主持完成(排名第一或第二)省、部級科研項目(課題)一項,經省、部級權威職能部門評審鑑定,其成果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及以上。
(2)獲國家自然科學獎、發明獎、科技進步獎等級獎一項(為額定獲獎人員,並有一級證書,包括相關榮譽獎項);或獲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三等以上獎一項(為額定獲獎人員,並有一級證書,含相關榮譽獎項)。
(3)在省級醫學刊物公開發表研究方向一致的有價值的學術論文第一作者四篇以上。
(4)在國家專業出版社出版本專業有學術價值的衛生醫學專著或譯著一部,本人撰寫部分不少於10萬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