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樂教學法

聲樂教學法

聲樂教學法是以嚴格規定的教程或技巧練習,循序漸進的訓練學生的歌唱能力所使用的原理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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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樂教學法

內容

聲樂教學法
以嚴格規定的教程或技巧練習,循序漸進的訓練學生的歌唱能力所使用的原理與方法。聲樂教學的目的是使學生具備通過嗓音表達思想感情的藝術表現能力;充分發展學生的控制歌唱的心理手段,使發聲器官具有適應歌唱時所要求的那種協調與耐力,並改善嗓音;以及使學生獲得表演的知識。
聲樂教學法大致可分為下列幾類:
心理教學法 使用這種教學法的教師們認為,最好和最成功的教學法是訓練歌手的智慧而不是聲音;是耳朵而不是生理機能。他們不談歌唱技巧,如姿勢、呼吸方法、發聲機理或共鳴腔體的調節等,而是強調主觀上的一些細節,如音的記憶、心理的概念、感情和信心。他們相信完形心理學,認為歌唱是一種全面反應。他們並不試圖迫使發聲器官按所需的方式配合在一起,而是相信人的本能將會完成這一切。
機理教學法 與心理教學法相反,它強調對發聲中各有關的生理機能進行自覺的操縱與控制,通過反覆的練習,使學生對肌肉有意識的控制逐漸成為下意識。主張這種教學法的教師不斷探索、掌握有關歌唱技巧與聲樂科學的原理。他們不反對歌唱是一種總體反應,但在這種總體反應外還應加上一些可以改進它的東西。這種附加的東西在開始時可能包括“不自然”的“局部努力”,而這種局部努力一旦成為習慣時,就將成為下意識的和“自然”的了。機理教學法存在的困難是:今日人們對發聲器官的認識仍極膚淺。很多問題仍有待今後科學技術的發展,而使人們有可能用更先進的研究手段去揭示。
示範教學法 通過教師的示範使學生了解哪種發聲方式是可取的或不可取的。這種教學法為能夠示範的教師所常用,但也常為某些教師所反對。他們認為這種方法有導致盲目模仿的危險。但是歌唱心理學中非常奧妙的一點,就是耳朵起調節作用,發聲器官受它控制。也可以說發聲訓練是一種特殊的練耳。它既注意音高,更注意音色。人類的語言能力就是靠自幼的語音模仿學來的。
語音教學法 古老的教學法之一。主張要像講話那樣來歌唱。義大利美唱學派認為歌唱與語言有相同的發音。他們的主張是:在歌唱中找到一點語言,在語言中找到一點歌唱。語音教學法的實踐要求不斷區分講話的發音與歌唱的發聲,因為前者更多是一種共鳴功能,只要發音共鳴體的形狀正確,就可發出準確的語音;但發聲卻同時要求振動體的正確調節。
比喻教學法 在聲樂教學中常常使用一些比喻來啟發學生。如義大利人用“把聲音喝下去”或“把嗓音吸進去”的比喻作為啟發學生“打開”喉嚨的手段;著名聲樂家L.勒曼在教學中常使用的“梨形母音”的說法,就是為使學生獲得一種既明亮又圓潤的母音的比喻性用語。
歌曲教學法 使用這種教學法的教師認為:應以全面而不是局部的方法教授聲樂。應把局部的動作技巧限於最小程度,而大量使用涉及生理機能全面協調的歌曲。這是一種總體反應的完形心理學的方法。教師常在每一課開始時唱一點練習之後就開始唱歌曲,並試圖在唱歌曲的過程中把技巧建立起來。
聲樂教學法的使用因人而異,很少只使用一種方法。優秀的教師常能因材施教,根據學生情況採取不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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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聲與歌唱藝術
人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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