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資料
藥品名稱: 聯邦緩士芬
規 格: 12粒
單 位: 盒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H19983137號(國藥準字(1998)XF-1580號)
性狀:
藥品為緩釋膠囊,內容物為白色球形小丸。
藥品主要成分是布洛芬,其化學名為α-甲基-4-(2-甲基丙基)苯乙酸。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兒童用量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注意事項
1、藥品為對症治療藥,用於止痛不得超過5天,用於解 熱不得超過3天,症狀不緩解,請咨醫師或藥師。
2、對藥品及其他解熱、鎮痛抗炎藥物過敏者禁用。
3、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4、腸胃病患者使用前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5、腎功能不全、高血壓、心功能不全、消化道潰瘍、 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異常的患者,使用前必須諮詢醫師或藥師。
6、有支氣管哮喘史患者,可能會引起支氣管痙攣。
7、用藥期間如出現胃腸道出血、肝、腎功能損害、視 力、聽力障礙、血象異常,應立即停止用藥。
8、勿過量服藥,如服用過量或發生嚴重不良反應時應 立即就醫。
9、當藥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用。
10、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1、請將此藥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禁忌
1.對其他非甾體抗炎藥過敏者禁用。
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3.對阿司匹林過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不良反應
1.少數病人可出現噁心、嘔吐、胃燒灼感或輕度消化不良、胃腸道潰瘍及出血、轉氨酶升高、頭痛、頭暈、耳鳴、視力模糊、精神緊張、嗜睡、下肢水腫或體重驟增。
2.罕見皮疹、過敏性腎炎、膀胱炎、腎病綜合徵、腎乳頭壞死或腎功能衰竭、支氣管痙攣。
藥物相互作用
(1)與其他非甾體抗炎藥同用時增加胃腸道副作用,並有致潰瘍的危險。長期與對乙醯氨基酚同用時可增加對腎臟的毒副作用。
(2)與阿司匹林或其他水楊酸類藥物同用時,藥效不增強,而胃腸道不良反應及出血傾向發生率增高。
(3)與肝素、雙香豆素等抗凝藥及血小板聚集抑制藥同用時有增加出血的危險。
(4)與呋塞米同用時,後者的排鈉和降壓作用減弱。
(5)與維拉帕米、硝苯啶同用時,藥品的血藥濃度增高。
(6)藥品可增高地高辛的血濃度,同用時須注意調整地高辛的劑量。
(7)藥品可增強抗糖尿病藥(包括口服降糖藥)的作用。
(8)藥品與抗高血壓藥同用時可影響後者的降壓效果。
(9)丙磺舒可降低藥品的排泄,增加血藥濃度,從而增加毒性,故同用時宜減少藥品劑量。
(10)藥品可降低甲氨蝶呤的排泄,增高其血濃度,甚至可達中毒水平,故藥品不應與中或大劑量甲氨蝶呤同用。
藥理作用:
藥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鎮痛、解熱和抗炎的 作用。口服吸收迅速。藥品為緩釋劑型,可使藥物在體 ,內逐漸釋放。每服一次,可持續12小時止痛。
藥理毒理:
布洛芬是有效的環氧合酶抑制劑,具有解熱、鎮痛及抗炎作用。
藥代動力學
口服易吸收,與食物同服時吸收減慢,但吸收量不減少。與含鋁和鎂的抗酸藥同服不影響吸收。
血漿蛋白結合率為99%。
服藥後1.2-2.1小時血藥濃度達峰值,用量200mg,血藥濃度為22-27μg/ml,用量400mg時為23-45μg/ml,用量600mg時為43-57μg/ml。
一次給藥後T1/2一般為1.8-2小時。
服藥5小時後關節液濃度與血藥濃度相等,以後的12小時內關節液濃度高於血漿濃度。
藥品在肝內代謝,60%-90%經腎由尿排出,100%於24小時內排出,其中約1%為原形物,一部分隨糞便排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