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的預防性外交

由聯合國前秘書長哈馬舍爾德於1960年提出的一種聯合國外交。 該理論曾用於蘇伊士、黎巴嫩等地的國際爭端,聯合國曾向這些地區派遣維和部隊等。 1992年11月,安理會295號決議,首次在馬其頓部署“聯合國預防性部署部隊”。

別稱

亦稱預防衝突.

介紹

由聯合國前秘書長哈馬舍爾德於1960年提出的一種聯合國外交。其定義是:作為聯合國的一項政策,聯合國應及時干預那些處於東西方陣營以外的爭端和危險局勢,以填補實力真空,防止東西任何一方插手,緩和緊張局勢。該理論曾用於蘇伊士、黎巴嫩等地的國際爭端,聯合國曾向這些地區派遣維和部隊等。90年代初,加利多次提出預防性外交構想,他認為一些衝突是可以預見的,應採取行動在發生武裝衝突之前解決爭端,包括預警、調解、實施調查、建立信任等,作為其一部分的預防性部署是指在國際或國內爭端發生時,若雙方或某一方認為聯合國派出人員在其領土上可以抑制敵對行動,聯合國即可進行預防性部署。1992年11月,安理會295號決議,首次在馬其頓部署“聯合國預防性部署部隊”。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