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審計委員會

由三名委員組成,在聯合國會員國審計長(或擁有相等頭銜的官員,如審計委員會主席、審計法院院長等)中選舉產生。 委員如不再擔任本國審計長(或擁有相等頭銜的官員,如審計委員會主席、審計法院院長等),其委員任職終止,由本國新任審計長(或擁有相等頭銜的官員,如審計委員會主席、審計法院院長等)接任。 目前,聯合國審計委員會委員由菲律賓審計委員會主席、南非審計長和法國審計院院長三人擔任。

聯合國審計委員會

成立於1946年,是聯合國重要的專家機構,主要負責對聯合國組織的賬目、資金和項目進行外部審計,並通過聯合國行政與預算問題諮詢委員會向聯合國大會報告審計結果及建議。審計委員會的審計對象包括聯合國秘書處、開發計畫署、兒童基金會、環境署、人口基金、維和行動、荒漠化公約等23個機構或項目。

審計委員會

由三名委員組成,在聯合國會員國審計長(或擁有相等頭銜的官員,如審計委員會主席、審計法院院長等)中選舉產生。每位委員任期六年,不連任。委員如不再擔任本國審計長(或擁有相等頭銜的官員,如審計委員會主席、審計法院院長等),其委員任職終止,由本國新任審計長(或擁有相等頭銜的官員,如審計委員會主席、審計法院院長等)接任。

職責

履行審計委員會委員職責,每位委員所在國最高審計機關需配備總數為30至40人的審計工作組,每年完成350人·周的工作量,審計委員會開展審計所需經費由聯合國承擔。
目前,聯合國審計委員會委員由菲律賓審計委員會主席、南非審計長和法國審計院院長三人擔任。菲律賓審計委員會主席的任期將於2008年6月30日屆滿。2007年11月2日,在聯合國第62屆大會上,中國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成功當選為聯合國審計委員會委員,將於2008年7月1日接替菲律賓審計委員會主席在聯合國審計委員會的委員職務,其任期至2014年6月30日。這是聯合國成立以來首次有中國人參選這一職位並成功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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