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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昌潤路和興華路交口工作職責
聊城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下設五隊一室,具體職能如下:辦公室:負責支隊行政事務工作;承擔業務範圍內工作計畫、總結報告等綜合性檔案的起草、數據統計、檔案整理等工作;組織、指導協助綜合培訓,專業人才庫建設,支隊業務網站建設、維護。
基層基礎技術防範大隊(一大隊):負責指導全市公安派出所建設和群防群治組織建設工作;組織開展派出所等級評定工作;指導派出所綜合信息管理系統的建設和套用;指導全市治安防控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治安防控體系建設;負責全市保全服務監督管理工作以及查處違反國務院第564號令和公安部112號令的治安行政案件。
治安管理大隊(二大隊):指導全市公共場所、特種行業的治安管理;負責指導全市槍枝彈藥、爆炸、劇毒等危險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長途通信線路安全保衛工作;組織指導大型活動安全保衛工作。
治安行動大隊(三大隊):負責指導各地預防和處置群體性事件、各地治安檢查站,以及對全市集會遊行示威的指導和審批等工作。負責治安行動隊建設指導、培訓,辦理治安案件業務指導、考評,辦理管轄刑事案件指導,開展打假及市場秩序整頓,組織、協調重大案件偵辦,禁娼禁賭。
油氣田管理大隊(四大隊):負責指導全市輸油氣管道安全巡護防範工作;組織、指導全市輸油管道巡護隊伍的組建、培訓、業務開展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市整治油氣田及輸油氣管道生產治安秩序專項行動工作;承擔市整治油氣田及輸油氣管道生產治安秩序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參與、指導、協助區縣辦理的竊油氣案件。依法查處上級交辦;民眾舉報的涉油氣案件。
經濟保衛大隊(五大隊):組織、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不含高等學校、社會科學研究、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等領域除黨政機關以外的單位)及重要設施、重點建設工程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徵兵、招收飛行員的政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