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縣安全生產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通過各級各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較好的成績,扭轉了我縣安全生產工作多年來事故多發、年年突破死亡控制指標的被動局面,為我縣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但仍然存在著大量的安全隱患和問題,安全生產形勢仍不容樂觀。目前,春節將至,根據《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07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黔辦發電(2006)65號)]、《遵義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安委全會精神切實抓好春節、兩會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遵安委明電(2007)2號]檔案精神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切實加強近期安全監管工作,確保全縣人民能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新春佳節,為2007年安全生產工作開好頭、起好步,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於 2007年1月20日至2月5日在全縣開展第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成立習水縣2007年第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本次檢查工作進行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袁建宏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安委會主任
副組長:邱繼維 縣政府辦副主任
封月培 縣安監局局長
余長洋 縣公安局局長
成 員:各安全監管職能部門負責人、各專業安全辦公室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督查組,對各地各部門各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各鄉鎮(區)、各行業安全監管部門要建立相應機構,負責領導和組織開展本地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
二、檢查時間
各鄉鎮(區)、各生產經營單位自查時間為2007年1月20日至2月5日;
縣政府檢查和督查時間為2007年1月20日至2月5日。
三、檢查重點和內容
(一)道路交通和水上運輸安全。一是檢查運輸管理部門和運輸企業保障運輸安全的各項措施是否落實;二是檢查道路交通“五整頓”、“三加強”的要求是否落實;三是“農用車”違章載客是否得到有效遏制;四是對惡劣氣象條件下防凍、防滑的措施和事故應急預案是否制定。
(二)煤礦安全生產。一是各地、各部門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整頓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非法煤礦的緊急通知》(國辦發明電[2005]21號)、《 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第446號令)和《省委辦公廳、省安監局等九廳局關於進一步做好關閉取締無證煤礦嚴厲打擊煤礦違法生產活動的意見》(黔安監管辦字[2005]181號)及省、市、縣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檔案精神的情況;二是煤礦瓦斯治理和非法煤窯整治情況;三是煤礦行業執法檢查和督促整改情況;四是有關負責人、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五是打擊非法采 煤窩點百日專項行動的開展情況。
(三)人員密集場所安全。一是人員密集場所專項整治和隱患整改情況;二是城鄉集合部消防安全大檢查開展情況;三是各類樓堂場館等安全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消防器材設施配備是否完善,消防教育培訓是否有效開展,員工對消防器材能否正確使用操作,應急預案是否制定並進行演練等情況。
(四)建築施工安全。是否嚴格執行《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監理人員是否到位,施工現場管理是否有序,各類安全生產警示標識是否醒目;公路、橋樑、水庫等重點工程建設中,地質勘探、工程設計、建築施工和工程監理等單位是否把施工安全和防止地質災害的措施列入整體工程設計中並有具體要求;施工單位是否設有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或專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各項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是否落實。
(五)煙花爆竹和危險化學品管理。各生產、經營單位是否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非法小化工企業、小火藥廠、煙花爆竹作坊和危險化學品個體運輸戶是否取締;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生產、包裝、儲存、運輸、銷售、使用等各個環節是否實施有效監管。
(六)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有關企業是否按照國家規定的開採工藝和有關安全生產標準進行;對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是否實施關停整改;對非法無證開採的,是否取締;有關負責人和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七)旅遊景區安全。要切實按照省市 假日辦的要求,對景道運輸安全及景區內的觀光車、遊樂設施、橋樑、護欄等進行檢查,確保其安全性能符合規定要求,凡未經檢查合格的一律不準投入使用。
(八)中國小安全。要對中國小校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全面檢查,一是學校安全管理責任是否落實到位,緊急救援預案是否制定詳細、周密;二是安全設施是否符合標準要求;三是是否有效開展安全宣傳教育。
(九)相關安全監管體系建立情況。各鄉鎮(區)和各行業部門,對轄區內的重大危險源是否做到底數清、情況明;“責任體系、重大危險源監控體系、應急救援體系”三大體系是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法》、《 貴州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落實是否到位。
(十)其他行業安全監管。特種設備、防雷、電力設施等行業安全由各行業主管部門分別組織檢查。
四、檢查方式
採取鄉鎮、部門自查與政府組織督查相結合的檢查方式,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督查組組成及分工如下:
第一組:國土局牽頭、公安局、鄉企局、農機局、監察局參加。負責督查桑木、回龍、二郎、永安、二里、官店、桃林、仙源等鄉鎮。
第二組:交通局牽頭,公安局、安監局、農機局、農業局、畜牧局參加。負責督查醒民、同民、土城、隆興、習酒、程寨、三岔河、民化等鄉鎮。
第三組:公安局牽頭,農機局、國土局、鄉企局參加。負責督查東皇、良村、溫水、大坡、寨壩、坭壩、雙龍、馬臨等鄉鎮(區)。
第四組:安監局牽頭,煤管局、國土局、工商局及有關鄉鎮(區)參加,對煤礦進行全面檢查。
第五組:經貿局牽頭,安監局、質監局、公安局、消防大隊、總工會參加。負責督查酒類企業、危險化學品、民爆品經營單位及商貿企業。
各組的車輛由牽頭單位負責安排。
五、檢查要求
(一)各鄉鎮(區)安全大檢查必須由分管領導負責,抽調責任心強,有一定業務知識和工作能力的同志參加,針對本地實際,制定可操作的檢查方案,有目的、有重點的進行檢查。
(二)檢查必須深入基層,必須檢查到企業,不能走過場和搞形式,按照誰檢查、誰負責的原則,對檢查不到位或走過場造成重大特大事故的,要追究有關檢查人員的責任。
(三)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或存在事故隱患的,必須立即責令整改;整改過程中不能保證安全的必須停產;對非法生產經營的,必須立即予以關閉。對不具備供應電力和炸材的煤礦、非煤礦山、建設工地,檢查單位要及時函告電力和公安部門處理。
(四)督查中發現不符合安全條件或存在事故隱患的,責成有關行業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處罰。
(五)安全檢查情況由各鄉鎮(區)、各安全督查組於2月5日前報送縣安委辦,同時報送檢查表、限期整改指令書(附後)。本次檢 查列入全年目標考核內容。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七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