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法說

【義法說】 桐城派的核心文論。為桐城派初祖方苞所首倡,劉大橢、姚鼐後來又作了進一步的闡述和補充。方苞在《書貨殖傳後》中說:“義即《易》之所謂‘言有物’也,法即《易》之所謂‘言有序’也。義以為經而法緯之,然後為成體之文。”“言有物”,是文章要有充實的內容;“言有序”,是文章要有合度的形式。“義法”是把內容和形式統一起來,這從原則上說是對的。但從實質上看,方苞倡導的“義”是宣揚封建思想,是要求作文內容不背宋代程顥、程頤、朱熹的理;“法”是要求作文形式不越唐宋韓愈、歐陽修的度。義法說,是文道合一正統派文論。只以義法論文,也不能完全解決散文的藝術創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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