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世紀的義大利牧歌是一種通譜體歌曲,歌曲多為單段式,鏇律自由,它的歌詞格調更為高雅嚴肅。牧歌的聲部數量不定,多為四聲部,作為供人聲演唱的室內樂曲,可以讓歌者演唱一個聲部,其他有器樂伴奏或全部由器樂演奏。
16世紀最代表義大利民族特徵的世俗音樂體裁就是牧歌。16世紀的牧歌已不同於14世紀新藝術時期的牧歌,二者除了在名稱上相同以外已沒有任何音樂風格上的聯繫。14世紀的牧歌是分節歌形式,結尾帶有利都奈洛(原意為“回復”,這裡指結束段,而在17、18世紀中指樂曲中樂隊全奏主題的反覆器樂)段落作為疊歌,大部分為二聲部,偶爾也有三聲部,歌詞一般有二到四個詩節,內容簡單;而16世紀牧歌是通譜體形式,不使用疊歌,織體形式多樣,以四聲部和五聲部居多,通常以多行詩文寫成,有十四行詩,六行詩,或多詩節的詩文。詩文往往具有較高的文學水平,如當時著名的詩人彼特拉克、本博、桑納扎羅、阿里奧斯托、塔索(李斯特以他為題材有一部交響詩作品)和瓜里尼的詩作都是牧歌經常採用的內容。
音樂家在寫作牧歌時特別注重對詩文內容的表達,於是在詩人與音樂家,詩文與音樂之間形成了彼此輔助、互相影響的關係,體現在音樂上就是“表情性”的加強,尤其在16世紀後半葉,牧歌更朝著描繪性和戲劇性的效果發展,人文主義者理想中的音樂在牧歌中逐步實現,而這一發展最終導致歌劇的誕生。
牧歌的發展分為三個時期:早、中、晚,這是一個大約持續了一個世紀的發展時間。牧歌體裁的整個形成過程,可以說,表現為強烈地義大利化的尼德蘭大師們的創作成果。1533年出版的第一本牧歌集包含了許多尼德蘭作曲家創作的作品,他們保持義大利風格與尼德蘭傳統結合的寫作方式,主要有韋爾德洛、阿卡德爾特和維拉爾特。除了費斯塔以外,義大利人最初好像並沒有參與到牧歌的發展中。韋爾德洛的牧歌表現出對音樂純淨風格的敏感性,並帶有朗誦的韻味,而且他努力讓音樂表達出詩文的內在意思;阿卡德爾特是一位具有強烈表情力量的抒情音樂家,他特別受到晚期牧歌大師蒙特威爾第的欽佩,還承擔起重新編輯阿卡德爾特牧歌作品的工作。阿卡德爾特的牧歌注重鏇律並突出清透的織體結構;維拉爾特是若斯坎之後拉索之前重要的佛蘭德作曲家,他的創作體現出文藝復興時期藝術中特有的包容性與多樣性。在牧歌中維拉爾特表現出清淡與雅致,帶著一定的音樂直覺,他敏感地注意到詞曲之間的關係,“特別注意表達出歌詞的重音,是最早堅持在樂譜上歌詞的音節要精確地印在音符下方的人”,在音樂的表現力上作出了新的探索。
早期的牧歌通常為四聲部,有時為三聲部,風格上比經文歌更為靈活。根據詩文的內容,作品中會出現以節奏的變化和較鮮明的段落來強調文字的意思。如提到天空和高山時,鏇律會隨之產生上行,而提到土地或地獄時,鏇律會下行,在停止、不變或持續等字眼上,將以不動的鏇律形態表達,等等。這樣的象徵手法在此之前或之後的音樂和詩中都有所運用,但特別在牧歌中我們又可以看出其新的靈感,象徵不再是一種思想的轉換,而是通過聲音營造一種氣氛,一種精神狀態或一種情景,在這一點上,牧歌作曲家與19世紀末印象主義音樂家懷有相似的理想。
牧歌作曲家普遍帶有一種強烈的要求,就是要表現出外觀的和潛在的詩文內容,因而他們創造出了新的音樂象徵。如對殘酷,悲傷或死的描寫,他們認為必須打破正常的規則,使用新的不協和音和突然轉調營造變化的氣氛。這些大膽的變化很少發生於宗教音樂中,而在牧歌中卻成為公認的創作技法,這給牧歌提供了多種方式的試驗機會,從而產生充實的表情資源,加強了理性創作原則的感性成分。牧歌的中期發展中,作曲家們在這方面作了許多新的嘗試。中期的牧歌作曲家除了羅勒,開始加入更多的義大利人,有阿·加布里埃利,維森蒂諾。羅勒和維森蒂諾都是維拉爾特的學生,羅勒的牧歌開始受到老師的影響,後期就突出其個性風格,注重主調風格與復調風格的結合,尤其對半音化和聲的探索影響到後人的創作。拉索、蒙特威爾第等人牧歌的音樂語言都受到羅勒很大的影響。半音化和聲或稱 “半音體系”(chromaticism,或稱半音階風格)是為了提供出音樂更多新的可能的表現性而出現的。16世紀半音體系並不具有現在我們所理解的意義,在早期義大利理論著作中,它僅表示短時值音符、四分音符和八分音符的運用,變化音(偽音)的使用也包含其中。當時的理論家力圖保存教會調式的特點和色彩,無論選擇何種調式都禁止使用變化音,只有在所謂的交錯音(musica falsa)或偽音(musica ficta)中,允許有升F,升C,升G,降B和降E,因為這些音已被作曲家使用的較為普遍,所以要徹底禁止變化音則成為了不可能的事。為了儘可能表達意思的要求,牧歌作曲家開始更為頻繁地使用變化音,如維拉爾特的另一個學生義大利作曲家、理論家維森蒂諾,他就是半音體系的倡導者,他追隨人文主義者精神力主以古希臘音樂的自然音、變化音和四分之一音三大類“音階”為基礎,提出復興古希臘音樂的理論綱要。他於1546年出版了一本五聲部牧歌,通過音樂實踐告訴人們運用半音階和等音調式的風格是來自他的老師維拉爾特。1555年他出版了論文《適合於現代實踐的古代音樂》(Antica musica ridotta alla moderana prattica),從理論上提出半音風格的實踐套用,並設計製造了能演奏半音和微分音的羽管鍵琴和管風琴,這對於推廣半音體系及擴大其表現作用具有重要的歷史意義。16世紀末,牧歌的發展才重回到義大利人手裡,雖然延續了其本國的音樂風格,但受到周圍尼德蘭音樂家的影響,他們在創新的同時,音樂語言也趨於國際化風格的統一中。在威尼斯,A·加布里埃利和他的侄子喬凡尼·加布里埃利將牧歌變為華麗的裝飾風格,喬凡尼對聲部的掌握非常好,他善於寫作儀式性的牧歌,而不是純抒情的作品。十二聲部牧歌(Sacri di giove augei)既奢華,又突出和聲的色彩,偶爾也運用蒙特威爾第那樣大膽的不協和音。
晚期牧歌作曲家中馬倫齊奧、蒙特威爾第和傑蘇阿爾多所做出的貢獻可使牧歌在整個文藝復興時期音樂發展中的地位進一步有所提高。
馬倫齊奧被同時代人稱為“牧歌的舒伯特”。在他的世界裡沒有學究式樂長的影子,他很習慣宮廷生活,並經常出訪國外,促使其音樂視野得以開闊。他最值得稱讚的創作特徵就是熟練掌握所謂的半音化牧歌(chromatic madrigal)的寫法,這體現了現代概念的和聲轉調。在他的牧歌中不僅描寫了可觸知的外部世界,還有內部的感情世界。作品中融入蒙特威爾第般的戲劇風格,但更為保守和嚴謹,他從不允許音樂中有突然爆發的熱情。馬倫齊奧早期牧歌的鏇律與和聲傾向於簡樸,有時甚至呈現出文雅的感覺和女人氣質;晚期的創作風格變得更具能量,第五本六聲部牧歌集展現了華麗的色彩和節奏,帶有非常靈活的觸感,他能表現出魚急沖入反光水面的狀態,以及落日,或春天的芳香,音樂中能包含最為細緻的色調。
傑蘇阿爾多的音樂創作中由“破壞”所導致的建設性似乎應屬於20世紀的特徵,而不是16世紀晚期。他與義大利大貴族家庭有密切的關聯,這使得他在各方面都具有發展優勢。由於受到人文主義者關於古代音樂的討論和維森蒂諾理論的影響,他創作了一些三聲部維拉內拉和大量使用對位風格的牧歌。之後嘗試運用不協和音和半音體系(他不當之為一種手段,而是作為一個結果)創作牧歌,他在各個聲部內部使用半音手法,使和聲失去調性感,並非常喜歡保持音與快速跑句之間的對比。
牧歌化的象徵意義在傑蘇阿爾多的音樂中被最大程度的表現出來,他的作品包含某種自覺性和智慧因素,同時也具有華麗的鏇律概念,使某些悲劇性樂句可以形成“浪漫”的悲壯。蒙特威爾第熱烈的藝術手法與馬倫齊奧純淨且經過提煉的藝術手法相比,就如同貝多芬與莫扎特藝術風格之間的比較。蒙特威爾第創作中總是帶有猛烈的戲劇性,這不僅體現出他的個性,還反映了他的音樂特徵。
蒙特威爾第跨越16世紀和17世紀,精通文藝復興各種形式,同時也是17世紀創作的主要領導者,是文藝復興晚期最後一位偉大的牧歌作曲家,同時也是巴羅克早期義大利國家的奠基者之一。可以說,牧歌藝術由於蒙特威爾第而發展到了頂峰,他的牧歌包含了現代和聲語言、音樂戲劇風格和描繪性交響樂的萌芽。蒙特威爾第個人的表現力代替了15世紀從哥德式音樂家繼承而來的概括形式的表現力,從某種程度上講,他將牧歌孕育成為一種新的藝術。蒙特威爾第的早期牧歌沒有超出其它人所使用的和聲語言,但卻有所創新,不協和音由切分音、倚音和經過音產生,有目的的使用交錯關係。儘管其它人把不協和音當作經過變化音,形成對後面平靜音響的期待感,而蒙特威爾第卻謹慎使用這種處理方式。早期牧歌基本為聲樂性格,在第四本牧歌集後,蒙特威爾第的思維中似乎存在器樂的構思,有的作品甚至對於當時最技藝精湛的歌手也是十分困難的。蒙特威爾第的晚期牧歌已具有明顯的和聲改革跡象,本能地實踐出調性和弦進行的整個技術,第一次在終止處使用沒有預備地屬七和弦和屬九和弦,在轉調中使用屬七和弦,這方面在後來拉莫的《和聲學自然原理》中有系統化的論述。
義大利牧歌各種形式的音樂創作提供了豐富的技巧和表情資源,它漫射出無數的象徵和格式,被同時代和後來的音樂家所使用,對器樂音樂、經文歌和法國復調尚松等宗教音樂和世俗音樂的發展都有直接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