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駐華使館

美國駐華使館

美國駐華大使館位於中國北京,為美國在中國官方辦事機構。在美國的上百個海外使館中,駐華新使館在規模上名列第二,僅次於美國在巴格達的外交建築。 這一綜合建築群占地10英畝(4公頃),為大約950名雇員創造了安全,舒適的環境。它的景觀設計大量借鑑了中國的設計原則。

基本信息

使館部門

新聞文化處;

美國教育交流中心(ACEE);

美國公民服務處;

非移民簽證處;

移民簽證:僅廣州領館受理行政辦公室;

動植物檢疫處;

領事處(CON);

國土安全部(DHS);

經濟處(ECON);

環境科技處(ESTH);

聯邦航空管理局 (FAA);

農業處(FAO);

商務處 (FCS);

政治處(POL);

地區安全處 (RSO)。

新館介紹

概述

新使館由5座建築物構成,它們各具功能:一座8層的主辦公樓,與其相鄰的是一座3層的中庭辦公樓,一座海軍陸戰隊崗哨,一座領事/簽證辦公樓,和一個多用途的附樓。新使館位於北京紫禁城東北方向,三環外亮馬河附近的第三使館區。 新使館的現代建築源於傳統的中國樣式。樓與樓之間彼此分離,但由翠竹掩映的小徑和一系列的景觀花園或者說“戶外房間”連結在一起。新使館有3個按照中國的城市花園和庭院建造的“小區”:東側盡頭是一個領事/簽證小區,業務小區位於正中,公共小區在西側盡頭。所有的小區都通過花園,庭院,木橋和荷塘相連。

新使館的中心是8層的主辦公樓,它被罩在一個由透明、半透明和不透明的玻璃編成的“紗幕”中。在一天中不同的時間,這個玻璃的外殼會隨著光線變化而變化。在晚上,玻璃發出的光亮使這座樓看起來像一個燈籠或者燈塔。

與它相鄰的3層中庭辦公樓的設計方案有利於在一個安全,具有實用性的環境中培養工作人員的團體意識。

在領事/簽證處的前方,圍護牆從混凝土質地變為厚實的透明玻璃,這可以讓中國訪客看到倒映池和美國藝術作品。進入內部以後,他們將走過倒映池上的木橋,來到一處50英尺長的露台。

美國大使館新館融入了中國的土壤並象徵性地把東西方的傳統結合在一起。

安全

為了應對中國的高地震風險,新使館有複雜的抗震設計。這包括大型建築各部分之間的柔性連線以及所有設備和固定裝置的防移動控制。

新使館的設計也體現了安全方面的考慮。建築群由一道圍護牆保護,建築外部與圍牆之間通過景觀設計來緩衝。這些設計特點是美國國務院標準安全考慮的體現,它們適用於其所有新使館項目。

建築設計

建築設計事務所的選定:設計團隊的挑選是通過一個聯邦優秀設計競賽完成的。美國國務院在為期一年的遴選過程中力求找到“最好的美國建築”。 建築師們把自己的作品集提交給一個由享譽全國的建築大師和美國國務院官員組成的評審小組評估。然後競爭的範圍不斷縮小,同時舉行面試,最後競爭範圍進一步縮小到只留下5個團隊參加設計競標。美國加州的Owings & Merrill, LLP,Architects (SOM) 建築設計所最終在競標中脫穎而出。 修建新使館的需求:修建新使館的規劃和實際工作始於上世紀90年代中期與中國政府開始商議有關問題之時。舉行這些商討的原因是此前的使館設施無法達到功能、公共安全或者安全方面的標準。當時使館分成3個單獨的區域,辦公室分散在北京20多個不同的地點,這就產生了把人員集中到一個辦公區的需求。另外,對北京領事/簽證服務的需求量也增加了。

安全問題

新使館的項目總監威廉·普萊爾(WilliamPrior)則表示,使館設計時首要考慮的就是確保全全,吸取歷史教訓,防範可能的汽車炸彈攻擊、惡意人群聚集攻擊和手持槍械者在街道上攻擊等。因此,安全設計在使館各個區域隨處可見。使館入口處的荷花池、木橋等景觀設計,除了賞心悅目的功能,更多也是出於安全的考慮。儘管使館外已有一道圍牆保護,但按照美國海外使館的統一設計要求,使館建築離圍牆外的街道至少要有30米的緩衝區,以避免街道上的汽車炸彈襲擊。所以,在駐華新使館四周,就可以看到以流水、木橋、假山、花朵與灌木叢等景觀覆蓋的隔離區。 經過大使館入口處的一片荷花池時,韓文杰指著這個緩衝設計說“很有象徵意義”。他解釋道:“就像從中國進入美國要經過一片海域一樣,從中國的街道進入美國使館,也要經過這樣一片水。”

在使館正門的地上,還有到幾個碗口大的洞。普萊爾說,這是一排汽車攔截裝置,可防止車輛惡意闖入。如果有汽車未經允許擅自闖入使館區域,這些裝置就會從地面彈起1.2米高,起到攔截作用。

考慮到北京處於地震高發區,使館還進行了複雜的抗震設計。大型建築之間都有柔性連線,所有設備和固定裝置都有防移動控制。

美國駐華大使館 美國駐華大使館

對安全的高度關注也貫穿了使館的整個施工過程。通過投標,使館的設計者和建築承包商都是美國知名大公司,但主要的分包商卻是北京的一家建築公司。為了防止泄露建築的安全秘密,施工採取分階段進行。普萊爾說:“比如,我們先讓中國分包商在使館施工兩年半,然後他們撤出工地,我們砌上圍牆,美國工人繼續施工,等這個階段完成後,中美工人再一起工作。”

在華7年、全程參與新使館修建的韓文杰透露,有約1500名中國技師、電工、建築工人等參與了新使館的修建。

中國“風水”

美國駐華大使館 美國駐華大使館

在美國的上百個海外使館中,駐華新使館在規模上名列第二,僅次於美國在巴格達的外交建築。雷德稱,這個建築群“代表了21世紀美國建築的最高水平”。 穿行在使館,仿佛置身於江南園林。一大片黑色的牆體被稱為“龍牆”,一處假山被命名為“沉思石”。壯觀的西式建築雖各自獨立,但通過中式的荷塘、假山、小橋、竹林連線,相映成趣。亭亭玉立的荷花旁,還“盛開”著五顏六色的鋼鐵雕塑“鬱金香”。這個雕塑由當代“最值錢的藝術家”傑夫·昆斯(JeffKoons)設計。新使館租借這個雕塑,使用10年。

韓文杰說,外交是嚴肅的職業,為使館設計的建築也多是灰暗色調,但美國人個性中有突發奇想、異想天開的因子。所以,在使館的設計中,增添一些像鬱金香這樣的雕塑,也是想在嚴肅中添點活潑。

新館內景觀的主要設計者是曾設計了紐約世貿中心紀念館的彼得·沃爾克。他曾在很多作品中,精妙詮釋中國的園林。

環境可持續性方面

美國國務院在建造新使館時非常重視能源效率和可持續性設計。新使館採用的是高質量、低生命周期成本的建築材料。使用大面積的自然光將保持低能源成本,同時給雇員提供高效的工作空間。(增強)隔熱性能和採用自然光將降低能源消耗。雨水將被保留在庭院裡,並通過一系列的荷塘淨化。白色的屋頂加上最新的機械系統將減少消耗和碳排放。

藝術方面

美國駐華大使館 新館將陳列至少18位美國和中國傑出藝術家的當代藝術作品。這些藝術家包括林瓔(Maya Lin),蔡國強,Betty Woodman,Robert Rauschenberg,季雲飛,Jeff Koons,海波,以及Martin Puryear。 這些藝術品是依據文化敏感度和外交來挑選的,它們都歸美國國務院所有。唯一的例外是Jeff Koons的鋼鐵雕塑“鬱金香”,它將被陳列在領事/簽證辦公樓外面,該作品被借給新使館展出10年。

專門為美國外交建築物內部尋求藝術陳列品的非營利性機構— 使館藝術與保護之友(Friends of Art and Preservation in Embassies, 即FAPE)將在新使館安放藝術家Mark DiSuvero,Ellsworth Kelly,和Louise Bourgeois創作的4座雕塑。

施工信息

奠基:2004年2月10日舉行奠基儀式(出席人:美國駐華大使雷德,中國外交部副部長周文重,其他中國官員) 。

動工:2004年5月28日。

“封頂”:2007年4月11日。

啟用:計畫於2008年8月8日。

耗資:4.34億美元(29.766324億人民幣)。

參與建設的中國工人人數:1500。

占地面積:10英畝(4公頃)。

項目面積:50萬平方英尺(15.24萬平方米)。

在此辦公的美國機構:20多家聯邦機構。

設計者:美國加州Skidmore, Owings & Merrill, LLP , (SOM) 建築設計事務所。

景觀設計:美國加州伯克利Peter Walker and Associates景觀事務所。

總建築承包商:Zachry Caddell Joint Venture (ZCJV),

Zachry Construction Corporation, San Antonio,Texas,

Caddell Construction Company, Montgomery,Alabama。

歷任大使

美國駐大清國專員(1844年—1857年)

凱萊布·顧盛(Caleb Cushing)1844年6月12日—1844年8月27日

義華業(Alexander Hill Everett)1846年10月26日—1847年6月28日

德威士(John Wesley Davis)1848年10月6日—1850年5月25日

漢弗萊·馬沙利(Humphrey Marshall)1853年7月4日—1854年1月27日

麥蓮(Robert Milligan McLane)1854年11月3日—1854年12月12日

伯駕(Peter Parker)1856年7月15日—1857年8月25日

美國駐大清國公使(1857年—1911年)

列衛廉(William Bradford Reed)1858年5月3日—1858年11月11日

華若翰(John E. Ward)1859年8月10日—1860年12月15日

蒲安臣(Anson Burlingame)1862年8月20日—1867年11月21日

臨時代辦衛廉士(Samuel Wells Williams)1865年5月12日—1866年11月2日

臨時代辦衛廉士(Samuel Wells Williams)1867年11月21日—1868年9月29日

勞文羅斯(Ross Browne)1968年10月28日—1869年7月5日

臨時代辦衛廉士(Samuel Wells Williams)1869年7月21日—1870年4月20日

鏤斐迪(Frederick F. Low)1870年4月27日—1873年7月24日

臨時代辦衛廉士(Samuel Wells Williams)1873年7月24日—1874年10月29日

艾忭敏(Benjamin Avery)1874年11月29日—1875年11月8日

參贊何天爵(Chaster Holcombe)1875年11月8日

領事西華(George Seward)1875年—1876年

西華(George Seward)1876年4月24日—1880年8月16日

參贊何天爵(Chaster Holcombe)1878年6月8日—1879年6月21日

安吉利(James B. Angell)1880年8月16日—1881年10月4日

參贊何天爵(Chaster Holcombe)1881年10月13日—1882年8月17日

楊約翰(John Russell Young)1882年8月17日—1885年4月7日

領事 石米德(Enoch J. Smithers)1885年4月10日—1885年

田貝(Charles Denby)1885年10月1日—1898年7月8日

參贊田夏禮(Charles Denby)1894年10月—1894年11月

參贊田夏禮(Charles Denby)1896年4月—1896年9月

康格(Edwin Conger)1898年7月8日—1905年4月4日

柔克義(William Woodville Rockhill)1905年6月17日—1909年6月1日

參贊固力之(John Gardn Coolidge)1906年11月5日—1906年11月22日

參贊莫多馬(T. E. Moore)1906年12月8日

參贊 費勒器(Henry P. Fletcher)1907年9月30日—1908年4月15日

參贊費勒器(Henry P. Fletcher)1909年6月6日

嘉樂恆(William James Calhoun)1910年4月21日—1913年2月16日

參贊韓慈敏(Pricaval S. Heintzleman)1911年6月27日

參贊衛理(Edward T. Williams)1911年8月11日

美國駐中華民國公使(1912年—1934年)

芮恩施(Paul S. Reinsch)1913年11月15日—1919年9月15日

查爾斯·克萊恩(Charles R. Crane)1920年6月12日—1921年7月2日

雅各布·古爾德·舒爾曼(Jacob Gould Schurman)1921年9月12日—1925年4月15日

約翰·馬慕瑞(John MacMurray)1925年7月15日—1929年11月22日

納爾遜·詹森(Nelson T. Johnson)1930年2月1日—1934年10月3日

參贊克拉倫斯·愛德華·高思(Clarence Edward Gauss)1934年10月3日—1935年6月18日

美國駐中華民國大使(1935年—1949年)

1、納爾遜·詹森(Nelson T. Johnson)1935年9月17日—1941年5月14日

2、克拉倫斯·愛德華·高思(Clarence Edward Gauss)1941年5月26日—1944年11月14日

3、派屈克·傑伊·赫爾利(Patrick Jay Hurley)1945年1月8日—1945年9月22日

公使沃爾特·饒伯森(Walter S. Robertson)1945年9月22日—1946年7月19日

4、司徒雷登(John Leighton Stuart)1946年7月19日—1949年8月2日

美國駐北京聯絡處主任(1973年—1979年)

從1973年5月至1979年3月間,美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聯絡處。

戴維·布魯斯(David K. E. Bruce)1973年5月14日—1974年9月25日

喬治·赫伯特·沃克·布希(GeorgeHerbertWalkerBush)1974年10月21日—1975年12月7日

托馬斯·蓋茨(Thomas S. Gates)1976年5月6日—1977年5月8日

倫納德·伍德科克(Leonard F. Woodcock)1977年7月26日—1979年2月27日

美國駐中華人民共和國大使(1979年—今)

1979年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建立外交關係,並於1979年1月1日起與台灣當局斷絕所謂的“外交關係”。

1、倫納德·伍德科克(Leonard F. Woodcock)1979年3月7日—1981年2月13日

2、恆安石(Arthur Hummel)1981年9月24日—1985年9月24日

3、溫斯頓·洛德(Winston Lord)1985年11月19日—1989年4月23日

4、李潔明(James Lilley)1989年5月8日—1991年5月10日

5、芮效儉(J. Stapleton Roy)1991年8月20日—1995年6月17日

6、尚慕傑(Jim Sasser)1996年2月14日—1999年7月1日

7、普理赫(Joseph Prueher)1999年12月15日—2001年5月1日

8、雷德(Clark T. Randt, Jr.)2001年7月28日—2009年1月20日

9、洪博培(Jon Meade Huntsman, Jr.)2009年8月28日—2011年4月30日

10、駱家輝(Gary Locke)2011年8月13日—2014年2月21日

11、馬克斯·博卡斯(Max Baucus)2014年3月18日—2017年1月20日

12、特里·布蘭斯塔德(Terry Branstad)2017年5月24日—

駐:上任時間為遞交國書時間。

現任大使

2017年5月22日,美國國會參議院批准特里·布蘭斯塔德為新任駐華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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