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國民抵押貸款協會

an Fann tial

1938年,美國政府根據《國民住宅法》成立了“聯邦國民抵押貸款協會(Fannie Mac)”。
1968年,美國依據住宅暨都市發展法(housing and Urban Development Act),將聯邦國民抵押貸款協會分立為兩個機構,一個繼續沿用聯邦國民抵押貸款協會名稱的民營公司,即現今的聯邦國民抵押貸款協會。
該機構的主要任務是開闢住房抵押貸款的二級市場,主要購買聯邦住宅管理局和退伍軍人管理局擔保的抵押貸款。Fannie Mac在抵押貸款市場上的作用類似中央銀行,它通過買賣金融機構的的抵押貸款來對這些機構提供資金支持。協會的目的為提高聯邦住宅管理局、退伍軍人管理局、及都市住宅服務處(Residential Housing Service)的貸款保險機制,為中低收入居民提供購房服務,並藉以提升抵押貸款二級市場的流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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