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現代國際私法流派

圖書信息

出版社: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第1版 (2006年3月1日)
平裝: 248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32
ISBN: 7562028443
條形碼: 9787562028444
尺寸: 21 x 15 x 1.1 cm
重量: 340 g

內容簡介

《美國現代國際私法流派》的目的主要是對美國現代國際私法中的一些主要理論進行詮釋和分析,以期為中國國際私法學的研究和發展提供某些具有理論意義的參照。出於比較分析的需要,本書的討論不得不上溯至19世紀末甚至更早一些時期的學術主張,但是本書的論題範圍基本或主要限定在20世紀中葉以後。
的確,20世紀中葉以降的數十年乃是極短暫的一個時期,似乎只是整個國際私法學說史中的一段小小的插曲。我們之所以持有這樣的看法,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我們還生活在這段時期之中。我們很容易不把我們所處的時期看作歷史的一部分甚或歷史本身,我們也往往不願意停下來回顧一下過去的幾十年以及這幾十年中所發生的重大思想事件,更是意識不到對這些思想事件有可能產生的作用進行反思的必要性。但是在我看來,當未來的國際私法學家回碩20世紀中葉以後的國際私法發展時,他們完全有可能認為它是國際私法發展吏上極具成就的一個“改革”時期。
如前所述,《美國現代國際私法流派》作者並不是為了維護美國現代國際私法理論中的某個學派或者某個觀點而撰寫此書的,因為我只是試圖通過儘可能客觀地介紹和評論這場學術論戰中的若干重要理論和思想觀點的方式為難進中國國際私法學的發展提供某種具有理論意義的參照。然而,如果我不承認自己有傾向性,那既不可能、同時也為我個人的學風所不容。我在分析和思考後宣稱,我傾向於美國現代國際私去理論所提出的那些新方法,並且認為這些新方法的提出為我們重新審視和實踐國際私法問題開放出了一個新的視角,儘管我對美國現代國際私法理論中的諸多觀點持否定態度。

目錄

《美國現代國際私法流派》修訂版序言/鄧正來
《美國現代國際私法流派》第一版前言/鄧正來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範圍及研究方法
一、國際私法之名稱
二、研究範圍
三、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美國現代國際私法理論對中國的意義
一、美國國際私法理論的地位
二、中國國際私法學的現狀
三、研究美國現代國際私法理論對中國的意義
第二章 美國傳統國際私法流派及其特點
第一節 利弗莫爾與斯托雷
第二節 畢爾的“既得權學說”
第三節 美國傳統國際私法流派的特點
一、理論淵源
二、基本原則
三、分析方法
四、追求目的
第三章 美國傳統國際私法流派的衰敗
第一節 庫克“本地法”學派的興起
一、“本地法學說”之辨
二、庫克“本地法學說”之要旨
三、對庫克“本地法學說”的評價
第二節 司法實踐對美國傳統國際私法學說的否定
一、“太平洋雇用保險公司訴工業事故委員會案” (1939年)
二、“奧廷訴奧廷案”(1954年)
第四章 “貝科克訴傑克遜案”與眾家反響
第一節 “貝科克訴傑克遜案”(1963年)
第二節 卡弗斯對“貝科克案”的評論
一、律師和法官的重要性
二、“貝科克案”與“奧廷案”的比較
三、“貝科克案”的新方法
第三節 柯里對“貝科克案”的評論
一、“貝科克案”的意義
二、“貝科克案”的政府利益分析方法
三、“貝科克案”從實際上否定了美國
《第二次衝突法重述》(草案)
四、柯里方法的介紹
第四節 艾倫茨維格對“貝科克案”的評論
一、對“密切聯繫地”方法的批判
二、“貝科克案”方法同“政府利益分析方法”的差異
三、艾倫茨維格教授的建議
第五節 利弗拉爾對“貝科克案”的評論
一、“貝科克案”所確立的規則
二、普通法系法院的一大特點
三、“貝科克案”的示範
四、“貝科克案”方法的價值
第六節 里斯對“貝科克案”的評論
一、“貝科克案”是一個里程碑
二、“最密切聯繫”方法的發展
三、對“貝科克案”的五點具體分析
第七節 齊塔姆對“貝科克案”的評論
一、“貝科克案”觀點的四個特點
二、“貝科克案”的意義
三、美國國際私法的演變
第五章 卡弗斯的“優先選擇原則說”
第一節 對美國傳統國際私法學說的批判
第二節 卡弗斯的“優先選擇原則”
一、“優先選擇原則”的內容
二、“優先選擇原則”的發展
第三節 “優先選擇原則”在實踐中的運用
第四節 “優先選擇原則說”的特點
一、法規還是方法
二、不徹底性
三、屬地主義傾向和法院地法傾向
第六章 柯里的“政府利益分析說
第一節 “政府利益分析說”的主要內容
一、“政府利益分析說”的淵源
二、“政府利益分析說。的內容
第二節 “政府利益分析說”的產生過程
第三節 “政府利益分析說”的四大原則
一、法院地法首要原則
二、分析真假沖突原則
三、屬人法原則
四、“德伯沙治”原則
第四節 對“政府利益分析說”的反響
第七章 艾倫茨維格的“法院地法說”
第一節 “法院地法說”的基本內容
一、早期階段
二、發展階段
三、後期階段
第二節 基本理論問題
一、識別制度
二、先決問題制度
三、反致制度
四、法律規避制度
五、外國法證明制度
六、公共政策制度
第三節 “法院地法說”的三大支柱
一、法院地法的首要地位
二、真實規範
三、適當的法院
第四節 “法院地法說”之淺析
一、缺乏實踐價值
二、不確定性
三、任意選擇法院
第八章 利弗拉爾的“法律選擇五點考慮”
第九章 里斯與美國《第二次衝突法重述》
第十章 其他現代學派簡介
第十一章 美國現代國際私法流派之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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