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性質
1973年,現在的3個部門Division I, Division II和 Division III在一次特殊的會議上成為NCAA成員。在NCAA的規則下,Division I和Division II下的學校可以為運動員發放體育獎學金。Division III則不可以發放任何獎學金。
起源與歷史
美國的校際運動,可追溯至1952年,當哈佛大學和耶魯大學的員工在一次賽艇比賽上相遇。NCAA的成立則源於20世紀初,美國總統羅斯福召集的兩次白宮會議,倡導校園足球運動的改革,導致多起傷亡事件,這使得許多學員和大學停止體育運動。白宮會議後,紐約大學亨利議員組織了一次由13所學院和大學召開的會議,開始嘗試足球比賽規則的改變。後又於1905年12月28日在紐約,62所高等教育機構成為美國校際運動聯盟(Intercollegiate Athletic Associa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IAAUS)會員,且1906年3月31日,該聯盟正式成立,於1910年,改名為現在的名字NC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