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書摘【爭議事項】
法院能否採納警察以非法手段獲取的證據?
【法官論證】
克拉克(clark)大法官發表了聯邦最高法院的裁決意見。
本法院曾在沃爾夫訴科羅拉多州(wolfv.coltorado,1949)一案中首次表明,各州政府在
採用非法證據排除規則(theex(:1USIOrl-arvrule)這一問題上的意見大相逕庭。1949年以
前,也即沃爾夫案發生以前,幾乎有三分之一的州都反對適用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如今,上述
各州已有半數以上完全或部分採用了由威克斯訴美國(Weeksv.unlte~lstates)一案確立的
威克斯規則(theWeeksrule)。值得一提的是,在那些採用排除規則的各個州法院中,加利福
尼亞州最高法院是因為認為任何其他救濟途徑都無法滿足憲法條款的要求而被迫採用該規則的
。與加州情況相關的是,我們認為在沃爾夫案中法院闡述的不適用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第二個
理由是,其他救濟手段已被賦予了“隱私權”(thenghttoprivacy)。加州有關其他救濟手
段是徒勞無益的觀點已被其他州的司法實踐所證實。
相應地,人民訴迪佛(PeoplevDeforel1926)一案中被沃爾夫一案稱作“重要言詞證據
”的時代已過去了。在迪佛一案中,大法官卡多佐(cardozo,當時紐約州的法官)拒絕在紐約
州採用威克斯一案確立的非法證據排除規則,並稱“此規則不是太嚴格了就是太寬鬆了”。不
過,這種觀點在隨後的許多判決當中被本法院否決了。因此。儘管本法院於1949年在沃爾夫一
案中已經認可個人隱私權能夠對抗州政府行為,但由於這與憲法要求沒有根本的聯繫,因而無
論怎樣解釋,那些在沃爾夫案中支持不採用威克斯規則的理由並不對本案具有約束力。
今天。我們再次考證了沃爾夫案確認的不受政府不合理侵犯的個人隱私權的憲法依據。多
年以來,正是在其引導之下我們才逐漸拒絕採納政府以非法手段獲取的證據,因為這是個人對
抗政府非法行為的一項基本權利。
目錄
目錄
總序
第一章導論
第一節美國刑事訴訟程式及其與憲法的關係
第二節美國的法院系統及刑事訴訟中的主要角色
第三節美國刑事訴訟制度的基本特點
第二章正當法律程式規則
第一節正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