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罰息就是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計收罰息。所謂免息期,是指從銀行記賬日起至到期還款日中間的期限。如持卡人每月的賬單日為25日,持卡人在3月26日刷卡消費,該筆記錄結算在4月25日的賬單上,5月15日是到期還款日,如果持卡人全額還款,則能享受最長50天的免息期。不過,免息期僅僅針對在到期日全額還款的持卡人,如果在到期還款日未能全額還清欠款,則不能享受免息期。另一種是按未清償部分計息。目前國內多數銀行都是按照全額計息。
計算
按照全額計息的方式,持卡人在到期還款日未能還清全款,就算只差1分錢,都會按照當期賬單全額以萬分之五的日利計,並按月計算複利。而按照未清償部分計息,只需支付這1分錢未還清部分的利息即可,比全額計息省下不少。
持卡人如果未能在到期還款日(含)前償還最低還款額,應支付所用款項從記賬日起至還款日止的透支利息外,還按照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一定比例支付滯納金。比例由人民銀行規定,為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
比如持卡人當期最低還款額為1200元,而持卡人當期只還了1100元,那么需要支付(1200-1100)×5%=5元滯納金。
如持卡人在2月13日按照最低還款額還了1000元,那么按照全額計息方式,在2月25日的對賬單中循環利息為:10000元×0.05%×34天(1月10日至2月13日)+9000元×0.05%×12天(2月13日至2月25日)=170元+54元=224元。
如果持卡人還了9999元,少還了1元,按照全額計息方式,循環利息將是170.006元。
比如,持卡人每月賬單日為25日,到期還款日為下月13日,在1月10日購買了10000元的產品,那么在1月25日的對賬單中“本期應還金額”為10000元,“最低還款額”為1000元。若該持卡人在2月13日全額還款10000元,則在2月25日的對賬單中循環利息為0。
信用卡未清償部分計息更划算
如持卡人在2月13日按照最低還款額還了1000元,持卡人在2月13日歸還的1000元可以享受免息,因此2月25日的對賬單中的循環利息則是9000元×0.05%×46天=207元,可以節省17元利息。如果持卡人還了9999元,少還了1元,按照未清償部分計息,循環利息將是0.023元,大大降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