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總體審計計畫,是註冊會計師從接受審計委託到出具審計整個過程基本工作內容的綜合計畫。總體審計計畫的基本內容
(1)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2)審計目的、審計範圍及審計策略。
(3)重要會計問題及重點審計領域。
(4)審計工作進度及時間、費用預算。時間、費用在新準則里換了個新名詞叫審計資源,註冊會計師必須明白審計資源是多少?如何分配這些審計資源?審計資源還包括審計人員。
(5)審計小組組成及人員分工。
(6)審計重要性的確定及風險的評估。審計風險包括客觀風險和主觀風險。這裡說的是客觀風險。客觀風險與審計證據數量同向變動。主觀風險與審計證據數量是反向關係。
(7)對專家、內審人員及其他註冊會計師工作的利用。
(8)其他有關內容。
審核總體審計計畫應注意的事項
在審核總體審計計畫時,應特別注意審核以下事項:1.審計目的、審計範圍及重點審計領域的確定是否恰當;
2.時間預算是否合理;
3.審計小組成員的選派和分工是否恰當;
4.對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的信賴程度是否恰當;
5.對審計重要性的確定和審計風險的評估是否恰當;
6.對專家、內審人員及其註冊會計師工作的利用是否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