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固體

一,總固體又稱蒸發總殘留物,是在規定條件下,水樣蒸發烘乾至恆重時殘留的物質。折算為每升水含殘留物的毫克數計量。它為水中溶解性和懸浮性固體的總和。烘乾溫度是總固體測定中的主要條件。通常有兩種烘乾溫度,即103-105℃和108±2℃,可供選擇。103-105℃烘乾時,殘留物中保留結晶水和部分吸著水,有機物揮發損失很少,重碳酸鹽將轉為碳酸鹽。由於在此溫度範圍不易趕盡吸著水,因此恆重時間較長。108±2℃下烘乾,可使吸著水全部蒸發,有機物揮發逸失,可能存留某些結晶水,重碳酸鹽均轉為碳酸鹽,部分碳酸鹽可能分解為氧化物或鹼式鹽,某些氯化物和硝酸鹽可能損失。由於烘乾溫度較高,稱重時應迅速操作。
二, 水中所有殘渣的總和稱為總固體(TS)。 TS = 溶解固體(DS)+ 懸浮固體(SS)。
溶解固體(DS):水樣經過濾後,濾液蒸乾所得的固體。(表示鹽類的含量)
v 水體的含鹽量將影響生物細胞的滲透壓和生物的正常生長。
懸浮固體(SS):過濾濾渣脫水烘乾後所得固體。(表示水中不溶性固態物質)
懸浮固體將可能造成水道淤塞。
v 總固體殘渣(TS)= 揮發性固體(VS)+ 固定性固體(FS)。
揮發性固體(VS):將總固體在600℃的溫度下灼燒而揮發掉的量。
v 反映固體殘渣中有機成分量,是水體有機污染的重要來源。
固定性固體(FS):總固體灼燒後的殘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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