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社會主義綱領黨

1962年7月4日由聯邦革命委員會宣布成立。該黨的組織建設是在上層進行的,分兩個階段。1962—1971年是“幹部黨”時期,通過培訓和分配黨務形式發展黨員。1971年6月,黨的1大宣布該黨從幹部黨向民眾黨過渡,大會選出中央委員會,吳奈溫任主席,吳山友任總書記,正式黨員發展到7.3萬人,候補黨員26萬人。該黨黨章規定,黨將“堅持不懈地朝著社會主義目標前進”。“工農業生產、分配、運輸、交通等重要生產資料必須國有化”,以建設緬甸社會主義經濟。自1962—1988年,該黨是緬甸唯一合法的黨,也是執政黨。1988年9月在緬甸大規模運動的衝擊下,該黨下台,軍人接管政權,宣布實行多黨制。

緬甸社會主義綱領黨

正文

簡稱“綱領黨”,緬甸執政黨。成立於1962年 7月4日,由當年政變上台的以奈溫(即吳奈溫)將軍為首的現役軍官組成。是日公布《緬甸社會主義綱領黨建設時期的章程》,首任主席是吳奈溫,首任總書記是吳山友
該黨先成立“幹部黨”,培養幹部。1963年 1月17日,該黨公布其哲學思想“人及其環境的相互關係的體系”為黨的指導思想。1964年起,在城鎮、農村和工廠建立黨的基層組織。1971年6月召開第1次黨代會時,宣布“由幹部黨過渡成為全民黨”,該黨以革命委員會於1962年 4月公布的“緬甸社會主義道路”綱領作為行動準則,黨章規定:“綱領黨的目標是建設我國各族人民所渴望的繁榮昌盛的社會主義社會”,“反對一切人與人、民族與民族之間互相剝削的罪惡的社會制度,發揚人類之間互相主持正義與友愛的精神,克服人類之間由於互不關心和冷漠而造成的無知、落後和愚昧,建立繁榮、昌盛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
該黨1973年10月召開第 2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新的憲法草案和二十年長期經濟計畫及第 2個四年經濟計畫的指導方針,並制定了八項工作綱領。“二大”上還確定奈溫為“黨的導師”。1977年2月召開第3次代表大會,總書記吳山友作了政治報告,對綱領黨成立後14年的情況作了全面總結。1981年8月,召開第4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了黨中央的政治報告和關於第 4個四年經濟計畫建設的指導方針,並修改了黨章。1985年 8月2~7日召開黨的“五大”,吳奈溫、吳埃哥連任黨的主席和總書記,增選吳山友為黨的副主席。1988年吳奈溫因國內政局動盪而辭職,由吳貌貌任主席。
中央委員會常設機構為中央執行委員會,下設書記處負責日常工作。現有黨員 230萬人。該黨對外政策強調“東南亞許多國家希望該地區成為沒有大國影響的中立地區”,“緬甸仍將在友好、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內政的基礎上同包括鄰國在內的各國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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