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內容
通過公開招募、自願報名、組織推薦、選拔面試、體檢培訓、集中派遣等程式從應屆大學畢業生中招募志願者,到綿竹市直機關、鄉鎮(街道)從事為期1年的災後重建志願服務。二、政策支持
參加綿竹計畫的志願者,除享受國家規定的高校畢業生就業相關政策外,還享受以下政策:1、服務期間參照西部計畫志願者標準從江蘇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綿竹重建基金中給予志願者必要的生活和交通補貼,並辦理人身意外傷害和住院醫療等保險。
2、服務期間戶口和檔案保留在畢業所在學校,免收服務費。服務期滿後學校再發報到證,享受應屆畢業生待遇。
3、服務期滿對志願者的服務情況做出鑑定,存入本人檔案;考核合格的,頒發證書,作為志願者服務經歷的證明,同時授予江蘇省志願服務銀獎獎章,表現優秀的授予金獎獎章,並推薦參加全國和省級相關獎項的評選。
4、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志願者連續計算工齡。
5、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並符合報考條件的志願者,在服務期滿後三年內報考江蘇省內高校招考的碩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或選擇一門單科加5分的政策。
6、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並符合報考條件的志願者,可以以應屆高校畢業生的身份報考江蘇省國家公務員和江蘇省面向志願者單獨招考的國家公務員。
7、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的志願者,本人自願,且符合江蘇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條件的可推薦作為選聘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