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出版許可證

網際網路出版許可證

從事網際網路出版業務及《網際網路出版許可證》審批流程: (三)有必要的編輯出版機構和專業人員; 新聞出版總署統一制發的《網際網路出版業務申請表》;

網際網路出版許可證定義:

從事網際網路出版業務及《網際網路出版許可證》審批流程:
網際網路出版,是指網際網路信息服務提供者將自己創作或他人創作的作品經過選擇和編輯加工,登載在網際網路上或者通過網際網路傳送到用戶端,供公眾瀏覽、閱讀、使用或者下載的線上傳播行為。其作品主要包括:
(一)已正式出版的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等出版物內容或者在其他媒體上公開發表的作品;
(二)經過編輯加工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方面的作品。

網際網路出版許可證申請條件:

申請的條件
從事網際網路出版業務,除符合《網際網路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以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確定的出版範圍;
(二)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章程;
(三)有必要的編輯出版機構和專業人員;
(四)有適應出版業務需要的資金、設備和場所。

網際網路出版許可證申請流程:

申請從事網際網路出版業務,應當由主辦者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後,報新聞出版總署審批。

網際網路出版許可證申請材料:

申請從事網際網路出版業務,應提交以下材料:
新聞出版總署統一制發的《網際網路出版業務申請表》;
機構章程;
資金來源、數額及其信用證明;
主要負責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編輯、技術人員的專業職稱證明和身份證明;
工作場所使用證明。

網際網路出版許可證審批時限:

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決定,並由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書面通知主辦者;批准的,頒發《網際網路出版許可證》。不批准的,說明理由。

網際網路出版許可證申請地點:

新聞出版總署

網際網路出版許可證樣本

網際網路出版許可證樣本網際網路出版許可證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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