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方式
網上發行就是利用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網路,新股發行主承銷商在證券交易所掛牌銷售,投資者通過證券營業部交易系統申購的發行方式。網上發行目前主要採取網上競價發行、網上定價發行和 網上定價市值配售等三種方式。
目前,我國規定市值配售只是網上定價發行的一部分(目前規定為網上發行總量的50%),因而市值配售與網上定價發行應同時進行。
基本規則
1、投資者有申購權的上市流通證券僅限為上市流通股票、證券投資基金和可轉換債券三種(不含其他品種的流通證券及未掛牌的可流通證券),其中包含已流通但被凍結的高級管理人員持股。
2、上市流通證券的市值,按《招股說明書概要》刊登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計算的三種證券市值的總和確定。投資者同時持有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流通證券的,分別計算市值;各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只根據持有本所上市流通證券的市值配售新股。
3、投資者每持有上市流通證券市值10000元限購新股1000股,市值不足10000元的部分不賦予申購權,申購新股的數量應為1000股的整倍數;每一股票賬戶最高申購量不得超過發行公司公開發行總量的千分之一;每一股票賬戶只能申購一次,重複的申購無效。
4、投資者申購新股時,無需預先繳納申購款;但申購一經確認,不得撤銷。
5、證券交易所負責確認投資者的有效申購,並對超額申購、重複申購等無效申購予以剔除。
6、有效申購量確認後,按以下辦法配售新股:
當有效申購總量等於擬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的總量時,按投資者的實際申購量配售。 當有效申購總量小於擬向二級市聲投資者配售的總量時,按投資者實際申購量配售後,餘額按照承銷協定由承銷商包銷。 當有效申購總量大於投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的總量時,證券交易所按1000股有效申購量配一個號的規則,對有效申購量連續配號。主承銷商組織搖號抽籤,投資者每中籤一個號配售新股1000股。 7、中籤的投資者認購新股應繳納的股款,由證券營業部直接從其資金賬戶中扣繳,因投資者認購資金不足,不能認購的新股,視同放棄認購,由主承銷商包銷,證券營業部或其他投資者不得代為認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