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
綱要目標法的主要內容包括綱要的目標和任務,如生產指標、生產技術保證、資源保證、文化福利、幹部培訓、經濟措施、組織管理、時間因素與效果計算等。
特點
綱要目標法特點是:
可以集中力量解決長期計畫中具有全局性、影響大的社會經濟、科學技術等問題。因為凡是列為專項規劃的問題,一般都不是按地區或按部門去規劃,而是按經濟總體(即綜合體)來進行規劃的,井有其專門機構進行協調; 有確定的綜合性目標及完成期限,並規定出共同執行者,以確保計畫的完成; 要制定出一整套保證措施體系,有專項資源和資金保證; 最後要評價規劃目標實施的最終結果。
步驟
綱要目標法實施的基本過程是:確定計畫目標,制定完成目標的措施,提供物資、資金和勞動力保證,確定執行者,估算最終技術經濟效果。在計畫工作中,首先利用綱要目標法制定綜合綱要,然後再根據綜合綱要編制長期計畫的各個部分,綜合綱要成為長期計畫的中心環節和基礎,對國家經濟起定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