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常

綱常,即三綱五常的簡稱。封建時代以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為三綱,仁、義、禮、智、信為五常。名教觀念是儒家政治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名即名份,教即教化,名教即通過上定名份來教化天下,以維護封建社會的倫理綱常、等級制度。董仲舒按照他的大道“貴陽而賤陰”的陽尊陰卑理論,對五倫觀念作了進一步的發揮,提出了三綱原理和五常之道。董仲舒認為,在人倫關係中,君臣、父子、求全責備三種關係是最主要的,而這三種關係存在著天定的、永恆不變的主從關係:君為主、臣為從;父為主,子為從;夫為主,妻為從。

基本信息

基本解釋

1、[three main-stays and five constant virtues]三綱五常的簡稱。

那一個欺心失禮儀,這一個變臉沒綱常。——《西遊記》

必堅志氣以守所學,謹幾微以驗所學,正綱常以勵所學,用忠言以充所學。——《宋史·葉味道傳》

2、三綱五常和名教觀念,為封建階級統治和等級秩序的神聖性和合理性而辯護,成為中國封建專制主義統治的基本理論,為歷代封建統治階級所維護和提倡。它們作為封建社會的最高道德原則和觀念,被寫進封建家族的族譜中,起著規範、禁錮人們思想、行為的作用。2000多年來,它一直影響著中國人的國民性。當然,這種思想在一定時期也起到了維護社會秩序、規範人際關係的作用。

基本概念

這是董仲舒為了維護封建等級制提出了的理論。“;“五常”是指“仁、義、禮、智、信”。“ 三綱五常”體現了整個封建統治的各種關係,成為封建立法的指導思想,是封建統治階級用來控制人們思想、防止人民“犯上作亂”的思想武器

▲“三綱”是指“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要求為臣、為子、為妻的必須絕對服從於君、父、夫,同時也要求君、父、夫為臣、子、妻作出表率。它反映了封建社會中君臣、父子、夫婦之間的一種特殊的道德關係。

▲“五常”即仁、義、禮、智、信,是用以調整、規範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等人倫關係的行為準則。

名教觀念是儒家政治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名即名份,教即教化,名教即通過上定名份來教化天下,以維護封建社會的倫理綱常、等級制度。

▲三綱、五常這兩個詞,來源於西漢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一書。但作為一種道德原則、規範的內容,它本源於周禮“尊尊君為首”和“親親父為首”的基本原則,先秦時代的孔子也曾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仁義禮智等倫理道德觀念。孟子進而提出“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倫”道德規範。董仲舒按照他的大道“貴陽而賤陰”的陽尊陰卑理論,對五倫觀念作了進一步的發揮,提出了三綱原理和五常之道。董仲舒認為,在人倫關係中,君臣、父子、求全責備三種關係是最主要的,而這三種關係存在著天定的、永恆不變的主從關係:君為主、臣為從;父為主,子為從;夫為主,妻為從。亦即所謂的“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這三綱。三綱皆取於陰陽之道。具體地說,君、父、夫體現了天的“陽”面,臣、子、妻體現了天的“陰”面;陽永遠處於主宰、尊貴的地位,陰永遠處於服從、卑賤的地位。董仲舒以此確立了君權、父權、夫權的統治地位,把封建等級制度、政治秩序神聖化為宇宙的根本法則。董仲舒又認為,仁、義、禮、智、信五常之道則是處理君臣、父子、夫妻、上下尊卑關係的基本法則,治國者應該給予足夠的重視。在他看來,人不同於其他生物的一個重要特點,在於人類具有與生俱來的五常之道。堅持五常之道,就能維持社會的穩定和人際關係的和諧。從宋代朱熹開始,三綱五常聯用。

名教觀念最初也始於孔子。孔子強調以等級名份教化社會,認為為政首先要“正名”,做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董仲舒倡導審察名號,教化萬民。西漢武帝時,把符合封建統治利益的政治觀念、道德規範等立為名分,定為名目,號為名節,制為功名,用它對百姓進行教化。稱“以名為教”。其內容主要就是三綱五常。但“名教”這個詞的出現是在魏晉時期,用來指以孔子的“正名”思想為主要內容的封建禮教。魏晉時期圍繞“名教”與“自然”的關係展開了論辯。王弼糅老莊思想於儒,認為名教出於自然;嵇康提出了“越名教而任自然”的思想;西晉郭象則認為名教即自然。宋明以後,名教被稱作“天理”,成為禁錮人們言行的桎梏。如違犯封建倫理綱常,即被視為“名教罪人”。

引證解釋

指“三綱五常”的簡稱。

宋周密《齊東野語·巴陵本末》:“古今有不可亡之理。理者何?綱常是也。”《宋史·儒林傳八·葉味道》:“正綱常以勵所學,用忠言以充所學。”《醒世恆言·李玉英獄中訟冤》:“是皆畢命於綱常,流芳於後世也。”《紅樓夢》第一○二回:“ 探春 倒將綱常大體的話說的 寳玉 始而低頭不語,後來轉悲作喜,似有醒悟之意。”葉聖陶《倪煥之》二十:“被重新估定而貶損了價值的,要算往常號稱‘國粹’的綱常禮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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