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拉爾,J.
正文
法國導演、演員、戲劇理論家。出身塞特一商販家庭,12歲便成為咖啡館演奏爵士舞曲的小提琴樂師。1933年初,進入杜蘭戲劇學校深造。1937~1938年服兵役。1938年返巴黎和一些青年演員組成大篷車劇團。幾年的流動演出,鍛鍊了他的導演才能。1943年,他和克拉維合作,導演J.M.辛格的《聖者之家》,然後回到巴黎,在最小的袖珍劇院導演了J.A.斯特林堡的《風暴》(1943)和施倫貝格的《凱撒》(1943)。維拉爾組建七人劇團,以預先訂票方式向極小範圍的觀眾演出了斯特林堡的《死魂舞》和克斯蒂安遜的《夜行記》。1945年,他因出色導演了艾略特名劇《大教堂兇殺案》獲法國廣播劇壇評論獎。1947年夏,維拉爾受託在法國南部阿維尼翁組織法國首屆藝術節,演出劇目為W.莎士比亞的《理查二世》、P.克洛代爾的《托比與薩拉的故事》等。這次大型演出,演員在沒有鏡框式舞台的露天劇場裡,以莊嚴肅穆的教皇宮牆為背景,以滿天星斗的海濱夜空為天幕,在道具少得不能再少的寬闊舞台上施展演技。維拉爾別具一格的美學思想給戲劇帶來一股清新空氣。從此,維拉爾每年夏季都參加並指導阿維尼翁藝術節的活動。
1951年,鑒於首屆阿維尼翁藝術節的成功和維拉爾的出色業績,法國文化部委任他為國家人民劇院院長,並撥專款組建包括演員和技術幹部的常設劇團,以低票價在巴黎郊區組織並舉辦不得少於 150場的年度演出。維拉爾任院長期間法國一流的男女演員紛紛加入這家劇院,演出了許多名劇。維拉爾每逢年節,組織國家人民劇院之夜或周末,使劇院成為戲劇家與廣大觀眾特別是青年交流思想感情的場所。 維拉爾辭職後,不僅編導了反映原子能科學家受迫害的《奧本海默案件》,還導演了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劇作家R.霍赫胡特揭露羅馬教皇庇護十二世間接參與納粹屠殺猶太人罪行的《代理人》,威爾第的歌劇《耶路撒冷》(1963)、《麥克白》(1964)以及莫扎特的歌劇《費加羅的婚姻》,展現了他導演大場面聲樂表演藝術的卓越才華。
維拉爾的導演原則,是在幾乎一無所有的空曠舞台上,讓演員盡最大可能發揮自己的表演技能,把台詞的深邃內涵挖掘顯露在觀眾面前。使觀眾得以全神貫注於台上的劇情。維拉爾把戲劇視作為“公眾服務”的一個項目,他期望把戲劇從有產者的奢侈品還原為廣大民眾的娛樂手段,就像電影和體育比賽那樣。在阿維尼翁藝術節和國家人民劇院的郊區巡迴演出中,維拉爾堅持低票價高質量的原則,在普及戲劇文化方面做出了貢獻。
維拉爾還率領國家人民劇院奔赴世界各地巡迴演出,廣泛傳播法蘭西優秀民族文化。此外,也撰寫過不少關於戲劇的論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