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要素
根據我國最新的《公司法》《經濟法》,凡是損失金額超過當地最低工資額度的,國家人民法院均受理,還要滿足以下4個基本條件,可以申請紀檢部門進行審查
(1)政府項目
(2)涉案人有政府官員
(3)案件涉及到憲法或者其他法
(4)涉案機構是政府合作機構
分類
經濟案件一般分為經濟糾紛和經濟犯罪。
經濟糾紛
經濟糾紛的概念
經濟糾紛,又稱經濟爭議,經濟法律關係主體之間因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的矛盾而引起的爭議。它包括平等主體之間涉及經濟內容的糾紛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為行政管理相對人與行政機關之間因行政管理所發生的涉及經濟內容的糾紛。
經濟糾紛案件的主要類型
(一)經濟契約糾紛案件
(二)經濟損害賠償糾紛案件
(三)經濟權屬糾紛案件
(四)企業破產案件
(五)交通運輸經濟糾紛案件
經濟糾紛的解決方式
經濟糾紛的解決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種:
(一)和解
(二)調解
(三)訴訟,包括民事訴訟、行政複議、行政訴訟。
(四)仲裁
經濟犯罪
經濟犯罪的提出
經濟犯罪(Economic Crimes)一詞最早是由英國學者希爾提出的。1872年希爾在英國倫敦進行的預防與抗制犯罪的國際會議上,以“犯罪的資本家”為題作了演講,在演講中首次使用了“經濟犯罪”一詞。經濟犯罪,顧名思義,是指與經濟有關的犯罪,包括貪污、賄賂、玩忽職守、徇私舞弊以及企業內發生的與經濟相關的犯罪行為等。經濟滲透在社會生活的名個層面,因此,經濟犯罪也就無處不在。
經濟犯罪的概念
經濟犯罪是指在商品經濟的運行領域中,為謀取不法利益,違反國家法規規定,嚴重侵犯國家經濟管理制度,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依照刑法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
經濟犯罪的主要特徵
經濟犯罪的特徵,可分為外在形式的特徵、內部結構的特徵和一般特徵。
經濟犯罪的外在形式的特徵
1、犯罪主體的外形表現,大多數經濟犯罪主體,只能由自然人構成,少數由單位構成(特殊主體)。
2、危害行為的外形表現,現行刑法典及單行法規,把經濟犯 罪分成若干類別,又分為若干行為,如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分為生產銷售一般的偽劣產品、假藥劣藥、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 標準的產品等,偽劣產品必須有銷售性,違法性(違反質量法規定) 和銷售金額的特定性(銷售金額五萬元)。
內部結構的特徵
經濟犯罪的內在結構特徵,其內在結構有三個方面
1、本質經濟結構。即有社會危害性,危害國家整體經濟秩序, 是商品經濟時代的副產品,行為人在經濟運行中,以不法牟取非法 利益,危害了國民經濟的主體結構。
2、經濟犯罪的違法結構。與自然犯罪是不同的,既違反刑事 法律,又違反經濟法律和行政法規,同時也違反了民事法規。
3、經濟犯罪的心理結構,是故意犯罪,或以營利為目的,或以占有為目的,或以其他為目的傳播、破壞等。
經濟犯罪的一般特徵。
1、經濟犯罪具有複雜性,經濟犯罪是伴隨商品經濟而產生的 一種犯罪形態,商品經濟越來越發展,經濟犯罪也隨之越來越複雜。
2、經濟犯罪具有隱蔽性。首先,因為經濟犯罪具有法定犯的 特徵,即指僅僅是由於法律的專門規定,其行為才被視為犯罪。其次,還因為經濟犯罪的智慧型犯特徵,其犯罪主體許多受過良好的正 規教育,具有較高的學歷和職位,往往利用自己的職業、專長,在自己熟悉的經濟領域中進行犯罪。第三是因為經濟犯罪行為人的欺騙性。這些人主體身份特殊還打著搞活經濟、改革開放的旗號,在承包、聯營等經濟活動的掩護下,大肆進行犯罪活動。第四,是因為犯罪被害人的顧慮性,這些人有些是在經濟犯罪中得到好處的人,如行賄人與受賄之間,挪用公款人與使用人之間,他們害怕本人受到牽連。
3、經濟犯罪具有可變性,其表現之一是經濟犯罪是從傳統的 財產犯罪中蛻變而來的,隨著商品經濟的大力發展,從傳統的財產 犯罪中便衍生危害更大的經濟犯罪,如詐欺罪衍生的契約詐欺、貸款詐欺、保險詐欺等;表現之二是新型的經濟犯罪不斷產生。
4、經濟犯罪具有貪婪性,這是由經濟犯罪的牟利性決定的。
經濟犯罪的罪名
貪污罪、受賄罪、行賄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資金罪、職務侵占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欺罪、非法經營罪、抽逃註冊資金罪、信用證詐欺罪、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罪、走私普通貨物罪、虛假廣告罪、侵犯商業秘密罪、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非法出售發票罪、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購買偽造罪、假冒註冊商標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非法製造、銷售非法製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假冒專利罪、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騙取出口退稅罪、逃避追繳欠稅罪、抗稅罪、偷稅罪、保險詐欺罪、有價證券詐欺罪、金融憑證詐欺罪、票據詐欺罪、貸款詐欺罪、洗錢罪、逃匯罪、騙購外匯罪、對違法票據承兌、付款、保證罪、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用帳外客戶資金非法拆措、發放貸款罪、違法發放貸款罪、違法向關係人發放貸款罪、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契約罪、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證券、期貨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等。
經濟犯罪的研究探討
縱觀我國近十年來的經濟犯罪現象,呈現出犯罪的金額越來越大,犯罪人員的職務越來越高,犯罪手段科技化,等特點。河北佳誠律師事務所律師強英軍認為,儘管經濟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這並不能認為我們對此無能為力,並建議從要加強對人的教育;大力強化反貪部門的建設;加強對經濟犯罪的心理研究等各方面有針對性地做好防範工作和懲治打擊,提高懲治經濟犯罪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