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芬河綜合保稅區

區內企業生產供區內銷售或運往境外的產品,免徵區內加工環節增值稅。 區內加工企業生產銷往國內的產品,按照產品所含境外料件的比例徵收關稅和進口環節稅。 國內貨物進入區視同出口,實行退稅。

區域範圍

綏芬河綜合保稅區於2009年4月21日經國務院國函批准設立,規劃控制面積1.8平方公里。四至範圍:東起沿河路西端轉盤,南至301國道,西至自來水公司加壓泵房,北至濱綏鐵路。

性質和功能

設定的綏芬河綜合保稅區是由國家批准並實行特殊保稅政策的區域,實施國家保稅港區(洋山保稅港區)政策。由海關按照“一線放開、二線管住、區內自由、入區退稅”的監管原則,實行全區封閉化、信息化、集約化監管,除具有國際中轉、國際配送、國際採購、轉口貿易、商品展銷、進出口加工等功能外,還有集聚企業和政策示範功能,可為周邊及腹地加工貿易企業營造一個良好的物流發展環境。

重點產業定位

國際貿易。充分利用綏芬河地緣優勢,把中、俄、日、韓及歐洲等地的經濟要素聯繫起來,增大進出口、轉口貿易物流量、貨值量和金融結算量,帶動整個通道沿線的經濟開發,增大經濟帶沿線城市的吸引力、輻射力和牽動力,把綏芬河建設成為東北地區國際貿易中心。
現代物流。結合綏芬河口岸功能,打通東北亞中、俄、日、韓陸海聯運大通道,輻射全國乃至東北亞的現代化交通網路,把綏芬河綜合保稅區打造成為黑龍江出海口、北亞區域進出口商品集散地。
進出口加工業。面向中俄兩國和國際市場,憑藉綜合保稅區的優惠政策和措施,吸引中俄兩國和其它國家的技術、人才、資源和設備進區投資合作,發展多種投資合作形式的綜合性進出口商品加工業,引導東北亞地區企業資源相結合,最佳化產業結構,提高創新能力,形成區內外配套的完整的加工製造鏈和產業體系。

優惠政策

稅收政策:對境外運入區內的企業建設所需機器、設備和基建物資等,企業自用的生產、管理設備和合理數量的辦公用品及所需維修零配件,生產用燃料、設備等免關稅和進口環節稅。
對境外運入區內的企業加工出口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裝物件以及轉口貨物和在區記憶體儲貨物實行保稅。
保稅貨物在區記憶體儲無期限限制。
區內企業生產供區內銷售或運往境外的產品,免徵區內加工環節增值稅。
區內加工企業生產銷往國內的產品,按照產品所含境外料件的比例徵收關稅和進口環節稅。
國內貨物進入區視同出口,實行退稅。貨物入區後憑海關簽發的出口退稅報關單證明聯,即可辦理退稅。
外貿政策:境外貨物(除實行出口被動配額管理的外)入出區免驗許可證,免出口配額管理
外匯政策:區內企業可以開立經常項目外匯帳戶和資本項目外匯專用帳戶;不實行外匯核銷;企業外匯收入可以全額留存;企業外商投資者的利潤、股息、紅利可以匯出境外。

配套環境

綜合保稅區位於綏芬河市主城區西側,具有暢通的交通運輸網路。有國家一級公路口岸和國家一級鐵路口岸與俄羅斯聯結;301國道正在擴建成高速全封閉公路建,三年內完成;濱綏鐵路牡丹江至綏芬河段高速電氣化鐵路也在修建,三年內完成通車。保稅區內有標、寬軌鐵路專用線入區,與濱綏鐵路聯結;公路卡口與301國道聯通。

未來發展

2012年,綏芬河綜合保稅區基本建成,將吸納國家貿易企業40家,現代物流企業30家,進出口加工企業30家,區內基本形成木材深加工產品、高科技產品保稅加工體系,輻射全國中、東部地區15個省、直轄市,為100家生產企業提供保稅物流服務。綜合保稅區將發展成為配套設施體系完備,貨櫃增值服務和口岸物流產業發達,國際中轉、採購配送和轉口貿易功能突出,服務東北地區經濟發展貢獻顯著,體現東北亞區域競爭水平的核心區域。

管理模式

採用“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模式。按照政企合一的方式組建保稅區管委會和保稅區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實行“兩塊牌子、一套班子”的運作方式。管委會由政府授權統一承接市級部門行政管理職能,對保稅區進行服務和管理;開發公司負責對保稅區的基礎設施開發建設,對土地實施集約化經營,其收益用於保稅區基礎設施建設及維護。開發公司資金來源,一是政府投資,二是企業參股,共同運營。在完成區域六通一平、圍網、監控、卡口、通關、園區配套設施建設的同時,建設廠房和倉庫,出租給入駐企業。歡迎廣大企業參股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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