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出口配額管理是指為了維護我國有關出口市場(主要是香港和澳門市場)的穩定,主動採取的自行控制出口數量的措施,以便有秩序地發展出口貿易。實行主動出口配額管理的出口商品主要是:關係國計民生的大宗資源性出口商品,在中國出口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大宗傳統出口商品,中國在國際市場上占主導地位的重要商品,以及出口額大且易引起經營秩序混亂的商品。
被動出口配額管理是指由於進口國有數量限制,並通過政府間貿易協定談判要求出口國自行控制出口數量的措施。這種出口配額管理主要是為了履行我國與有關國家簽訂的協定。同時,也是為了組織和管理好配額的分配和使用,防止配額使用不充分而造成浪費,以提高配額的使用效益。
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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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配額
所謂配額,是指一國政府為了維護本國的利益或根據政府間貿易協定,在一定時期內對某些商品的進口或出口實行數量限制。實行10S管理,嚴格要求工作人員。配額分配...
形式 出口配額如何分配 -
煤炭出口配額管理辦法
。第三章 煤炭出口配額的分配、調整和管理第九條 發展改革委會同商務部...委員會會同商務部、海關總署制定了《煤炭出口配額管理辦法》,現予公布,自...第一條 為規範煤炭出口,保證煤炭出口配額管理工作符合效率、公正、公開和...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煤炭出口配額總量、申請 第三章 煤炭出口配額的分配、調整和管理 -
出口配額證商品
對於具有進出口經營權和這些配額許可證管理商品經營範圍或經外經貿部核定具有某些專營商品經營權的企業,可根據不同情況申請這些出口商品的配額。
出口配額證商品 相關條目 -
配額管理
關稅配額按商品進口的來源,可分為全球性關稅配額和國別關稅配額。 (二)出口配額:可分為主動配額和被動配額。
配額管理 相關條目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保稅港區管理暫行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保稅港區管理暫行辦法》已於2007年8月29日經海關\n\n海關總署署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7年10月3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則 第四章 對保稅港區內貨物的監管 第六章 附則 參考資料 -
國務院關於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內暫時調整有關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檔案規定的行政審批或者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決定
管理措施改革外商投資管理模式改革外商投資管理模式,對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之外的外商投資,暫時調整《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規定的有關行政審批以及有關資質要求、股比限制、經營範圍限制等準入特別管理...
管理措施 管理措施目錄 -
出口許可證
適用範圍國家規定有數量限制的限制出口貨物,實行配額管理和出口配額招標管理,其他限制出口貨物,實行許可證管理。1.實行出口配額許可證管理的貨物...。6.凡列入出口配額許可證、出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的商品,因添加、混合其他...
適用範圍 管理規定 申領程式 申領須知 -
中國工商企業登記、許可、審批法律實務全書
審批辦法》(試行)的通知交通部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立項審批管理暫行規定...對《關於企業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請示》的答覆國家工商局《經濟聯合組織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工商局對《關於籌建登記問題的請示》的答覆國家工商局關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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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貿易審批管理暫行辦法
加工貿易審批管理暫行辦法是致力於對加工貿易進行管理的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