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寧縣森林公安局

分局成立於1986年,隸屬縣公安局、林業局雙重領導(副科級單位),屬專項事業編制,編制80人,現有在職民警62人,機關設定有辦公室、政工監察室、法制辦、消防股、預審股、刑偵治安股、行政處罰股七個股室;派出機構有:紅岩、瓦屋、廟灣、哨溪口、堡子嶺、長鋪、河口、寨市、東山九個派出所。

主要職責

(一)分析研究全縣林區的山情、林情、社情、治安狀況,適時作出相應的決策,部署全縣林區治安管理工作,並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二)及時準確地掌握全縣森林刑事發案和林區社會治安狀況,為縣委、縣政府和主管部門提供林區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提出預防、打擊犯罪和整治林區社會治安的決策。

(三)負責全縣森林公安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紀律監察工作,負責全縣森林公安幹警警銜管理以及獎懲和教育訓練的有關工作。

(四)指導、檢查本單位的執法活動。直接偵破森林重特大刑事和林區治安案件;查處法律、法規授權的森林行政案件。

(五)指導和指揮全縣森林防火的預防和撲救工作,搞好森林防火的“四網兩化”(通訊網、隔離網、瞭望網、預測預報網、護林隊伍專業化、撲火工具機具化建設)。

(六)為全縣森林公安機關提供林區治安信息、技術、後勤、裝備服務;指導全縣護林組織和隊伍的調整培訓工作;協助林業主管部門對全縣木材經營單位、廠家的管理,指導有關部門開展民眾性的治安防範工作。

(七)負責森林刑事案件的拘留、報捕、起訴、執行逮捕和治安拘留處罰工作。

(八)負責全縣邊界護林聯防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處理民眾性山林糾紛,維護邊界林區治安穩定。

(九)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林業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處理、會議組織、文秘、信訪、接待、機要保密、武裝裝備、財務後勤、計畫生育、內部保衛、檔案及車輛管理等工作。

政工監察室

負責隊伍思想組織和紀律作風建設、警銜日常管理、民警教育培訓和表彰獎勵、民警任免、調配、勞資、離退休人員管理、民警勤政廉潔和紀律督查,以及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民警違紀、違規行為的查處等工作。

法制辦

負責法制宣傳教育、業務培訓;負責法律文書管理、製作與發放;負責對全局所查辦的各類森林案件的審查把關;負責案件報表、案件整理並編號納入電腦管理;負責應訴;負責疑難複雜案件研究匯報。

刑偵治安股(預審股)

負責對全縣森林刑事案件的偵破工作;負責對犯罪嫌疑人執行拘留、逮捕、預審工作;負責對全縣有影響的重大森林治安案件的查辦工作;為主處置重大森林突發事件,協調有關部門處置民眾性山林糾紛。

行政處罰股

負責對本局受理的重大疑難森林行政案件的查辦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本單位所承辦的已發生法律效力的林業行政處罰決定的強制執行工作。

消防股

負責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搞好森林防火宣傳、督促檢查工作;指揮與協調全縣森林火災撲救;查辦森林火警火災案件;負責森林防火“四網兩化”建設和其他基礎設施建設;做好邊界森林防火工作。

領導信息

領導班子

局長:袁成林
副局長:袁仕炳 黃少波
副政委:劉永河
黨總支委員:向東華

內設機構領導

政工監察室 主任:向東華 副主任:黃鏗
辦公室 主任:劉時明 副主任:真振興
法制辦 主任:袁仁宜
消防股 股長:唐社教 指導員:曾石紅 副股長:張建良
行政處罰股 股長:向小群 副股長:劉波
預審股 股長:易青雲 指導員:向棟樑
刑偵治安股 股長:李偉志 指導員:覃習兵 副股長:李桂銘
東山所 所長:劉助晏 教導員:肖中華
寨市所 所長:袁小文 教導員:李東河
紅岩所 所長:劉建中 教導員:吳國華 副所長:莫漢斌
瓦屋所 所長:李斯亮 教導員:劉亦學 副所長:陽湘斌
長鋪所 所長:蘇建華 教導員:於錦
哨溪所 所長:劉子立 教導員:王愛桂
河口所 所長:袁再彪 教導員:陳代德
廟灣所 所長:王小平 教導員:袁 力
堡子嶺所 所長:信志愚 教導員:李 寧

機構設定

綏寧縣森林公安分局升格為森林公安局 綏寧縣森林公安分局升格為森林公安局

綏寧縣森林公安分局升格為森林公安局

2012年7月8日下午,綏寧縣森林公安局舉行掛牌儀式。原綏寧縣森林公安分局正式升格為正科級森林公安局。

升格後的森林公安局實行林業和公安部門雙重領導,與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合署辦公。內設刑偵大隊、森林消防大隊和下轄東山、寨市、哨溪口、長鋪、紅岩、廟灣、瓦屋、堡子嶺、河口林業派出所均為副科級機構,定編67人。

掛牌儀式由該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楊章德主持,縣委組織部副站長蘇躍中宣讀了邵陽市編委《關於綏寧縣森林公安局機構編制等事項的批覆》,縣委副書記黃民清到場授牌並作了重要指示。

該縣人大副主任左召友、縣政府副縣長梁恩雄、縣政協副主席蘇進武以及縣林業、公安、森防部門負責人出席了掛牌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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