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外科目反應的內容是 主要包括或有事項,代理業務和備查登記業務等。例如“待處理抵押品” “銀行承兌匯票應付款” “空白重要憑證” “有價單證” “未發行債券” “代保管有價值品”。
表外科目限於在金融部門使用。
表外科目是指業務已發生但不涉及資金實際收付的重要事項。主要有:
1、重要空白憑證
2、未發行有價證券
3、抵押有價物品
4、逾期貸款應收未收利息
5、已核銷貸款呆賬
6、低值易耗品等
對這些事項均要採取單式借貸記賬法記賬,就是每一筆業務發生只用一個會計科目進行單方面登記的方法,當業務發生,增加時記入借方,減少時記入貸方,餘額在借方,表示期末結存數額,表外科目應設立登記簿記載。